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静宁是平凉市西大门,素有“陇口要冲”之称,总人口48.7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4.67万人,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六盘山片区特困地区和甘肃省23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先后荣获全国教育、文化先进县、科技进步县、科普示范县、中国苹果之乡等荣誉称号。 U1~,Pj31dd2=8L
1950年6月设立静宁县人民检察署。1954年3月,更名为静宁县人民检察院,1955年4月,成为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1967年10月,机构及工作停止。 H4!5rk3~9jF8?2E
1978年7月恢复重建。1979年1月正式开展了部分检察业务。1980年6月成立院党组,1983年3月设立检察委员会。1985年1月院内设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法纪监所检察科、办公室。1990年8月经济检察科更名为贪污贿赂检察科,并设立税务检察室。1997年9月,贪污贿赂检察科更名为反贪污贿赂局(正科级建制),税务检察室同时撤销,刑事检察科分设成立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均为副科级建制)。2002年机构改革中增设政工科,法纪检察科更名为渎职侵权检察科(2006年3月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审查批捕科更名为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为公诉科,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0名。2008年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法警队,内设机构增至11个,均为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5名,工勤编制2名。2014年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监察科,内设机构增至13个。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7名,机关工勤编制5名。2016年增设9个乡镇检察室,均为正科级建制。2017年增设专职检委会委员职数2名。同年12月,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等三部门人员和编制整体转隶至县纪委、监察委。 i,:9nQ1?1sc8-5v
静宁县检察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26名,工勤编制5名;实有检察官10名,检察辅助人员11名,司法行政人员5名,工勤人员4名,聘任制书记员15名;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第一、二、三3个检察部和政治部、办公室;现有办公业务用房3241㎡,业务用车4辆;全院年办理案件数整体居全市第二。近年来,先后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两房建设先进集体”、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综合示范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市级文明单位”、平安平凉建设示范点,多次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 b8:8oj1;5KY,=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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