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简介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电竞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首批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第二批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示范性窗口学校,也是教育部国培基地,国家劳动部高新技术考核站,江苏省名师工作室协作组第一组组长单位、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南京市软件人才培养基地,NIIT培训基地。 L1?2OU4-,vD7!6p
学校有光华路、建康路、双桥门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1.01万平方米,有汽车技术、艺术设计、现代商贸、旅游管理、烹饪营养五个系,1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018年学校继成立金陵宝马学院、金陵时尚学院、金陵营养健康学院后,新建了第四个专业学院——阿里体育·金陵电竞教育学院。目前共成功创建3个省现代化专业群,2个省现代化实训基地、3个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省级技能教学研究基地。 n2=1cF1.4Xk,;7l
2018年,学校被评为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南京白局”校际联盟学校、江苏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在南京市职业学校质量管理评估中获特等奖(第一名),获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30强。 y2:5Ja3=6bm34Y
2018年课堂教学大赛中,共获省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创新大赛中,获省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共获金牌13块、银牌14块、铜牌16块以及突出贡献奖和先进单位称号,在国家技能大赛中共获银牌3块。 c6:2HD,~6gA75l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总数3756人,其中全日制高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总数2277人,三年中专人数为807人,3+3分段培养人数为395人,3+4分段培养人数为277人。全日制高职学历教育在校生与上年度相比总数略有所增长,增幅为3.3%,现有教师388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315人(含校内兼课教师23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双师素质教师111人,占专业教师的比例为61%。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3人。 F4.3gy2;2Ze4!8s
构建人文校园。办师生满意的人文校园,做社会满意的职业教育。2018年,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推进“小行政、大服务、实体化”的治理方向,修订学校《章程》,坚守公平有序师生共享的行为准则,完善制度体系和执行规则,以关怀和肯定搭建师生和谐的精神家园。持续构建以“以人为本——共享人的发展、守护道德自觉、传承文化创新”为思想内涵的“人文校园”。 M2=1Zd2!4bF2=1I
打造综合实践课程。根据区域经济特色,学校在专业设置上契合当地产业发展。开发山和汽车养护中心、金陵小树莓、O2O、拾味堂、山茶花礼仪队等特色综合实践课程。 K7!7id7?7CA17z
深化校企合作。学校借助国际名企资源,开发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项目。构建“双导向”模块课程群体系,以工作过程和岗位素养“双导向”开发、重构模块课程群体系。在2018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中,教学成果《校企协同共育汽车“售后英才”的创新与实践 》获二等奖。 U8=1tG1.1hk,?3W
升级质量监控体系。关注学生发展性教学过程评价,构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技能证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无感生成的大数据采集分析平台,升级校内质量监控系统2.0版,依托信息化平台优化流程设计,以数据客观呈现质量。 u3?3pk73tX9?7l
拓宽交流合作途径。2018年,学校迎来印尼国际交流生21人来校就读。作为教育部国培基地, 3次承担国培项目累计1360人天的培训任务,牵头协调开展苏沪浙鲁四地职业学校名师发展学术研讨会。学校承担教育部职教援藏任务,与拉萨第二中职校、新疆克州职业技术学校、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等合作办学。全年共81名西藏学生来校学习。仅下半年,接收30批次国内职教同行来校观摩学习和跟岗研修,来自青海、西藏、新疆、海南、山东、浙江、广西、广东、辽宁、四川、安徽、重庆等十二个省、市、自治区的50多家职业院校(累计598位职教同行)分批到我校挂职跟岗和考察研修(合计2200人天),学校在全国职教领域内充分发挥辐射引领带动作用。 c1:9CD9?4HG2-1a
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8)》中,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全国唯一一家有两个典型案例入选的学校,学校周乐山校长受邀参加教育部质量年度报告发布会并作经验分享。 I,=3ir1!6Dl3:3I
校史沿革
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成立于1999年,是由两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合并组成的,目前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合格职教中心。我校有光华路125号、建康路205号两个校区以及一个创业园区,总占地面积150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我校积极走内涵发展之路,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学校管理、校企合作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先后获得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德育先进单位、南京市“十五”教育发展先进单位、市“安全文明校园”、“百家优美校园”、市“景观学校”等多项省、市级荣誉称号。被确定为“中国职业教育学会课程改革与校本课程研究实验基地”、“全国职教核心专业课工艺化教学示范学校”、“国家级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汽车检测与维修首批“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实习基地”、“德国宝马技术导入综合培训”基地。是国家劳动部汽车维修专项技能培训、鉴定站,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计算机ATA特许授权考核站。 p4-5PJ8-3eD25e
历史积淀,源远流长 g17eK1?,ll7-5Y
学校自1979年开始创办职业教育,是江苏省最早举办职业教育的学校之一。1999年,白下区人民政府对全区教育资源整合,合并了当时区内两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南京商业职业学校、南京经营管理职教中心,成立金陵职业教育中心。2003年,因南京市区划调整,24中职高部(建邺职校)正式并入金陵职业教育中心,2004年37中职高部(东方中专校)也并入我校,2014年8月经秦淮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旅游营养中等专业学校并入我校。 M3:,ED5:6FT4;2K
