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纪检委 、监察处 、审计处简介
工作职责 W,-7ws6.2gj2+7f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校纪委及纪委委员的作用,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上级纪委的部署与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联系制度。 O3:4hl1!4pI9;4k
第二条 联系部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l2~,gv8;,Jg3=6J
第三条 工作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并协助所联系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纪委反映情况。 x3=1eh6?4vN,?3x
(一)了解、反映所联系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政的决定、决议以及遵守党纪政纪、校纪校规的情况。 k7;6DL6~8MZ6!4d
(二)监督、指导所联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沟通情况,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联系单位主要领导的情况汇报,共同分析研究解决问题。 N2:8BL4!,pt,8o
(三)了解、掌握所联系单位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对重要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校纪委会或纪委书记汇报。 P9+1wC4!1JP6-9B
(四)列席所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会等会议,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 y3+1wv4+6SR9?,C
(五)参与对所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i83GO,?9WW5=2D
(六)参与有关调查研究活动,向校纪委或联系单位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Q,~6Iu7.5Vz1!6C
(七)完成校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w4;,RY2.1ma1?,b
第四条 工作方式:联系会、个别谈话、调研、列席有关会议、廉政谈话等。 y87ns2;7ec76V
第五条 纪委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07-3zH,?3bj6=2Y
(一)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依法依纪正确履行职责。 V1?6aL7?3Eh,=2e
(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已,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认真工作。 W4:5hh16pa6=3F
(三)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必须经过纪委会集体研究同意。 V1-,rv8;,nd3:1B
(四)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事项和内容。 R1.3hM8;3KW,;10
第六条 各联系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积极配合纪委委员的工作,并且每学期至少报告一次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E,=4Na1?1yH5!,N
第七条 校纪委定期召开相关会议,了解掌握纪委委员工作情况,并适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 W5+9jk12wN3~9q
第八条 以上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X9?5IS,~9fw,6p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