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8月20日,1968年6月在“文革”中被撤销,1979年1月1日恢复重建。2000年元月整体搬迁,新院址位于县龙泉镇龙泉大道,占地十四亩,环境优雅,办公总面积3200平方米,机关食堂、局域网、监控室、阅览室、荣誉室、健身房等设施具全。2017年,院下设下设15个局、科、室、队,编制51人,有在职干警44人,其中:中共党员29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32人。该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强化侦查审判监督、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作为检察工作重点,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院干警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控申检察、民行检察、监所检察、审查批捕、纪检监察、行政后勤等检察业务工作多次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并且涌现出一批省、市劳模、全省“十佳”反贪局长等典型人物。2001年被省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创五好检察院先进单位”和文明接待单位;2004、2006、2007年,被市“双联”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双联”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评为“两房”建设先进集体;2005年被市文明办评为市文明单位;2008年以来连续四年被市检察院评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有10余个部门先后被评为全市单项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10月,院反贪局被评为全省反贪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1月,荣获“湖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10年10月,院反贪局被永州市委政法委评为首届“十佳政法单位”;2010年12月,院档案室晋升为省特级档案室。2008年至2011年,连续四年在全县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一类单位;2012年3月被评为市文明单位;2013年被评为市文明标兵单位、永州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单位、省文明卫生单位;今年3月被评为2013年度联村建绿工作先进单位 ,5月获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先进单位三等奖,上半年民调工作位列全省第五位、全市第一位;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长春同志被推荐评选全市“十佳党员学习明星”;2017年度永州市基层检察院先进单位;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运周同志受到了省、市的推介,被中共永州市委追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新田县委、新田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分别作出了向陈运周同志学习的决定,新华网、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等10多家媒体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报道,2015年我院被评为省文明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一类单位,案件质量考评一直位居全市前列,各主要业务工作和党建扶贫、民调等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我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运周被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并获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致敬英雄”荣誉称号;2016年我院被评为“三八”红旗先进集体。2016年、2017年连续二年获得了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检察综合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度永州市基层检察院先进单位;被新田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综合质效评估一类单位、全县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满意单位、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17年民调公投测评排永州市第三名,全省检察系统第七名;监所科办理的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全国精品案件;邓艳雄、刘可、欧道云等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侦查员和优秀办案能手。 I2?1kj5?1kd7!4f
2017年12月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预防科的8位干警整体转隶到县监察委。 Z6+8al8~6Ng5!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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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M,;4cz7~1FV3-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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