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简介
鹤山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鹤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鹤山市人民法院前身为鹤山县人民法院,建立于1950年5月。1952年5月高明、鹤山两县合并,改称高鹤县人民法院,1954年6月高明、鹤山两县分署办公,复称鹤山县人民法院。1958年11月高明、鹤山两县再次合并,改称高鹤县人民法院。1981年12月恢复鹤山县、高明县两县建制,鹤山县人民法院再次挂牌。1993年鹤山撤县设市更名为鹤山市人民法院。 Q2?8nV5!80r5.,t
鹤山市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 K7=8rb2!8ob2-,W
(一)依法审判属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或移交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Z1-7hE3-4vb1.3m
(二)审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和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J39cb,=2vo27k
(三)审判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Y3;1YA3;8Dl9.1V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N9:2vq7-8th8:3M
(五)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A9~5lc7=6kA57e
(六)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纪守法; s1;2NT3!9Lz2!4C
(七)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人员;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纪检监察工作; V6~,Eh2~1To26J
(八)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u1~9eU6?50n5~1a
(九)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C,;5eB9-2Ms2=5E
-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n,:2XT,=7ZC8:1o
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B6;80U6+5IJ6.6y
根据广东省委编办《关于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函》(粤机编办发〔2019〕114号)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积极稳妥做好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粤高法〔2019〕95号)等文件要求,改革后我院内设机构共设置8个(不包括人民法庭),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为规范管理、便于工作开展,优化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P,:3fr6~,Pb3!6c
(一)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z8?7SE8+8dt,!8P
1.负责登记立案、网上立案工作; y4-8Lo8!1ig98e
2.负责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工作; I6?,Wm1-6Wl4:1u
3.负责诉讼文书送达、诉讼材料收转以及财产、证据保全、审查的办理工作; j4=1vb8:7SK8;2v
4.负责多元解纷、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工作; K,+7mA43LD92F
5.核算诉讼费和办理诉讼费缴交及缓、减、免手续和司法救助申请事宜; l6~7Th4?6VE42O
6.负责与诉讼服务中心相关的其他工作。 L5+30u7-5Vn42i
(二)刑事审判庭主要职责 d8+,SH5=5cC8!4X
1.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Q4+9mu9+1ER,7G
2.指导人民法庭审判轻微的刑事案件; C8!3lz9.3WE6?4b
3.负责刑事审判庭的党务、政务工作; z7=8rT,+4GY43N
4.开展案件裁判尺度统一等其他与刑事审判相关的工作。 X,=2QD8-,oI9:3g
(三)民事审判庭 q8;4jo6?2cI7~7V
1.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民商事纠纷案件; V,1Ce1:8sk6.8l
2.统筹民商审判的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工作,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业务工作; o4;1rl7-2ZY4!7y
3.负责民事审判庭的党务、政务工作; e2.9yM98cF3?9v
4.开展案件裁判尺度统一等与民事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 e7:8TW5!4De8,r
(四)行政审判庭 f6;9Zn1?7BV9~5y
1. 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f4:1fH8~1mm8+6N
2.审查本院管理的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Q2:,kz350W6=2J
3.审理本院指定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协助办理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相关的工作。 a8~7Pz4+6PF7.4Z
4.总结和推广行政审判工作经验。 W3;2E05!3JW7:6a
(五) 执行局 r,?5rw8-2zb7.4Q
1.负责强制执行本院生效的民事和刑事附带民事法律文书、国内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08+9nJ3=6oq,-4T
2.负责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案件和受委托案件; P27Tb91OR39r
3.负责协助上级法院以及外地法院在辖区内的执行; o6;2HZ28hY3+4t
4.负责执行指挥中心和与执行相关的其他工作。 f2.3yu2+50L1!5t
(六) 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 C2.8eb3?,wU,.6p
1.协助党组负责思想政治、机关党建、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工、青、妇相关管理工作; z6:9zU7:3vm5-8B
2.负责本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考察协管干部; E6;,fy1;9On4+1j
3.负责各类人员考录、任免、调配、辞职、离退休、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出国(境)等人事工作,以及人民陪审员、实习生的管理工作; K36no5+4KT,;1R
4.负责考核评价、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 b7?2sX1:5kj,3r
5.管理人事档案、采集分析人事信息、组织落实各项组织人事制度; n4-4hO4=4qF7-9F
6.负责法官选任、退出、等级晋升,司法警察警衔晋升、法官助理任免,以及人员分类管理工作; Y2?6bX5+,mr6?3t
7.督察室主要职责:(1)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2)办理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及惩戒相关工作;(3)受理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政纪处分工作;(4)在纪检组的领导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5)完成院党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C7~8Ey95Td2+3e
(七)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h2=,AA9~8Kx2+9F
1.负责文秘事务工作,督查督办党组议定和上级法院、本院领导交办事项; m5;7fM4+8TB,:4Q
2.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报告,公文撰稿、处理工作; A4!7tK6~6Vc88c
3.负责印章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文书印制、文件收发等工作; q9!4Jm5.7By,4V
4.负责新闻宣传、普法宣传、舆情监控、简报信息编写,征文、学术论文撰写等工作; l2;,xn9.9tP8!2Z
5.负责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k1?7TF3:4Rh4:2M
6.负责会议会务、重大活动的承办和协调工作; Y3-3da4.,gi93F
7.负责财务管理、诉讼费、标的款管理,预算计划编制、预算执行控制、决算编报等工作; x1:2ql2+3Qk4=5Z
8.负责物资装备采购、管理,车辆管理、维护、保养,信息化维护及管理,基础建设、修缮,物业服务及饭堂管理等后勤事务; w5!,Ve,+,VL2.,X
9.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行政事务等相关的其他工作; F,.1JQ88sb,:,v
10.司法警察大队主要职责:(1)负责值庭,押解、看管被告人,执行传唤、拘传、拘留等工作;(2)负责管理本院保管的枪支、弹药和司法警察的安保器械装备;(3)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检查物业管理公司做好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安保工作。 G5;8DK7:2Wg6.6t
(八)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n8~9Mp2+4wg1?5Z
1.负责各类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审判绩效管理,司法统计工作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判工作; q,:9Re7;4LV7:3z
2.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m,?4zE,~3jV8?9x
3.负责庭审直播、案例编报、司法建议、裁判文书上网等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n5;,hT5-8OS6?3d
4.负责制定审判业务方面的规章制度; J5-5xw6+6Jx25H
5.负责司法鉴定、评估等与审判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j,.4ET6!4Gn6.7c
6.研究室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总结推广调研成果;(2)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3)负责审判执行方面的司法改革及其研究工作;(4)负责法官权益保障工作。 e2!7TZ18sl6:,M
二、派出机构 W7-4pg,.50Y,-,H
共设置4个基层人民法庭: U,:7uG8:7uN92v
(一)雅瑶人民法庭:管辖雅瑶、桃源二个镇。 R6;3PS6;8K0,-,G
(二)龙口人民法庭:管辖龙口、古劳二个镇。 u9;9lT1?5ua5?,l
(三)鹤城人民法庭:管辖鹤城、共和、址山三个镇。 I6-9xS2:4eQ4?3k
(四)宅梧人民法庭:管辖宅梧、双合二个镇。 J5:2nr,;6uY5-8O
人民法庭是本院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本辖区内的民事案件和轻微的刑事案件;结合办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办理法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h6=9Wu9-7Xr1: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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