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法院简介
辉县市人民法院组建于1952年5月,原名辉县人民法院,1988年10月随着撤县建市,更名为辉县市人民法院。辖区面积2007平方公里,辖区人口80万人。辉县市人民法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86人,其中,法官100人,中共党员127人,本科以上学历114人。内部设有17个职能部门和7个基层法庭。 U5.4nH2;9Po2=4I
辉县市人民法院在辉县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在新乡市中院的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以“三个至上”为根本宗旨,以“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单位”为奋斗目标,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辉县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曾两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基层法院,4次荣立集体二等功,8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04年荣立集体一等功,连续3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2005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评为“全省思想作风整顿和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07年全省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在该院召开。2008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同年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2008年9月9日省高级法院和中共新乡市委对该院联合表彰,在全省法院和新乡市政法系统树起一面旗帜。 P6~4Eh,.3LX4.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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