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江苏科技大学)简介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英文缩写JASI)是由江苏省辖区内的造船、修船、拆船、船舶主辅机制造、航海仪器仪表制造及其它船舶配套设备制造等企业、船舶工业贸易公司、科研所、设计院所、大专院校及与船舶工业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按平等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现有团体会员113家。 q8?1Rh3?2YS8!3G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群体优势,加强技术开发和行业自律,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的联系作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好行业协调工作,推动全省船舶工业行业的发展。 A1:,Ei8:7ki1-4y
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e6;9gM3!7Wn4~8s
协会办公地点设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苏科技大学内)。 U9=8BW2.3GP9+6H
协会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表达会员的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组织和参与制定行业政策、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活动,并推进政策、规范的贯彻落实。协助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工作。 X1!,wF5.4ps7:,r
开展行业企事业单位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并与本行业的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交流,为政府和会员提供业务和技术信息。 P1~2xF,-8Fj8~8i
组织会员间的联系、协商和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自律方面的行规行约,以促进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R9+3jg8!3Or3?2q
开展经济、技术和法律等项咨询服务,组织技术开发、技术协作、业务培训活动。接受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组织协助其技术改造、技术改进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f3:8Vm75bm2+,v
组织国内外同行业间的管理、工艺技术和理论的学术研究、交流和协作,接受行业有关课题的研究。 v3?2BH4;90097N
汇编和印发行业性资料,编发会刊。 F8+4DU4?,AA7=,X
协会秘书处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科技楼412室。 X5:8zf75vw9=4a
协会章程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章程 Z3.8aE5-9kC54U
第一章 总 则 a7.8gg7?2vs,;2L
第一条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Jiangsu Association of Shipbuilding Industry缩写JASI)。 p1~4HW2-8YH9.9g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江苏省辖区内的造船、修船、拆船、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有关工装设备制造企业、船舶工业贸易公司、科研所、设计院所、大专院高校及与船舶工业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江苏各地政府主管船舶工业的部门和省内各市、县、区的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相关社会组织,按平等自愿原则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组织。 Q5.,QW9~1JS,?,c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发挥群体优势,加强技术开发和行业自律,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好行业协调工作,推动全省船舶工业行业的发展。 n8=1Av2-3sa1!2F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Z4:8Dr5-5wY9;9w
第四条 本团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h4=,Ym3~9Ky8-9C
第五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M,;7DV9~7Op5+1G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Y6.5NK7~1nk7!5U
本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S9:3jb9.7il9;9I
第六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X3:7nq2:3H03~3C
第七条 本团体的住所设在江苏省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a7.3OE4?9Jn9!,F
第二章 业务范围 Z2-9iK9+,Wm1-1b
第八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k5.,wO6:6Bo1+8j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表达会员的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组织和参与制定行业政策、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活动,并宣传、推进政策、规范的贯彻落实。协助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工作。 s,?6In3-7pZ1:3c
(二)开展行业企事业单位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并与本行业的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交流,为政府和会员提供业务和技术信息。 G8!3ie3!3XQ39g
(三)组织会员间的联系、协商和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自律方面的行规行约,以促进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k,!3Fz3!,Tx,:8B
(四)开展经济、技术和法律等项咨询服务,组织技术开发、技术协作、业务培训活动。接受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组织协助其技术改造、技术改进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G2;4NO1?5Oh8-2B
(五)组织国内外同行业间的管理、工艺技术和理论的学术研究、交流和协作,接受行业有关课题的研究。 B5?5Wy,:5go,?7e
(六)汇编和印发行业性资料,编发会刊。 J8=6Ju2!,CW2:3n
第三章 会 员 S4!8zk,.,Ca,=,d
第九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A9~,bZ2.2Cq6!4k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s5+4qP7~8gU3=1Q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O3~4nt9:,Yr49I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Y7;6EK8!5rw9~,S
(三)在江苏船舶工业及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Q,!5Oa5.9pD1-3f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E5~2Pg,;,Ne8?3D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m7;1gX9=4Fa6;1H
(二)秘书处派人进行考察; n5;1OD2=6T03;60
(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P2.9HF1!4Rb5,u
(四)颁发会员证书并公告。 c3~,Bn8?2Ci,+5B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X2~9D07+6dC1:9G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P8-1Dq9=2mm1:3V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n,3Gk1!5WE9?5i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的服务; v2=3lZ3:8ig6-5i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S2~6hW3+7ya4:4B
(五)退会自由; M,.6wX92fm8?3p
(六)有要求对其生产、技术协作和帮助解决有关问题的权利。 P5,MB3;2lB1+6Q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N9~6fr1.60N,1P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y7.6gh1=7HH9.8E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g,+1hk9!7xG7+2R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u86Xc9.1eS26w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N8.5Gi9-,CX8?90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e5~4TL1.9zT8?4I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i3~9yI7!6cx6-3d
(七)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基础统计资料和信息。 o,+4xV7?1Cq6.9e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书。 d5!7rn3.1SP6-4w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予以除名。 Z2?5oR4-3Js1+8Z
会员一年内不履行会员义务或两年不交纳会费者视作自动退会,交回会员证书,并由理事会责成秘书处发布公告予以除名。 h7!3bl5;2Yc5?5L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m8.1ab6~9qq4;,e
第四章 组织机构 K9+7cP1~5Rz8?6v
第一节 会员大会 i16Er2?3Dz2.2t
第十七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M7~,mr3;3UG,;2F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r55pe5+,ZL1?1W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M,~,Xa,:4Gu5+,O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分支机构负责人)产生办法; n7-5mB4=7vz4?9w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 J2?7Nx,-3jk21Q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Y1=6MP,:8YC,+4w
(六)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 H3~9uY4;3TI7=4H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k6.4wn4:1RQ5!3b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4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本团体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10日将有关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 04~8ix1.9CN9~9M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1/2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Z3-4ah2?,RI1:1h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g2+8No4:5zf9=8H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c4!3AP7=7bW9=,a
