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职能职责。 j2!5Tq,+4Le9!4v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06!2Mw5+6jX3.7p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M,-2mA5?6Xd81G
2.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m3;6Sk,-7FG3~,k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n,:3Qm3?2Cn2!20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I5;3xS4-3cV7=5z
5.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W91uu9;1tS8~1B
6.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W7;8iw2=9we8~8X
7.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e4!4yN1?2kv130
8.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T2;9YD4!2ln,-5U
9.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s3;,eH4+7ze7.,m
10.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z2+,Kh9-1Fb,:40
11.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t3.6oB2:4Fg5?3g
12.负责检察机关财物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n8;2qX1+5lz9:1M
13.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Y,.,ht2?6nR6~7r
(二)机构设置。 i6=1SC7.7XV6!9z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本级现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W9.,fr7~1mg6+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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