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人民法院简介
一、机构概况 j4+,nj5.3Cl7~70
环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36年,始称裁判部,1949年改称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环县环城镇翼龙路86号。现有内设机构8个(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政工科)和5个人民法庭(木钵法庭、洪德法庭、虎洞法庭、合道法庭、毛井法庭)。另设有交通事故、房产买卖、执行异议、家事审判、青少年维权、涉油案件等6个专业合议庭。 n3+9iH5~7Hi3;6b
现有干警156人:正式在编干警73人、省聘书记员29人、公益性岗位33人、临聘人员21人;审判员39名,司改员额法官28人,占政法编制的45.16%。 L7+4EP4?,fu2?1c
二、工作综述 j9;4qG9-5ds62A
近年来,环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使命,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谋创新、出实招,走出了一些富有环县审判特色的路子:探索创新的“三级联动执行机制”与执行长效机制,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运行轨道;首创司法局驻法院人民调解室工作机制,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环县模式”;在全市率先成立速裁中心,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联合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r8~4pS6~2gg7~8J
201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769件,同比上升2.7%;审、执结6281件,同比上升3%;结案率92.7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法官人均办案224.32件,超出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近40%。 b7-,Mi2:6pg5?,L
三、环县人民法院主要工作职责 s6~7Hn7.9EE8-9f
环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环县县委的领导下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K2~6Go6=5xw4;2R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民商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L7:6cm6;9JI6~7v
(二)依法受理和审查各类申诉、告诉案件。 Y1-1QC9?9cs3?2n
(三)依法审判由上级人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Z1?5nW7.9BB4=9m
(四)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O,,ax9=8W02;4l
(五)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M4:5eo,.5Jb19h
(六)依法办理人民法院间的协助事项。 r,:4po5!2gl3=3u
(七)负责全院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及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答复;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p8.8GP4.5hY69a
(八)对本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C3;5kC5?7rS2?9e
(九)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l54vC1:4XB4!7L
(十)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a3.9hW6~2xU9~5R
(十一)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d7:5dI37ud9?6h
(十二)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L8;6tK7-,jw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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