南京商业职业学校创建于1932年,为私立两广中学。1937年抗战爆发,学校解体停办。1948年,复校后改名为私立大仁中学。1952年,更名为太平中学。1956年,学校归全民所有,改名为南京市第三十中学。1964年开始与南京市机械局挂钩,改为半工半读的学校,成为江苏省首家进行职业教育的学校。1965年5月起正式开始五年一贯制,即自小学毕业考入学校,学时五年,半工半读。1989年原南京市30中与南京市第一商业局联合办学,定名为“南京市商业职业学校”,“南京市30中”校名继续挂用。学校实行三轨制教学,分别为:普高,中专,职高。1991年起,停招普高生,学校完全为职业学校的体制。主专业是商贸和财经。 c9?3Vs4+8Ll9:9C
南京经营管理职教中心创建于1946年,为纪念国民党元老李协和(李烈钧)而建,取名协和中学。冯玉祥为董事长,张之江任校长。校址在抄纸巷,性质为完全中学。1952年9 月,学校改为公立制,选址在游府西街46号(原国术馆楼房及体育场)及紧邻慈庐,规模扩大。不久,私立崇光中学并入。停办高中,改名为南京市第一初级中学。1958年,学校更名为南京市第十五中学,仍为初级中学。1966年,学校更名为遵义战校。1971年,学校恢复高中招生。1977年,学校恢复第十五中学校名。1979年,学校在南京市较早举办职业高中班,1982年9月,学校高中部全部改为职业高中。1985年,被确定为江苏省首批重点办好的职业中学。1986年,停办初中,成为完全职业高级中学。 1988年12月,学校被批准为首批省重点职业中学。1989年3月3日,学校更名为南京市经营管理职业教育中心。主要专业:工企管理、轻工机械、外贸经营、经营管理、商贸经营、加工与制造、制冷与空调、玻璃工艺、制塑与成型、模具与设计等。1992年3月,学校被评为国标省重点职业高级中学。1993年12月,学校被评为江苏省模范职业中学,并被确定为“南京市百校十乡教育现代化工程示范学校”。1996年3月启用“江苏省南京经营管理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名。1997年9月,学校被省教委评为江苏省职业高中教学管理先进单位。 A2+7jR7!6Qi1;6d
1985年,南京市商业职业学校与南京市经营管理职业教育中心均被批准为江苏省首批重点职业高级中学。 T8;,ni3?2yK4:2b
承继文化,稳步发展 O7=7VY9=7sO48b
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成立后,新校址选在南京市东端的光华路125号,着力将新校区建设与学校总体发展同时并举。学校设有四大专业办:商贸与财经专业办、信息技术专业办、加工与制造专业办、艺术与服务专业办。1999年,学校被确认为“中国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协会课题CNFUCA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宽基础、活模块课程模式’ 参研单位” 。学校在参加全国教育科学“九五” 国家重点课题,江苏省教育学会省级重点课题《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研究》中,被评为课题实验先进单位。首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三风”(校风:勤奋、文明、求实、创新;教风:敬业、爱生、严谨、务实;学风:勤学苦练,好学向上)建设的内容。学校在南京市首办综合高中(首届两个班),并从00级试行学分制,是较早实行学分制的职业中学。2003年,学校与金肯职业技术学院、与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合办五年一贯制高职班。 E45Mg4;4Mm6~,Y
2003年9月15日,新校区〔光华路校区〕正式投入使用。新校区按江苏省“1122工程”标准建设,(全省在2010年前要建成至少100所标准职业中等学校,每所占地100亩以上,校舍20000平方米以上,在校生2000人以上)。学校进入新一轮的发展阶段,学校把原加工制造专业办更名为汽车技术专业办,逐步做大做强。2007年学校进行专业调整将原四个专业办合并调整为:现代服务专业、信息技术专业、汽车技术专业等三个专业群。学校与南京创思数码艺术中心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双方共同建设“数码艺术与制作”专业,并在南京理工大科技园设立“金陵职教•南京理工数码艺术中心”,作为该专业的校外产学研基地。学校加大对外教育的合作, 2001年与德国巴伐利亚州上法兰肯区手工业协会(HWK)合作办学,在教学资料、教学设备、课程设置、师资培训及实习培训考核等方面全面合作。HWK派遣技术专家到校教学,我校汽修专业学生经考核第六学期可赴德学习,经德国专业技术考试委员会考核合格后颁发HWK机动车维修技工证书。2005年由HWK牵线我校又与宝马集团(BMW)合作,正式在我校启动“宝马技术导入综合”培训项目,承担了全国宝马4S店技术人员和我校部分学生的培训,占全国培训量的2/3以上。2008年,我校与上海通用公司合作,成为通用ASEP项目全国第七家、江苏唯一一家合作院校暨指定教学院校。现代服务专业办的市场营销和汽车技术专业办的汽车检测与维修分别在2003、2004年通过省级示范专业的验收。 u3.7nd4?8Ml2!8Z
2014年8月,因秦淮区与白下区合并,旅游营养中等专业学校与学校资源整合,成立新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学校以”两区一中心“发展策略,推进新一轮建设。2015年成为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中职校,2016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并成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金陵分院,2017年学校被评为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江苏省智慧校园。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烹饪专业群被评为江苏省现代化专业群,汽车维修实训基地被评为江苏省现代化实训基地。 F1~,GI7:2mn9!,K
2017年12月,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为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人才需求高移提供更契合的人力支撑。 i2?9Wc5=5jT3~7O
学校章程
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E9:1bY1.8Ds6:,m
(前次修订案于2015年2月审定, d4?7hx6-1vq7=7q
本修订案经学校四届五次教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11月30日审定) O7;9Zj8+3Ya7.2V
第一章 总则 G,=,BR,!7UC6?1y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苏教发〔2003〕129号关于《江苏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年制)设置办法》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r59hh,!1SL8!,g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主校区位于南京市光华路125号,另有双桥门和建康路两个分校区。学校隶属于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是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本校经登记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A2:1yK8;1bn7+3e
第三条 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工作全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w1!2rV2+6rx9;4v
第二章 办学宗旨 E7!5bJ7.4LR7:2G
第四条 办学方针: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方针,以改革促发展,发展创特色,把学生的就业发展、社会和行业、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 d25xK5=,rr7-1T
