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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公众科学网(吉林市科学技术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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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吉林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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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公众科学网(吉林市科学技术协会 )简介

内设机构及职能 a,=6XJ9+7Rj7?3E

1、办公室(包括机关党总支) O3!4Ag,;,xs12l

职能:负责处理市科协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和有关重要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政务类文字综合、会务、干部管理、人事劳资、档案、保密、信访、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组织科协系统综合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及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科协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组织部、政法委综治办、财政局、人社局、编办、保密局、档案局、信访局、司法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老干部局。 j1+3TC,.6Dv,-4J

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V6:9Ox6=1EI6?5H

职能: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发展党员,收缴党费;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党的群众工作;列席党组有关会议和民主生活会;组织机关文体活动。联系市直机关工委、纪委办公厅、监察局。 05,ML7;9Rx2:40

2、学会工作部 P9=1ms6?5Mn15j

职能:负责对市科协所主管的全市性学会、科技类社团的监督管理;负责综合性重点学术交流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有关学会的学术活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学术论文、科技建议的评审、表彰工作。联系民政局、科技局、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V4~5ai6;6AI4-8p

3、普及工作部 G4!2fA2.7aJ5.,S

部 长:于海龙 J8=5zj6;4FK4!8z

副部长: T7:1Lr,3Tz1=,n

职能:组织指导全市城乡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开展农村、社区、企业、机关科普、科技创新和科技扶贫工作;指导建设城乡科普网络;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负责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吉林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日常工作。联系各县(市)区科协(农技协)、《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办公室成员单位。 R87bd86tg4!9z

4、组织宣传(调研)部 z9!3Ux8;,tr2!7V

职责:负责科协系统组织建设;指导科协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宣传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方针和政策,做好科协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反映科技工作者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负责科技工作者宣传表彰;负责科协系统调查研究、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编辑出版科协内部刊物和工作简报,交流科技信息,管理《江城公众科学网》;负责科技决策咨询、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工作,开展科技思想库建设工作;指导全市科技咨询业务,负责吉林市科技咨询业协会日常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党校、新闻媒体。 p6=4tX6-1Fb7;1k

5、创新创业服务部(国际联络部) D1~8AG6:2Dl3:1X

职责:负责制定我市企事业科协及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年度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开展“讲、比”活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开展“厂会协作”、“金桥工程”、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指导所属团体的外事工作,并做好协调和服务;开展对港、澳、台科技界及海外科技团体、科技工作者的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建设吉林石化海智工作基地,有针对性的选择重点合作项目,开展双向交流,为我市引进海外智力、人才、技术和资金服务。负责吉林市企事业科协研究会日常工作。联系市人才办、市外办、市台办、市侨联、市工商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信局、大中型国有企业科协、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科协、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E37UR4+6pm9!7l

6、科技馆 y8!9OF5=2fT1=6D

(1)办公室 t9;,Tz7-,rC29K

职能:安排有关会议,做好行政服务;参与、策划、组织大型活动;负责起草内部文件,管好印章、各种文件及文书档案。负责日常内部事务工作,组织物资采购计划,定期检查物资采购、保管、回收、处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作好作息时间、值班等的安排,督促其职能发挥。负责综合治理安全(防水、电、火、盗等)工作。 v2?6OB4:4MS5-8V

(2)展览教育科 p3:4Dm8?4vW3-3U

职能:科教展品研制、开发与推广展览。面向社会开展科普宣传、普及活动,加强农村及少数民族地区实用技术培训,普及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h9?5Jk1.9Rc4.1t

(3)青少年活动科 B8=5Zb1-3Hw7:6v

职能:负责开展全市性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研究开发推广科技教育活动新项目;组织策划、协调开展全市各类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国际青少年各项竞赛交流活动;负责科技辅导员、奥林匹克竞赛教练员培训和认证工作。 D2.9kQ1.2lo4+,j

a7~4uR2.1WU,~8V

(4)设备维护科 a3=9cr8~3NU7:,j

职能:负责展品的开发、采购、布展;展品改造更新、维护、安全管理;展品展示内容、操作方法、说明的编制;收集整理公众对展品展览的意见和建议;专题展览开发、设计、制作、布展;专家库建设;网站及智能科技馆建设和运营管理; 负责流动科技馆,制定巡展计划,工作方案等工作;配合临展工作。 n33XS9+,CV7?2y

x3.7iG7?2Ij8:2J

(5)综合服务科 j9!,TF9:6CK3?3w

职能:水、暖、电、消防、餐饮、安全、安检、存包、休息区等后勤安全保障工作; 与物业公司的协调相关工作;配合流动科技馆工作;配合临展工作。 q9?5dp4.9LQ,?1J

科协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05~8cD8.8az1!1u

(2016年6月1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D4-1lJ5.1VY7?7E

第一章 总 则 x,;3Tw8+4ym1~8C

第一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a1=7lm16uM1;9W

第二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科学文化氛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提供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社会组织,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r2?4Vn5.3Pc,.6C

