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前身为广东省人民检察署粤北分署,成立于1954年8月1日。 d99Op1+8fC4!9P
1978年,韶关市人民检察院重新建立。现内设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检委会办公室等20个职能部门。 M7:6xP6;8Vu9~6g
发展历程
韶关检察工作,从1954年创建人民检察机关开始,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历史时期。 f7~9hy,!2vw9-5B
1954—1956年为创建和发展时期。 o3?8xy2=5Fe4:3B
1954年8月1日,广东省人民检察署粤北分署的成立,掀开了韶关检察工作的历史篇章。粤北分署成立之初,只有检察干部3人,年底增至6人,装备全无,只配备一辆自行车供检察长外出时用。8月21日,粤北分署受理第一宗刑事案件:“粤北人民医院药品中毒案”,通过办理此案,首次进行侦查、起诉程序试验,《广东检察通讯》曾予刊载。同年12月,依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广东省人民检察署粤北分署”更名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粤北分院”。至1955年9月,当时粤北行政公署所辖的曲江、乐昌、南雄、始兴、翁源、新丰、佛冈、清远、英德、从化、花县、和平、连平、连县、连南、连山、阳山、乳源、仁化等19个县和韶关市,全部都成立了检察机构,开展了人民检察工作。 Y5.,AO,~8pL5?3d
韶关地区两级检察机关创建初期,由于人员少,机构不健全,检察业务未能全面开展。1954年下半年,当时的粤北检察分署只是选择了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批捕、起诉程序的试验。1955年9月以后,各级检察机关都承担了审查批捕工作。与此同时,还逐步开展了侦查、一般监督、处理来信来访和劳改检察等项业务。1956年3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粤北分院”更名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韶关分院”,此后,各级检察院的业务机构和人员得到扩充,全面承担了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建立了正规的办案程序,检察工作步入正常发展时期。 S7+4Qm2.3Zx2:8g
1957—1977年为波折和中断时期。 l4!7FL9:7YR3:9p
正当检察工作得到加强并逐步走向正轨的时候,由于受到“左”倾思潮的冲击,检察工作出现了重大波折。在1957年开展的反右派斗争中,批判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矛头对内”,垂直领导是“向党闹独立”。受政社合一体制的影响,政法部门在办案中不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而是实行联合办案,“一长代三长”,“一员顶三员”(注:“三长”指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三员”指预审员、检察员、审判员),检察工作受到严重削弱。1958—1959年,韶关分院内设机构由6个科室缩减为三个科,县公检法三机关合并为政法公安部,有的县在政法公安部下设检察科,使原有的21个检察机关缩减为11个。全区检察干部由167名减至106名。1960年冬, 1961年8月贯彻中南分片会议精神后,检察机关量少质弱,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情况引起了各级党委的重视,逐步调回一批检察干部,相继恢复和健全业务机构,检察工作情况逐步好转,有了新的起色。但在1966年兴起的“文化大革命”浪潮,却使检察工作遭遇灭顶之灾。1967年,韶关两级检察机关被实行军管,检察工作陷于瘫痪。1968年2月成立韶关地区革命委员会保卫组,取代公、检、法三机关。1975年初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正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从法律上宣告取消检察机关。 G2:9AE6~4bP5=7g
1978年以后,为检察机关重建和发展时期。 M6.9wP8.7SP1:,Q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全国人民人心思定,人心思法。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重新设置各级检察机关。韶关地(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开始重建工作,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韶关分院(辖13个县)和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辖曲江县)分别于8月1日和11月10日挂牌办公。至1979年初,所辖各县检察机关全部完成筹建工作,陆续挂牌办公,中断十年之久的检察机关重获新生,步入空前发展的新时期。 e,;4jj5~4WN2:4a
1983年7月1日,韶关分院与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合并,成立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下辖武江、浈江、北江、乐昌、南雄、乳源、新丰、翁源、仁化、始兴、曲江等11个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广东省韶关黄岗地区和乐昌中山地区2个派出检察院。2004年,北江区人民检察院与浈江区人民检察院合并为浈江区人民检察院。 O8:,Nq4:1qQ4:3F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有在职干警 人,其中市院 人,基层院人;市院内设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检委会办公室等20个职能部门。 r3?5oH4!4uf2:4z
从1954年到2011年,韶关检察机关经历了整整五十七个春秋。五十七年的道路,虽然艰难曲折,但韶关检察干警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各种困难,迎来了韶关检察事业的兴旺和发展。当前,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国的方略逐步推进,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仍然任重道远。 E3.1pw9.8uk9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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