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方学院监察与审计处简介
监察与审计处是学校的监察单位,负责全校监察及审计工作,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廉政监察、履职监察和风纪监察等监察职能,独立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以规范管理和提高办学效益为工作重点,对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职责为: C8.8GE2-2Ve8:6P
1.监督检查学校各单位及教职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和履职尽责的情况;依据监察情况,对各单位提出管理的建议; N9:4rf4!6sQ8!5u
2.受理对学校各单位及教职工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行为的投诉、检举、控告; A5+8tU6-5RL1;9m
3.对学校各单位及教职工经济方面、履职方面、作风方面的问题启动问责程序,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进行追责; m5!7Lh5=7oR2~8F
4.受理学生不服学校对其作出的处理决定的申诉; J4+6fN4?,Hb6:3o
5.负责各类信访事项的处置工作; B860z13RE7.8x
6.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对学校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 u7!,kT3;3JP4+4j
7.负责建立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系。 V1!8gW4;4Df6.4s
8.完成学校和上级监察、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X89lL1?3Rw5~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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