第五条 办学宗旨:学校以“提高综合素质,发展职业能力,培养技术技能,服务社会发展”为本,构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实施以新的职业岗位、综合能力为基础的现代职业教育模式;学校紧贴地方经济发展的脉络,根据相关行业要求和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必备的文化知识、过硬的专业技能、良好的行为习惯、较高的职业素养四位一体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积极主动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W8!5CB7!,bE6+8v
第六条 办学目标: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全面建成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有特色的,在办学质量、社会贡献度、社会满意度等方面处于领先水平的江苏一流、全国职教名校。 07!2PO7!2Zp,.7I
第七条 办学模式:坚持“四个结合”的理念。即坚持学校教育与企业实践相结合;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坚持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结合;坚持中国职业教育与国外职业教育相结合。 m2!3mq4!8VP4-1X
第八条 学校根据历史传承和人才培养目标,确立了以“理想、信念、责任、意志”为核心价值观的“山”文化精神,确定了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和校训。 K1;2iF5=1Gs2~6h
校风:勤奋、文明、求实、创新。 t2:,Cp3!80K9?,R
教风:敬业、爱生、严谨、务实。 m39pc6+10C3!9U
学风:勤学、苦练、守纪、向上。 y91ty4?2ki,5N
校训:厚德、笃行、精技、致业 K5.5ym5+4yi29i
第三章 教育形式和办学规模 S4?5ye7.9TP8:6x
第九条 学校为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以三年制中职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非学历教育。 x7-5kx9=7QB1?4k
第十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组织开展多层次、多规格、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短期培训,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协调发展。 B8=6rO7;1QG88y
第十一条 学校办学规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4000人左右。 U1!4yZ3;7WE4=6I
第四章 专业设置和课程开发 g7=,uJ6-7km9-7j
第十二条 学校专业设置要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为依据,结合产业发展的需要,经济结构的调整、技术升级进步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等,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专业目录进行。 m2.4nk2-9kN2-7y
第十三条 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升级。不断做强汽车技术、艺术设计、旅游管理、烹饪营养、现代商贸专业群,使专业链进一步完善充实。 a,=7oz34qX4?,m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地方和校本三级课程管理政策,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P8;6ia9.6dk1=2F
第十五条 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以职业岗位规范和岗位技能需要为依据,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强调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在做好理论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x5+,JB1~2sX8-6S
第五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a4=6JY63au9-2Z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以校长负责制为主,以“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为辅,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学校其他制度有机配合的“一主两翼”的现代管理体制,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H3?6ti88Qv2.4S
第十七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行使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V5;,zO8;6jQ1.4W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办学资源配置方案、人才发展规划、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有最后决定权。 j4:,zm5-1Da67Z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决定学校中层干部聘任,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职工。 P4-9lE8~9vP,-4T
(三)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实行校长领导下的财务收支两条线和审批制度。除重大项目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外,校长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列项和实施。 P6~7yS3.9hy1-7R
(四)招生办学权。按市、区教育局有关招生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确定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招生人数,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R6+1ra8?,th6?8W
(五)各项工作指挥权。依法治校,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紧密依靠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奋斗,使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持续地向前推进。 Z7+8Oc3~9pT3?2V
第十八条 校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V6!2Tv4.9Jm8~8u
(一)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一切有利于学校做大、做强、做优,一切有利于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精神和物质待遇水平。 X1:7dZ1;8DY7+8k
(二)制订近期和远期学校改革和发展规划,实施目标管理。 F4.2CA4:8xu3.5d
(三)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 j8.2cf3=7pL8=8b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会、退协、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 J6~4vT7~4Qo22h
(五)以育人为根本,以德育为首位,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先导,以质量为生命。 l3?2ga1-4hx,-8g
(六)抓好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建设,知人善任,任人唯贤。为教师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和培训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E7+3mp9~9aD8.5U
