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江苏科技大学)简介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英文缩写JASI)是由江苏省辖区内的造船、修船、拆船、船舶主辅机制造、航海仪器仪表制造及其它船舶配套设备制造等企业、船舶工业贸易公司、科研所、设计院所、大专院校及与船舶工业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按平等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现有团体会员113家。 T4;9vR9;3lv3;6h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群体优势,加强技术开发和行业自律,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的联系作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好行业协调工作,推动全省船舶工业行业的发展。 N8!3CP8;2NG4~6a
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L7.8Xi1=7Hp99E
协会办公地点设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苏科技大学内)。 V,+7Gl6;6aO4~4a
协会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表达会员的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组织和参与制定行业政策、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活动,并推进政策、规范的贯彻落实。协助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工作。 o7~3IX2?5lh1!5d
开展行业企事业单位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并与本行业的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交流,为政府和会员提供业务和技术信息。 s64TD4+8Ww8~,b
组织会员间的联系、协商和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自律方面的行规行约,以促进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L6!1ZO3=,Rs5+8R
开展经济、技术和法律等项咨询服务,组织技术开发、技术协作、业务培训活动。接受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组织协助其技术改造、技术改进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A6-7OV7;5cZ5.1X
组织国内外同行业间的管理、工艺技术和理论的学术研究、交流和协作,接受行业有关课题的研究。 07~1pN4?9uI7;1U
汇编和印发行业性资料,编发会刊。 l1;3Om6+2rp6-6I
协会秘书处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科技楼412室。 s5+9yf1;5sW6~1m
协会章程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章程 t3~1rO,1pG,:3W
第一章 总 则 G,1sq3:3kI1!5W
第一条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Jiangsu Association of Shipbuilding Industry缩写JASI)。 H1=1EE2.8Rn8-2N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江苏省辖区内的造船、修船、拆船、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有关工装设备制造企业、船舶工业贸易公司、科研所、设计院所、大专院高校及与船舶工业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江苏各地政府主管船舶工业的部门和省内各市、县、区的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相关社会组织,按平等自愿原则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组织。 A6=9xC,+7lE39F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发挥群体优势,加强技术开发和行业自律,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好行业协调工作,推动全省船舶工业行业的发展。 q1:5Aj3~3sA7.6q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a1-1GJ6-7nn4?,z
第四条 本团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B9~2gU2+8RC1;1s
第五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R9?8RH3,JE9+3O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J1?1Mw3+7hp8;9Q
本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f9:2Xd2?2EO4~,n
第六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K6=4xN3.,fU1.4N
第七条 本团体的住所设在江苏省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G5;5lX4:3Ka1.9S
第二章 业务范围 U6-9QE8;,ic4-2i
第八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K2.8Dh3~9fA4;6b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表达会员的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组织和参与制定行业政策、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活动,并宣传、推进政策、规范的贯彻落实。协助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工作。 N4.2dv5~1Fo7;,R
(二)开展行业企事业单位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并与本行业的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交流,为政府和会员提供业务和技术信息。 G5.4Dw3+5SE,!6R
(三)组织会员间的联系、协商和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自律方面的行规行约,以促进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b7:60I7~5Vy3;4p
(四)开展经济、技术和法律等项咨询服务,组织技术开发、技术协作、业务培训活动。接受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组织协助其技术改造、技术改进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M7?3if8.6Et3!6V
(五)组织国内外同行业间的管理、工艺技术和理论的学术研究、交流和协作,接受行业有关课题的研究。 M4-5Mc1=6aT9-,P
(六)汇编和印发行业性资料,编发会刊。 a1~4ce5?8cl3-7S
第三章 会 员 W7:3Vl85ot9?5t
第九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P4.5De,!6zR71f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q1-,Jq6;6Hm4.3d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N3;4Wh4?4Kt2?1J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s,.9Dj5~3LD,=8W
(三)在江苏船舶工业及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d4;3TX3~7B06-8H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s57sw2=5gY3,V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d3!9pP11qi4+1s
(二)秘书处派人进行考察; D6:,UY67Pu7:7u
(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s3?7wQ5?50h,8F
(四)颁发会员证书并公告。 T1+7UZ5.8qZ7!,C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G8?4KJ,=2Qo2=3G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Q4?9VO56nf3:5F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E4?5pA,~2WS,;,w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的服务; J8:2Ql4~2NF,=9z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03.9O06!4cc1+5a
(五)退会自由; M6-,Dp4+3Lf2+3z
(六)有要求对其生产、技术协作和帮助解决有关问题的权利。 w7;2nr8;6ts9+9B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k1~8Rg4=1dq5:,M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h57ZE4;,Rc1?3A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p3=1hd6:8gx5.8W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j3!9Fx7?8wc3?9D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R6+7XS8=5kG6.,P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h7.7Lj,-8WM3?9c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k5?9hu7!8Ny9!8X
(七)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基础统计资料和信息。 P,.9nH3:2to9!6l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书。 q8~2Uh5!9x0,+1g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予以除名。 l7!8OJ4+4LC4~4M
会员一年内不履行会员义务或两年不交纳会费者视作自动退会,交回会员证书,并由理事会责成秘书处发布公告予以除名。 z7!6mS5=3VV5-8k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h7:5yf,+5zg3?8j
第四章 组织机构 F7:1cK2+5ai5!7L
第一节 会员大会 Q7-8AJ4+6Gw8-8V
第十七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r6.3yM9~3WS7:,p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A1;6Ia3.5oS3?4t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q4;8Us,:7hb46C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分支机构负责人)产生办法; z6:3Cg5-7WR2:4l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 R4.1KN7+8hM,!9M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O4?4Ye3:9QO38k
(六)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 R2:7ll2~8wC,-1s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l7.7nk5~8Ss2~4L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4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本团体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10日将有关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 N3-8lU9;9ik7+4q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1/2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Q,!1gw,+8Dh1~,K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t3=6Kb8~4ZZ5;6x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b22nX5~8HQ3!,h
(二)选举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应当由得票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1/2; Q8-9PF,-3OR4-,e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F2-6Bd5:2Se4.7H
