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基建处简介
在校党委和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程序,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校园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开展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主要行使以下管理职能: F7!4tF6?1dm8~6t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建设法规,结合我校基本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修订及完善基建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规程。 m6=8Jn9=6Jz9;4a
二、参与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负责编制、执行学校发展的各阶段基建投资计划及年度投资计划。 m86rG6~3Df2;7P
三、负责组织编制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项目概算书,申请建设项目立项。 n8~8Ay8;6dN4~6v
四、搞好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完成征地、交地工作;负责勘察、设计管理以及各项合同的签定和执行。 U31tO4+2Wk8+8H
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负责申请并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缴纳各种费用、保证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y9-7oA5-9Sa2~7A
六、负责学校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协调管理工作,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保修等工作。 h7;9Md6?1k0,;5A
七、参与建设项目材料和配套设备的调研、询价、遴选等工作。 C75jP8;3BL1?2o
八、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依据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做好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控制;协助财务、审计部门做好建设资金管理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R9~2Hb6-3qS1!7e
九、负责基建文书、规划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管理工作。 06?2FU2:4OZ6~9k
十、负责校内外有关基本建设的协调、联络工作。 X1-3AI,:5au5;6c
十一、完成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J1~2gI7:5XV2!6w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南路3号 b3!8mB4:4Hx3;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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