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简介
海河流域和海委简介
海河流域主要由海河、滦河和徒骇马颊河三大水系组成,其中海河水系包括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河、黑龙港及运东地区等河系。海河流域主要包括京、津、冀及晋、豫、鲁、蒙、辽的部分地区,总面积32.06万平方公里。 m3=1Je7+2XV9+8v
海河流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分为高原、山地和平原三种地貌类型,高原和山地面积占59%,平原面积占41%。流域降水时空分布严重不均,1956~2000年多年平均降雨量535毫米。流域局部干旱、洪涝灾害易发多发,历史上曾多次遭受洪水灾害,如1917年、1939年、1963年、1996年洪水,都造成巨大灾害损失。 0,~4zK,!3kc3?5i
海河流域1956-2000年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70亿立方米,现人均水资源量不足240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的12%,是七大流域中人均水资源量最少的流域。根据2001~2015年水文系列分析,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120%。流域水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经济社会发展大量挤占生态环境用水,地下水超采严重,重要水源地、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流域防洪保障能力不足,骨干河道及主要支流治理缓慢,蓄滞洪区建设滞后、启用难度大,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整体偏低。流域综合管理亟需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协同水治理仍然乏力,流域管理的水法规体系尚不健全。 M9!4jw,.8Ti4.10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成立于1980年4月,是水利部在海河流域、滦河流域和鲁北地区区域内的派出机构(正局级),代表水利部在流域内依法行使海河流域水利战略规划的制定、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农村水利水电监管指导、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履行流域防总职能等水行政管理职责。并直接管辖流域内重要控制性水利工程,包括潘家口、大黑汀、岳城三座大型水库,922公里河道,1554公里堤防和各类水闸55座。 v1?4Rt,?8Ev7:3e
2010年,水利部授权海委对内蒙古高原内陆河东部流域实施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涉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赤峰市、二连浩特市和河北省张家口市,面积约21.48万平方公里,海委管辖面积扩大至53.54万平方公里。 R55mm8-8TE2?1y
海委机关内设16个部门,下辖4个正局级单位: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山东德州)、引滦工程管理局(河北迁西)、海河下游管理局(天津河西)、漳河上游管理局(河北邯郸),1个副局级单位:水文局(天津河东),7个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和2个直属企业,在职职工3200余人。 A4+6Oa3;1cS3~9a
近年来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决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为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保障。 l,-7xJ6~3ws,!6u
(一)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方面。按照党中央部署,海委积极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建设雄安新区重大战略实施。编制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利专项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六河五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携手流域各省市研究出台了《海河流域水安全保障方案》。联合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编制,南水北调中线调蓄工程规划,扎实开展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可研编制工作。编制了大清河、潮白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规划。深入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北延试通水,共输水6868万立方米,其中向天津输水1978万立方米,南运河130km断流河道实现通水。深入推进实施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牵头签订《永定河生态用水保障合作协议》,实施生态补水以来向桑干河、永定河生态补水近5亿立方米,2019年实现了黄河与永定河的历史性“牵手”,水头到达卢沟桥以下14公里处,卢沟桥以下两侧3公里范围内地下水位平均回升0.4米。积极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防洪工程建设,编制了2022年北京冬奥会水资源保障方案。完成雄安新区水安全保障研究,2017年以来连续组织编制《雄安新区起步区安全度汛方案》,为雄安新区防洪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O,?3cI2+9AP,?7k
(二)流域防汛抗洪减灾方面。2008年,经国家防总批准,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正式成立,总指挥由河北省省长担任,海委主任为常务副总指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等省(市)主管副省(市)长为副总指挥;海委主管副主任为秘书长并兼防总办主任,有关省(市)水利(水务)厅(局)长为防总成员。海河防总办公室设在海委。 k1.9mF72gJ2=2D
近年来流域各省市与海委抗洪联防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指示,着力解决流域洪水预测预报、水库工程调度、蓄滞洪区运用、省际防洪协调4个方面薄弱环节,持续提升流域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编制了《海河流域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永定河、大清河、北运河等15条骨干河道治理,加快流域蓄滞洪区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流域防洪体系进一步完善。与中国气象局、天津市气象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科学防御了2012年和2016年流域暴雨洪水,成功应对了2019年“利奇马”强台风考验,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K6=,Ih9;7rC7.6t
(三)保障流域供水安全方面。加强流域内外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调度,1982年以来,先后9次实施引黄济津应急调水,累计向天津市调水35亿立方米,其中2010年新建了引黄济津应急调水潘庄线路。组织开展了河北四库向北京应急供水、晋冀两省向北京集中输水等工作,监督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执行,推进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北延工程开工建设,全力做好南水北调东线二期规划编制工作,着力提升流域供水保障能力。南水北调中线自2014年12月通水以来,截至2019年底累计向天津市供水48亿立方米。海委直管潘家口、大黑汀水库,作为引滦入津的源头,1980年以来累计供水422.51亿立方米,其中向天津市供水194亿立方米,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今年3月3日10时,引滦入津春季供水正式开始,至6月结束,计划供水4.75亿立方米。 m8+4SH48eu3-8S
(四)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确定海河流域省、市、县“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大力推进流域重要跨省河流的水量分配工作。多次实施引岳济淀、引黄济淀、引岳济港等生态输水,保障了重要湿地的生态安全。配合编制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和河湖地下水回补试点方案(2018-2019年),积极做好河湖地下水回补试点监测工作。编制了白洋淀、七里海和滦河、永定河、卫河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了潘家口、大黑汀、岳城水库等水源地保护工作。协调推动津冀两省市签订了两期引滦入津生态补偿协议,完成了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工作,共清理网箱79575个、库鱼1.73亿斤,认真排查潘大水库周边重大隐患,积极利用河长制工作平台,通过“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清理整治,有力促进了水源保护工作。积极开展了重要水功能区监测和达标评估、节水型社会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实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s8.5VN8+9Ns6.8c
