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位于星沙街道望仙路37号,占地21亩,院内原含办公楼、办案楼和附属楼各一栋(总建筑面积达5300㎡)。为适应现代化办公办案需求,被鉴定为危楼的办案楼、附属楼于2019年3月份拆除,新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4100㎡)已经竣工,并于2021年6月搬迁完毕。 Q8+8ta8?7Tb,~8J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在职在编人员69人(含政法专项编61人、事业编8人)、政府雇员1人,聘用制书记员47(含院聘12人)人。其中员额制检察官35人,检察辅助人员16人,司法行政人员7人,未分类人员11人;本科以上学历66人(其中研究生18人),平均年龄43岁。院班子成员5名,另有检委会专职委员2人。内设机构及职责调整后,我院现有“七部一室”共8个部门。 t4.3tZ,:6xG5!4H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践行“崇法、持正、笃实、守廉”院训精神,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决胜县域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取得了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国家级荣誉。2020年,先后取得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20余个集体荣誉。 L3-,ue7=7rR7:9U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