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地处赣、鄂、湘、皖四省交界的九江,襟江带湖,背倚庐山,山拥千嶂,江环九派,素有“吴头楚尾”、“九省通衢”之称。“浔阳江头夜送客”、“江州司马泪沾襟”中的“浔阳”、“江州”均指九江。 e1;6qM6!8Fw7~1h
九江检察机构始建于清朝宣统辛亥年二月(1911.2),成立“九江商埠地方检察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3年1月成立“江西省人民检察署九江专区分署”,成立之初九江分署由五人组成。1968年九江专区革委会成立,九江分院停办,1975年5月检察机关正式撤销。1979年4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九江分院正式恢复,当时全院干警共有26人。1983年九江地区行政区划变更,九江分院与九江市院合并称为“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t8?2ga8+7mq2?2G
市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7个:办公室、干部人事处、政治工作综合处、第一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驻九江市看守所检察室)、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务保障部(司法警察支队)、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处、机关党委、庐山生态环境检察室、庐山西海检察室。下辖14个按行政区划在7县3区3市以及开发区成立的基层检察院。 W8?9EA3;,ze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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