第二节 理事会 O6!,gf,.5Zo2=4q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C5~8ew5+,Hy3.4L
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的1/3。 F1.3bu1.5hm29i
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o,.5rS5+4XB6:9E
(一)在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与知名度; B4.6qx8~4Dl6:7z
(二)关心并支持协会的工作; p2!9Ym7+8CF4:6t
(三)承认协会章程、履行理事义务。 w,=2Ir5?1gS7=4u
第二十三条 理事单位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报理事会备案。 y1?5tX5=5AW8=1T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 U9:6EF8!2mY1:5s
(一)制定会员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L8+2Oo9:4dP2.4K
(二一)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v9.8lw7:3dn42v
(三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R5.7JM5.7XW8-3U
(四三)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u2.,0s3?,sn7!7x
(五四)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E,,gY1=7mJ7=,E
(六五)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s2:1WZ8+7Zo1~8u
(七六)选举和罢免副理事长、理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选举和罢免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T3;2mh,?7Pe6;8Y
(八七)向会员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h1-3YM2;,Kg9.8w
(九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O5-9wt6+5Kj4!4X
(十九)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o2:,Py5!2SJ5=3Q
(十一)决定提交会员大会审议的议案; g6~7bw7+,gK4!1l
(十二十一)决定新会员的接纳和会员的退会及除名; R3!2Vt1:,II,-9H
(十三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J9,Sh2;,lA,.5b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n3=5zn,!,vH8=4O
理事会与会员大会任期一致。 O,+1B03=7JA,?1T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S7~8Xt8;9SF3-6p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选举负责人秘书长,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w,;8kz1:6eb9.2Z
第二十八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的,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 V8-7hz4=5Hq4?8m
第二十九条 经会长或者1/2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Q,~,vF6?5wL,+40
第三节 负责人 Q1!4Qz6?6Pq9;3g
第三十条 本团体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I6!4mD7?7QN4-4Q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Q3?9tQ86gL2.5s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r6?3Id,:6Ca9:4z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q6.1hg13p02;5s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9.1Kn21DT3!8e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I6?1bF6!6mV9?7c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O78cO,:6le6:4u
第三十一条 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I9?5xF5.1Dx2+1Y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I,5bU,-9jm7=,i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T,8ai8+3Pg4~9y
(一)领导理事会工作; K4=1Le7!7Y09!,E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E4=5OV4!3CX2.1O
(三)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t,:8vr1!1Zz2!1T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重要文件。 h7-4Rc,?3SE6-5y
第三十三条 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t9:9Gw6+4DL3;2I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Y1?9sK4!1tV6=3I
(二)列席理事会和会员大会; 03?4eQ3;7wM9?2z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M2;8aW2?7AJ3-1M
(四)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决定; x9-5sr3-2Xw,,p
(五)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k6~6Et8+5Px3!5v
(六)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批准; t5!3YQ2~4mu2+3k
(七)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T66LD5-3Iw3~3u
(八)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l,!4Do2.7Tv1.4F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c82fz7.5ov26T
第三十四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l7!5wu6+4BQ4;6j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布。 b1;,WG5.7kl9.,D
第四节 监事 i8+1Os7.7An98z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 n6!9mH8~5tw5!4P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N5:7di21Ra4!3a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d3.8ew4=9Ev,~40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r8:,uL3:3ve1!6J
(二)对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负责人、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i9?4oA5?7dD,:7h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F,-8oq,.2QJ2=5u
(四)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F1.9Wm3;2yX5-1v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c4~8Sr1!4EU9:2S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审议的事项。 m4;8Uh1-8SN7.7O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Z46vE,+,hl5?10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的收入来源: U3-4Fb4=1vM5:4s
会费; x9=9tg3~1sr2;1U
(二)捐赠; g,:9La6!7ab7=5l
(三)政府资助; V1+6Yi6+8ev5=8o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h2~5Pw1+5NH88x
(五)利息; P3:6Sd93mN9-1q
(六)其他合法收入。 o2+3kY24oE5~70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大会公布,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检查。 T1;3Xe1!2Jb9+3F
本团体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k9?9Qx3:4Nx1?1d
第四十条 本团体经费主要用于: z9?8UT4=1BJ1=2W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g,-9BY4:2Uh9=1B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R4.6fN8-,bC1+6P
(三)其他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j38oU4-2AL2~2V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L9,Xb6~,Sk8.3q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m1;1ug2-8CO3~6u
本团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R23rD3:8Aj4+8X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c6;5qL9.3BY99N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a9:9AG1;6oz,=4q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t4+4nj6.2Nu3.3s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C4-1rJ6-2Mx8+9y
第四十六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a2~4WT4=,bI4:6j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i4;4Lc7!6iA8~,P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V6:2FP2-4KV8!2h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c4-6py6=5Vi3?9Q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t,+8FW,+1Qt7.7w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a,:5bP5:5fD1;7g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e1~7Ew2-7YH7!,K
(四)自行解散的。 g4:2rc62ry4-6X
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p5:8OY3!9Ue8?2Z
第五十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n2-2WK8=9Et2.8D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P1+7DO,~5IU9;2S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T5~6Ae5+,lp7=9n
第八章 附 则 v,~9vZ4.6lj4~9j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9年4月26日第四届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e6!4Tv5!,lQ,?,K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理事会。 H8;4bv1!1Jn64q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C8.8xV9-7fe5~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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