第三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学会),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及基层组织组成。 j96rl2+,Sj1!7z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由同级学会和下一级科学技术协会及基层组织组成。 Z5=5aJ8?9lw4:8o

第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y4+9Ti2~3zb3?2d

第五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科学技术交流,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a8;5al29Dt7~7t

第二章 任 务 w1:8FD3+,Wz3,O

第六条 密切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j5=7mN,+7Nj,~4s

第七条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F2~4qa3+8Gx2!2Y

第八条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r,+,id1=3Lp,!8D

第九条 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x6;7lz3:6Lu6?7g

第十条 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宣传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培育科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k6~1Ak7?4zH6?3o

第十一条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 j3:3EC3?,sE9?4h

第十二条 组织所属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 e7;8SE5=2sR52z

第十三条 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 x7~7KP99jI3!5c

第十四条 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海外科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N8;6oW,.2Mt7?7B

第十五条 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V8!8rP9?,Ns4!6h

第三章 会 员 J7~1WD3~,XZ1-1f

第十六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L4=1p04+3Gf7:8Z

学会和高等学校科协、大型企业科协等基层组织,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成为同级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 t5+8EX5!8Ej9-7L

学会和基层组织发展个人会员。 O6=,GX1=3WW9:20

第十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j6!9TQ43nU4:1J

团体会员可推选代表参加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参加科学技术协会的活动,对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并进行监督。 R7+3yY4!9aD6!3r

团体会员须遵守本章程,接受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执行科学技术协会的决议和决定,开展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活动,承担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i1;8xq4.7lA8~,n

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由学会和基层组织章程规定。 D8:5uI1!8zq8.6b

第四章 全国领导机构 p3:,Wp,:9Vj,~2c

第十八条 全国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全国委员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领导机构。 v5:4kY2:9oi89A

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y9-50V8-4yQ2~9B

第十九条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O,.6xb6~7GG4=2T

第二十条 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其代表经全国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有关方面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Z4.6vb3.,0Z5=7e

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c9;8Jy43WM9~2b

第二十一条 全国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O9~1DY35fm,!4L

一、决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o7!8KQ1;1wM58l

二、审议和批准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o,-7Xy4!,KF9?1G

三、制定和修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z8.2Ub9;7oW4:8L

四、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 e3=4sp8+4Bn7.7d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8!,zC6-4ZW31B

第二十二条 全国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 y48PF9!1N07?10

第二十三条 全国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W5;5ww5:5Tz3;8C

一、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M4+8MW7;6dh6=1c

二、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 m5!,UE,,Ee3?70

三、审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报告; i23fn6?9KC9.5Y

四、决定授予荣誉职务; q6-8pO8.3zB7+8u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Q5;1ZM5=5mf,;3K

第二十四条 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领导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实施全国委员会确定的任务,批准全国委员会委员的变更、增补或撤销,会员的接纳、退出或处罚;决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的调整,并提交全国委员会会议批准。 s3!4WO1;3IQ9.,P

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也可由主席委托副主席召集。 b8!6KD7!3gO9;7c

第二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下设书记处。书记处由第一书记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主席提名,经常务委员会通过。书记处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主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Q4?,Rj3.6UP2!6M

第二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设置若干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协助审议需经常务委员会审定的有关事项。 I6~5kJ8?1HP1+3h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聘请成就卓著的科学家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顾问。 A3+4QH52vb7?4A

第二十八条 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应珍惜荣誉,遵守纪律,认真履职。全国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无故缺席全国委员会会议,没有正常履职的,一般应辞去全国委员会委员职务;常务委员会委员三次无故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没有正常履职的,一般应辞去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Z9!5gq8?8rn3;,L

因为严重违纪受到查处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撤销委员职务,同时终止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u2.6yS9-7Ti3:5z

第五章 全国学会 A8.9lu5!9Ap8;1k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所称全国学会是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的学科组建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社会团体。 E5;7Vg,;3nd1!3u

第三十条 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全国学会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y8+,SS7;8Cr7~6u

一、承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z7:,CI9+2NP5;,n

二、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依法登记; t1!2JM7,Mr2;7v

三、学术带头人应在相关领域有重要影响,个人会员达到1000名以上; h8.4sm7!9KK9.5p

四、经常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和科学技术普及能力,编辑出版科学技术或科学普及刊物,原则上应设有科学技术奖项; D4-7q038dR6.4K

五、有实体办事机构、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 d,-9WH5~,JV3:3y

第三十一条 符合本章程第三十条规定的全国学会,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提出申请,经常务委员会批准,即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 i3;8Mt7:4LV25H

第三十二条 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全国学会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执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决议,承担并完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的任务,选举代表参加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代表大会。 t4;8zz2;9bT1.3Y