(五)河湖管理和依法治水管水方面。编制了《海河流域综合规划》《海河流域防洪规划》《海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等10余项综合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河湖长制的重大部署,推动京津冀晋4省市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体系,以“清四乱”专项行动为抓手,高频度、全方位开展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全力祛除河湖顽疾,河湖管理面貌全面提升。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完成小型水库、水闸安全运行、农村饮水安全、山洪灾害防御、水毁修复等暗访督查。推动出台流域首部水利部规章《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规范改进水行政审批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出台了《京津冀省际边界河流水行政联合执法与巡查制度》,深入开展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坚决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成功协调解决多起重大省际水事纠纷,有力维护了流域良好水事秩序。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连续多年保持安全生产无事故。 q1;2Cd3:6eD79N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受部委托组织编制流域内或流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的专业或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流域性的水利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流域控制性水利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水利项目与中央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根据授权,负责流域内有关规划和中央水利项目的审查、审批以及有关水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对地方大中型水利项目进行技术审核。负责提出流域内中央水利项目、水利前期工作、直属基础设施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流域内有关水利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M22oK12SI47N
(二)负责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统筹协调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受部委托组织开展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流域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照规定和授权,组织拟订流域内省际水量分配方案和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以及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流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按规定组织开展流域和流域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 f7+8FM9+8sY,:7q
(三)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授权范围内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查许可;负责省界水体、重要水功能区和重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状况监测;指导协调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流域内地方节约用水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关工作。 J3+7lc2!7wx1!6Y
(四)负责防治流域内的水旱灾害,承担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规定和授权对重要的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实施流域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制定流域防御洪水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流域内蓄滞洪区的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n5=1ZP1!1QB9!,U
(五)指导流域内水文工作。按照规定和授权,负责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流域重要水域、直管江河湖库及跨流域调水的水量水质监测工作,组织协调流域地下水监测工作。发布流域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流域水资源公报。 N5=1Cb7!8uB4-7x
(六)指导流域内河流、湖泊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流域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以及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流域内所属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直管河段及授权河段采砂管理,指导、监督流域内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流域内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N3?2Hn4=8ya7?3d
(七)指导、协调流域内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组织有关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与管理。按规定负责有关水土保持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并监督流域内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受部委托组织编制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家立项审批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流域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公告。 z1-5km8-7Iu5+3O
(八)负责职权范围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流域内水利安全生产,负责流域管理机构内安全生产工作及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根据授权,组织、指导流域内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流域内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查。 C2!9Uh6!8jV2!8y
(九)按规定指导流域内农村水利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有关工作,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外事和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有关水利统计工作。 Q5?1PG8-,ku7:3R
(十)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等中央水利工程的国有资产的运营或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直管工程和流域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直管工程上网电价核定与调整的建议。 f3.4GC8:1nu6=,l
(十一)承办水利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N,~2qs6+3jA5=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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