(二)选举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应当由得票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1/2; T3+4WJ63jq6?9o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J9?2FJ5-6nn3.,j
第二节 理事会 c4+8DF6=,uv3~,p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y7,vb4?1Qg6!2O
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的1/3。 K85wU9+7rl6~8B
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x7-4uB3.1lZ1;4S
(一)在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与知名度; p2.9Hy8;4yn9.7P
(二)关心并支持协会的工作; V4.3FD1.7Aq24d
(三)承认协会章程、履行理事义务。 g8-2Ge58Fw3=,P
第二十三条 理事单位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报理事会备案。 W6!6AW1!9bh4=,B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 m9?1sj39Gy2!,m
(一)制定会员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U9=4mp9?2Ze1,e
(二一)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S4,EC8-8cN6=9A
(三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R8?7RY,2oF7~9b
(四三)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i89VS5.8zG6~5J
(五四)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d68Pp5?3LK23P
(六五)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x4-7bc3+,WM9?,u
(七六)选举和罢免副理事长、理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选举和罢免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f9.1RB7?9aT,;9h
(八七)向会员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a7?3PD1!7HX4-60
(九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q4+2Ni8!5PR1.3v
(十九)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K7~6xI2!1Rq2~8P
(十一)决定提交会员大会审议的议案; R89DQ8~1vP7=1d
(十二十一)决定新会员的接纳和会员的退会及除名; U7?7DP5-6Cy6-4V
(十三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h5:4iC9~2qK8+6v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X12dR8~,Yo4;5e
理事会与会员大会任期一致。 J3~2Ia15mX5?2G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D4-3GJ5-8kB1~5e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选举负责人秘书长,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l,=9XW3?,BV7?2f
第二十八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的,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 Z6!50H4!2RR46U
第二十九条 经会长或者1/2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c3~8UZ4?5hc51R
第三节 负责人 A3.,AE7.5kq9!7k
第三十条 本团体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x2?8qV4~8nE2!9T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S5+2HP3=6tw4=,y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s2~,zU52uW9!6Z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t,:9VP24qN7?,p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H6?2cg1;7gu4!5P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p6+3nv1!,Xs9=1F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O4?2jg81HF1;,z
第三十一条 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n8?6op2.7rF4+4c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e2+8rv56GB4!,H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O2;7Px7~8Ws,;6Q
(一)领导理事会工作; T4-2Gz9~8EA5+3Z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H1!4ue9.5ST4;4Y
(三)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r6;9JV1,AM1.5c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重要文件。 E3~2IW3.4qN8-1z
第三十三条 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d6+9vl1.5qO9!1M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R9-4bg2~1PX9:1i
(二)列席理事会和会员大会; v3+5II8~4DO8:7y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x1.4fg,=3gq5+4t
(四)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决定; i9?6dP6:8tw8.8G
(五)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Y6~6HS9.6pN92F
(六)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批准; H4.6dH6~,Dh89x
(七)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n7?1yt1~7GZ4:7A
(八)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L7!1wD,-6ax8!2N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w4-2YO1.3zj9?2T
第三十四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a8?4UJ9!3OE5!7H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布。 h1~,fN2.7IL7-6Y
第四节 监事 p8;3SU1-5Oy2!6P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 t4.8sa5+8oS5?8j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f4.2gJ2~9le1?,s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g5=8vX4-4qm6-8N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o37GQ,.6fR7!5U
(二)对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负责人、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A2;5sI3?3gJ9~9l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u2;8Ax1+8vT9!4I
(四)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K2,zR5=1qV7,m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O5~5Bf3.1eU9.3t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审议的事项。 P9?3cD4=2ru6.8m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K7?2ry4:8DL12C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的收入来源: W4:7IY2=1Jn9!3G
会费; s1~3he1+8gR7:2f
(二)捐赠; D6=1Uj6-8wB3;9V
(三)政府资助; e1?1Kc4-9QL6-8i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l7=,uU5.1TL4?,J
(五)利息; B9?5np9~9Uo6~6z
(六)其他合法收入。 g5-8Oj7:,ga9=8y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大会公布,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检查。 w5:9Sc1?7MC3?3j
本团体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F5?8nU,+9kz3;7V
第四十条 本团体经费主要用于: q8-8wJ9:5qS3+6D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z3=5gl6!1At6;50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w6;5er7:5Aa,.8j
(三)其他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f2!7OO97Ty6?,K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t4=,oJ4!9rS8:3k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y,=,Eu7.7hj4.7E
本团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y1-9uS4~4dA4!6B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v9=1Oz5=8ub68V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q6?3po7:8iK9~,f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l8,Pq2?,Fc2~3w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A,;2ao,-,LH9~4J
第四十六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I4?8lr9!2Ss8!5T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j6~5Sd8:2Xv5;4U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t16bD2!2Hq5+9r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K7-3Cb,-1Uu7!,A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C2;3ot73aJ4!7I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f,-9Vx7-7mm8~9R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Q35XQ8=9de8:9b
(四)自行解散的。 j6;4CS2=7Fg1!1r
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t,?6yk7.3zx4!8q
第五十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Y3+5hw2+5Az7~8p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f1:1UD,-,Ey7:1z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g7=3YL4,FP6~6X
第八章 附 则 g,8QZ7!1Ii1-2v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9年4月26日第四届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n3.4FV23Io,=3i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理事会。 p6,Us7?5WO,.,0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C8-,Sv6:9vo7?3X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