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介
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吉林省社科联,是中共吉林省委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全省社会科学界各学术团体、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联合组织,是省委、省政府联系与团结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 y2.7MS,:2Sw3~5P
吉林省社科联始建于1963年12月21日,2000年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署办公,名称为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内设承担社科联职能的处室4个:社团党建工作处、学会工作处、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处、情报资料室。 g6?6Pz4~7I08-3E
吉林省社科联现有团体会员46个,民办社科研究机构14个,拥有会员10余万人,市州社科联9个,社科普及基地56个。 t6;9LP9!4tU,-7J
机构设置
· 社团党建工作处 d2.4cv79ca2-9u
工作职责: I3:40e65wW2:5P
1.指导和协助省社科联直属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V9;7UW4-6Wb7-5F
2.负责省社科联直属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 N2?2WX49jP6~7X
3.负责省社科联直属社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党风廉政建设; y4,Nm7~4SG8?4Z
4.负责对省社科联直属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党性教育培训工作; S3;7jU9!7Cl9;6j
5.负责配合做好省社科联直属社团组织年审工作。 j6.7HV5;3gZ7;9c
· 学会工作处 U3,vl6.2Kz6;9e
负责业务主管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和年度检查的初审工作,建立社会组织档案。审批、指导和监督业务主管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章程开展活动。组织省社科界开展学术研讨和交流,定期组织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组织“先进学会、先进个人、优秀社科联”的评比活动。组织和实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建立社科成果档案,管理和推介社科成果。 S5=4fj4:3HG4?7k
· 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处 b6?6Bm38T0,!,m
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人民群众人文社科素养的重要工程。吉林省社科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的科普活动为重点,以品牌建设为载体,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在全省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在提升全省公民人文素养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t2!2lT4+9OY1~8R
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由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科联)内设的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处具体承担。其工作职责主要有四: z7:1rc2=4eQ2=6B
1.举办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 o6:3gh1+,KT1+9N
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社科联联合举办的全省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至2021年已举办了21届(含线上),活动采取全省上下联动方式,形成了“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特色,已成为我省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重要品牌。 e6+4pn8!4Wn2:,i
2.开展社会科学普及系列讲座 T9;,xM9.8TL3.1I
社会科学普及系列讲座作为科普基地开展活动的重要形式,至2022年已走过了17年的历程。讲座遍及全省各地市区,“吉林社科讲坛”“关东文化讲坛”“国学大讲堂”“长春文博讲堂”“松花江文化讲坛”“白城鹤乡大讲堂”“白山百姓讲坛”等,每年开展系列讲座活动五百余场。 p6~9fg26DK9:5X
3.建设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07?8RN,+2q04!5I
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是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重要有效载体,也是为社会大众提供社科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截至2022年7月,省社科联在全省各市(州)、部分省属学会、公共文化场所等已建立社科普及基地56个。 w98Dk1!7sU3!8D
4.提升社科普及服务队伍能力 M4!8WY,:4gN2:9B
全方位提升科普服务队伍政治理论与专业素养是开展新时代全省社科普及工作的能力保障。科普宣传处肩负着对全省社科普及服务队伍开展专项培训的任务,引导全省同志把握当下全省社科普及工作需求的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社科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方位提升全省社科联及各科普基地从业同志的政治水平与服务能力,推动全省社科普及工作高质量发展。 l1?2SP5+1dp,?,X
· 情报资料室 C8~1db,-4DN3.5R
情报资料室是吉林省社科联内设机构,成立于1984年8月,原名“情报资料研究室”。2000年,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与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吉林省经济学团体联合会、中共吉林省委讲师团四家合并,吉林省社科联与吉林省社科院合署办公,情报资料室一度撤销,2007年恢复成立。 07~5qz2!4vx3?,N
恢复成立后的情报资料室主要职能为联系省内社科界专家、学者,进行全省社科界人才、成果等信息的汇总分析;掌握并提供省属各学会与各市(州)社科联的工作和学术活动信息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联的信息情况;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工作交流、期刊资料交换和相关省内外内部资料、期刊的订购、保管与存档;更新与管理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编辑出版《社科理论动态》《吉林社科界》;管理“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 r71XK3:8MM6!,x
社联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f88Zs9~,0c5?9l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吉林省社科联。英文译名:The Association of Societies of Social Sciences in Jilin。 v5+7Ic8?30b2!4R
第二条 本会是中共吉林省委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全省社会科学界各学术团体、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联合组织,是省委、省政府联系与团结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 Z3~4fj74aq74j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断推动理论创新,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为全面推进吉林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d1=2GT7!,jP9;90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t9.2qN8;8ig9!5w
1.依法指导、组织、管理、协调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工作;依法指导、协调市(州)社科联的工作; p,~9YB2.3Hj2~8Z
