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简介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是学校外事(含港澳台事务)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外事方针、政策,对全校的涉外活动及有关涉外事项行使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 b5;6gI2!6Ah5~,c
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职责 U9~8Ly,.3cD3!4z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党政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j5=6vl1:90R,!3V
(2)负责拟定学校外事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及有关外事规章制度。 M94jQ4?1iK9.6w
(3)负责长短期外国专家的引进和外事管理,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外国专家的业务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 L2?6zf2.2oc5+3X
(4)会同相关单位做好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公派出国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g3=2kx1?2Ov,.,Y
(5)组织、协调和管理各类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V,.1AX2!2SC4=7K
(6)负责办理学校涉外公函;负责涉外保密的指导工作。 N62Hr9-2aM4:5h
(7)负责以校领导名义对外交往的书信文件、资料等的翻译与发送工作。 w3=7nh5;9sT43X
(8)归口管理全校涉外活动及国际学术会议等;组织做好校级外事接待服务工作。 B86Yk2-3Nq2.1P
(9)归口管理全校港澳台事务的各项工作。 L7.6kg7!,XO5=,s
(10)负责外事后勤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协调做好外事后勤保障工作。 y1:,ju6.7oZ4;6i
(11)会同相关单位做好重大涉外问题应急处置工作。 r9!3rU7?4zU5.1B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q7-9ei3+2NN2+7D
2、国际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x2.3mh5=8Uo6;3S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要求,负责拟定学校国际教育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牵头实施。 R5-3Ey7:3WX2:4O
(2)负责联系国(境)外高校协商教育交流及协议的起草、签订工作。 H,=7zF3=,JN,~2V
(3)负责中外合作办学、海外办学、孔子学院项目的遴选、审核、培育、申报,指导、监督项目的实施工作。 y5~,tn,!6lQ1:6S
(4)负责校级国际交流项目的遴选、审核、培育、申报及实施;对二级单位自主开发的国际交流项目开展审核、指导、监督与服务。 l6-40W1;3Pe,;2x
(5)负责各类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留学生教育和培养工作。 g93oL9!5aT3=8l
(6)负责开展相关涉外培训、海外就业等工作。 w73Ab3.8Tg9-3K
(7)负责有关港澳台学生交流工作。 C2~7Vq49Vf92k
(8)做好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发放等工作。 w,!8SZ27Gc1:2S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S2:,LF1-3oo3-9x
历史沿革
2009年11月,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单独建制,结束与学校办公室合署办公的历史。2014年10月,成立国际教育学院,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合署办公,一套人马。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是学校外事(含港澳台事务)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外事方针、政策,对全校的涉外活动及有关涉外事项行使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 w3.1ID8~6PO3!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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