全国学会退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须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h7:1TM,?7hU4:6y

第三十三条 全国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至五年举行一次,决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批准学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修改会章,选举新的理事会。 n7:,Jy3?5JG2+1A

全国学会办事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F5+5ui7.6Uk3+7X

第三十四条 全国学会可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学会联合体,有条件的学会联合体应设立党的工作机构。学会联合体为非法人社团组织,其成立或解散须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I,=1yT,+3ze77T

第三十五条 全国学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给予限期整改、警告、撤销团体会员资格等处罚: D3~2IS6:1ZZ16D

一、履职不力、组织涣散的,责令限期整改; g9;,VS7:2eI75E

二、限期整改后仍无明显改进的,经批准,给予警告处分; k3?1FU7~6JA8?5h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经常务委员会批准,撤销团体会员资格。 n1;4VM8.,oq,+4k

第六章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 w8-7zG1+4nm4,q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地方科学技术协会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地、州、盟)科学技术协会和县(市、区、旗)科学技术协会。地方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地方组织,是地方同级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 O1-8vZ9;1EY5-2C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 o3;2jH79MF2+7q

市(地、州、盟)科学技术协会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 C9;9Yw3.2JH9;2M

县(市、区、旗)科学技术协会接受市(地、州、盟)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 09:9eS6:1HG,;9d

省级以下(含省级)学会接受同级科学技术协会领导,业务上受相应的上级学会指导。 d4?2FQ4~7So9?2s

第三十八条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执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章程和决议,推选代表参加上级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 b47nS1!7c02?9L

第三十九条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决定本地区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 o4.6x06?5MN4?1Q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副主席选举结果应报上一级科学技术协会备案。 W8-2hB4;8Xi3.2f

第七章 基层组织 b9+4YF44oX1-6i

第四十条 科学技术工作者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等建立的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基层组织,依照本章程开展活动。 A7?2HM2!5CK3~9d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联系指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基层组织。 F4~8ek2!7FA3~6U

第四十一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可依规模和影响发展符合条件的基层组织作为团体会员。 Q7~1YV4+7dP9?2D

第四十二条 基层组织应立足自身特点,动员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学技术,推广实用技术,助力创新驱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l57sa6!,0z94O

第四十三条 基层组织应大力发展个人会员,及时准确反映基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广交科技工作者之友。 M,:,T01:4Cw1+8H

第八章 工作人员 W,~6Jm5?1rF4!7H

第四十四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对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I8.2QC7;4RA8;4Y

第四十五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学会对其工作人员根据其编制性质和管理的需要,执行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 y,?5Fa1.1JK6.6I

第四十六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I4!4ZB7:,ee6;4c

第四十七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人员应热爱科学技术协会的事业,牢固树立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的思想,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和基层,密切联系和真诚服务科学技术工作者,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能力。 t77Zu2;5sb7!5a

第四十八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M9=9Or3;9dH2.4b

第四十九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及所属团体工作人员应自觉加强纪律和道德约束,共同维护科学技术协会作为科技工作者之家的良好形象,不得肆意贬损诋毁。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e3+3sd1;4wW2+7J

第九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Z16AI7;5Hp4+3g

第五十条 经费来源: V,+4Om77zm2-2T

一、财政拨款; g4!4Qr3+2dQ2=4b

二、资助; C5-1NF7=7LB2;9o

三、捐赠; N6;4Ad2:3Wv9?5H

四、会费; I49BA5?3Cj2+,o

五、企事业收入; E8.7yE2-2DQ4;,u

六、其他收入。 v3.,GB4?5jo6.4B

第五十一条 建立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人才举荐和奖励等专项基金。 c2;6ZO43iD1!8b

第五十二条 建立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民主理财管理体制。 q6:,0d6=7Ah2;4l

第五十三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和地方拨给科学技术协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F2?,Yl5-1Ae8;9y

第十章 会 徽 m5=8Gc7?9it3;3z

第五十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会徽由古天象仪、航天器、齿轮、麦穗、蛇杖以及中文和英文标出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名称组成。 B4.9yn5+8vE5.4E

第五十五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会徽可在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在出版物上印制,也可制作成徽章佩戴。 M5~1xg6=1QD4+,K

第十一章 附 则 J8~9Bt8~2OX8:1t

第五十六条 E32kb8:8Ro,~6E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 i2;1kZ4:3Vw3!1c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会址设在北京。 m5!6Lh3-2Wq4;5V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英文全称是CHINA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CAST。 u4.5jP6!4Wy6?6L

第五十七条 全国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制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 S35dM6.8FH4:,d

第五十八条 全国学会依据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本章程制定学会章程。 y8:7eE7.7pI8~5y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实施细则。 x6+6np2.,vX9!7i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i27SC9!6wY8?9k

第六十条 本章程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实施。 j8-,Hh7+4hx6;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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