2.制定学术活动规划,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所属学术团体、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开展学术研究活动,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 t,!8iN5-6oS6=6s
3.组织社会科学工作者研究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为省委省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发挥社会科学界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促进社科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S3:7ly,=5sn3+7R
4.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组织和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培训、咨询活动; k8!7vl9:8ua4:3Q
5.组织编辑、出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普及的有关图书、期刊、资料; M1=,rr6.7Ot7=9V
6.承担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组织工作,注意发现和培养社会科学的优秀人才,表彰社会科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Z1:9wq9.8PM9:3F
7.加强与党校、高等院校、社科院所等具有社会科学职能机构的联系和协作; 08!3yr8=,Lh,.1T
8.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团体之间、理论工作部门和实际工作部门之间、社会科学界与自然科学界之间的联系与协作; c6!1iq1+8bC3;4x
9.维护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地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F1;1M04=4Qt2=6e
10.承担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O2;3yT1-2gM7:1U
第二章 会 员 m8:9Yg,=,Q089N
第五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依法成立并承认本会章程的全省社会科学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市(州)社科联,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B,~7xR16sM7=5i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f5?8TL3;4hV9!4D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j4;6fD8=5IM75R
2.根据本会和团体会员各自的章程,依法独立地开展活动; j68jy6=3mS,~8w
3.对本会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P4;3UH9-5Uv4.8H
4.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活动和科普活动; f5?7fB3!4TE3:,u
5.获得本会各项奖励和授予的荣誉称号; m1~9gf9~2YP7+7c
6.获得和使用本会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信息; v7;4Xv2?3pG96r
7.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S1=7Tw5;1fW8:7n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q6!4Fq3?6JI,:4X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活动,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Z9:1hf3?,gS6?,u
1.接受本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完成本会布置和委托的各项工作; C2;,kO4~8Sn2:6T
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b3~1Bw5+5NG9.4j
3.按时向本会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提供有关学术信息和资料,推荐优秀科研成果; u8?7BD7.5PH3~1j
4.有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应事先报告; e5;8dY97ax5:8t
5.按时向本会缴纳会费。 01;,Lw3~,py6?8H
第八条 会员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审查批准。 j19Su3=9UC6;,i
第九条 本会会员如有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不按其宗旨开展活动,本会可以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顿、除名等处理。 e7=7gJ1~7wR9~3O
第三章 组织机构 05!1cG8;4ek7-1f
第十条 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大会由各团体会员、有关单位推选的代表及本会特邀代表组成。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其主要职责是: Y3?6gM9:8Ys8.8H
1.审议批准本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Y1-5IQ34Qk9.1v
2.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C5;4Cc2~6Gq6.1V
3.制定、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 W91Bh5;,BN4-1U
4.选举产生本会新的委员会; g,;6JT61De5=8h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P1~,uv3+1Qq99o
第十一条 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的工作。委员会内设常务委员会,其人选由委员会委员推荐选举产生。本会的常务委员、委员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工作计划和有关重大事项。常务委员、委员实行替补制。常务委员、委员在任期内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社团或机构,由原推荐单位提出增补人选,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委员所在社团或机构被撤销、本会会员单位退会,其常务委员、委员资格自动撤销。 Q5+4mu8;2ON8-5I
第十二条 本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其人员由常务委员会常委推荐选举产生。主席团由主席一人、专职副主席和兼职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组成。兼职副主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委员会的职权。专职副主席和秘书长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x4=1Ti6=2fz1+,B
第十三条 由主席、专职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办公会。由主席或专职副主席主持主席办公会议,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 Y,;7QL2;8kT9+2e
第十四条 主席团根据实际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 h2=1pH1:6Pi7~,K
第十五条 本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 M7!2nD8-4EM6~5c
第十六条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业务主管部门,要依照社团管理条例,加强对学会的业务指导,提供经费资助。 F3-4SI7-1HK3;5t
第四章 经 费 C4.5AE6,oF6.1I
第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 K75bj2+9Dm3;1S
1.省财政拨款; x1-1KK4?9gT1~3p
2.收缴会费; U1.1DF7?9HW3~2u
3.企业、团体、个人捐助。 N5-7so,.,VI,:2j
第五章 附 则 R6-5NH8:4xt5!3o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省社科联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由省社科联主席团负责解释。 x6?1Cc8:1Ks1!,M
第十九条本会会址在长春市自由大路5399号。 r2?6KY3=3eL5+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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