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人大网(惠州市惠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惠东县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X5!8ZI6+8ZF,?8k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2个办事机构和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等6个工作委员会,均为正科级建制。 D4-1Zy4:5fY9+3H
(一)办事机构 u2~6eI9~6TL1~3a
1、办公室 031es2=7wO3~9D
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常委会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常委会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查催办工作,协助领导沟通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和机关各机构的工作关系;负责起草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报告和常委会领导讲话等重要综合性文稿以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决定、决议的综合整理工作;围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中的重要问题、常委会的重要工作部署开展调研,了解本县各镇和各县(区)人大的工作经验;负责有关人大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惠东县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惠东县人大常委会会刊》、《惠东县人大工作通讯》的编印、人大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宣传报道工作和《惠东人大信息网》的编辑制作以及《人民之声》的征订发行工作;负责管理人大机关党务、纪检、监察、人事编制、安全保卫、财务、物资、计划生育、工、青、妇工作;负责管理机关的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文印、办公自动化、办公室环境卫生和工作秩序等;负责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的接待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待来我县的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负责全国和各省、市、县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及本县、镇人大机关干部公务往来的接待工作;承办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Z77yh6.2qy3!2p
2、信访办公室 B9~2aj3+6XR4+,U
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和本会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并做好催办、督办工作;协助本会领导接访、约访群众;调查了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突出的问题;收集、综合反映信访信息等。 W,=4Mk9+4Bs4=9T
(二)工作机构 I,!4ud3:4IL5~5B
1、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e3+4xq4?6Kv7?,0
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依法进行选举、补选和罢免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镇人大的选举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收集、整理、交办、督办工作,并定期向常委会汇报;负责联系本县的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并组织其闭会期间的活动;承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具体工作;承办在我县工作、居住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视察的有关具体工作,综合整理和反馈代表视察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工作和有关被任命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揭发检举的来信。 r7+4As6-2GY5:9Z
2、法制工作委员会 D2+3tE4!3GZ3.4H
承办对公安、司法及政府法制等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围绕公安、司法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县人大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有关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调查研究;审查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与本工作委员会相关的决定、命令提出意见;负责对常委会拟任命的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受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涉及有关公安、司法等方面的申诉、检举和控告事项进行督办;承办常委会依法对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工作监督的有关工作;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工作有关的议案;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检查全县普法工作情况;承办全国、省人大有关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任务。 Y9-,Sp7!5zS3.,h
3、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06-9jU8!4lD8?6I
承办对县人民政府在财政经济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以及对国民经济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对县人大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国民经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重要的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决算(草案)报告、相关的审计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常委会依法对发展与改革、财政、审计等经济部门进行工作监督的有关工作;审查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与本工作委员会相关的决定、命令提出意见;受理有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咨询;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涉及有关经济方面的申诉、检举和控告事项进行督办;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工作有关的议案;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全国、省人大有关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任务。 r7+5HZ79SK1.,O
4、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F13eN4=7kT7;2j
承办对县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对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对县人大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城乡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方面的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常委会依法对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进行工作监督的有关工作;受理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咨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涉及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申诉、检举和控告事项进行督办;审查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与本工作委员会相关的决定、命令提出意见;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工作有关的议案;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全国、省人大有关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任务。 A1:3sl2:5xT3;5f
5、农村工作委员会 v8~5KP,=5hA8-3Z
承办对县人民政府在农村农业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实施情况,以及对农村农业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对县人大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农村农业经济长远发展规划及其中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常委会依法对农业部门进行工作监督的有关工作;受理有关农村农业法律法规的咨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涉及有关农村农业方面的申诉、检举和控告事项进行督办;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工作有关的议案;审查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与本工作委员会相关的决定、命令提出意见;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全国、省人大有关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任务。 031zS,-5Ae5?5R
6、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 e2+1Yr9.7xa9+,m
承办对县人民政府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以及相关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对县人大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落实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政策及有关涉外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常委会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华侨、外事、民族、宗教部门进行工作监督的有关工作;受理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华侨、外事、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咨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涉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华侨、外事、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申诉、检举和控告事项进行督办;审查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与本工作委员会工作相关的决定、命令提出意见;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工作有关的议案;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全国、省人大有关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任务。 b,.9Fu4?1la8!5z
惠东县人大常委会
工作职责 u870H2+8Ck9-7D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W5;2Vt7=8qW7=9E
(二)领导或者主持惠东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D1.7KX5~9mW3.1v
(三)召集惠东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X1:8jJ35fB7.7j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g9;5dt37zH87G
(五)根据惠东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r7~2XY5-6oH1=6r
(六)监督惠东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惠东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I6?2Pp3;,fK5?3B
(七)撤销各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s7.3zE7:4TD6=1x
(八)撤销惠东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I2+5um5-2cU4!,n
(九)在惠东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惠东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q9-4sF4=8pY1~7U
(十)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惠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 J87ni7+30h7.3B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a2+9RG9?2OJ9.1H
(十二)在惠东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惠东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F8=8OL4,wJ,.,w
(十三)在惠东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g7;9MD7:7aJ3~,c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b3;1Kc5-8Iz,!7k
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1958年4月成立惠东县,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年5月13日至15日,在县城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当年12月,惠东县与惠阳县合并。1965年6月,恢复惠东县建制,适逢“文化大革命”开始,人民代表大会停止活动,直至1981年1月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至2006年12月,共召开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1964年以前每届任期2年,1981年以后任期3年,1993年以后每届任期5年。 l2!5bS6-2If9?2c
工作职责 z7-,qA2+3QX19H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t5-2Qm7-8Rq1=2Y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c3:9aW,1WV7=,v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t25HU,;,Jl6;90
(四)选举惠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G,:7de2~9Pi3.2D
(五)选举惠东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K6~7Pm9+,JF5~3p
(六)选举惠东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L,+,pO75DH9?,A
(七)选举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4!1wY4?7vd8-7L
(八)听取和审查惠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R5:9so7:9yt1:1j
(九)听取和审查惠东县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G7:2TX9=9hx,3n
(十)改变或者撤销惠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N9-1uC89CM,;5x
(十一)撤销惠东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R,:6vA4!6DT83l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d2=,la3-1JX7~9d
(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Q4!7hI16ES1=5U
(十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r7;9Zq4=1Ec53e
(十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B6-6ET8.7W02;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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