(七)抓质量,创特色。突出品牌专业建设,办好特色专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善于抓住机遇,灵活开拓办学,增强办学活力。 H24L0,8uJ54h
(八)强化学校管理,严格常规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T5;8Kw6~4OJ,;8r
(九)搞好校园建设,加快学校办学条件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J4;4gp1-2AR6:7f
(十)敬业爱岗,以身做则,廉政勤政,真抓实干。 j45hH6;8MM6~3l
第十九条 学校设副校长若干名,协助校长负责某些方面工作并完成校长委托的工作,对校长负责。 D,!9uG8=,cX8:,G
第二十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由校长主持,出席成员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确定。涉及“三重一大”议题交党委会研究决定。校长办公会的主要职责是: L8!9kI3.3cE2+7S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J6-5On8~9WY4.4j
(二)审定学校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方案; d,-6oY3=9Ad1.8t
(三)审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u1-8nS4;2jZ3!3o
(四)审定学校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方案; i2~8Mu4;7Sc2:5O
(五)审定学校各项重要改革方案; j1:,ct1+3xI9!70
(六)审定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教育中的重要问题; k,;3Lb5-7RY2:8V
(七)审定学校年度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报告; U6!9Fu29wA,=2B
(八)审定各专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v5.9Jv6?9Zl3~6Y
(九)讨论和审定校长认为有必要讨论和审定的其他行政事宜。 a2:3Ml,=7hs6!7F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是: e4.3ah1=2aD3:7K
(一)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O82cZ6?5eN57d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H65Bk3~8Bo2=6A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w,+2jk9~3Of3+2Q
(四)加强对学校基层党支部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y9+9dE3:8aC3-8n
(五)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W1~3Fr8+2Jp2!3t
(六)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Q6=1Nm,+,Hl59m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和谐和稳定。学校工会是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H,:5SJ2+2rP8;2J
(一)听取和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和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p1:4zU7;5QW9=1W
(二)审议和表决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等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事项; m1;7XL11MP8;3T
(三)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 W,+4nW3,Zp1?2i
(四)向学校提出有关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Y3;6GD8~8RR2!3t
(五)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T5:7Pi4+6FA,8R
第二十三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咨询审议机构,侧重协调学校外部关系,承担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的调研、评议工作。 l3:3WF8~2vu7:7z
(一)校务委员会由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的领导、社区有关部门的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学校合作行业企业的代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人员组成。校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两名,秘书长一名。校务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如因特殊情况可据需要临时召集会议。 09+1AJ7+7Kc,~6s
(二)校务委员会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学校的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进行评议,对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l6-4Qf4.2Ym6?5X
第二十四条 学校内设机构及职能: Y9:4GT7!4jD,:3v
学校实行“二级管理”,即校级管理和专业系级管理。内部管理组织系统既设有以专业归口的专业系,同时又设有以行政职能划分的处室。内部管理以“专业系为办学实体,职能处室提供服务”为原则,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工作。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各职能处室和专业系主任对校长负责,相互协调工作。 J4?7Lg4.2kW7:6p
学校中层管理干部通过竞聘上岗和任期目标考核制措施,形成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机制,保持干部队伍的活力。 W,?3vr4;9dx2:8x
第二十五条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对学校在社会交往中签署的协议及校内制定的章程草案或规章制度草案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B9+4wk9?3ph1=6N
第六章 教育教学 L4!9oT3~6MR2=,r
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育教学以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已任。一方面,抓好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另一方面,坚持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的教学原则,突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职业能力训练。 E7=3Uo,+1Ed5.1o
第二十七条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依据是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范》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具体课程标准,以及有关教育教学的一系列法规与政策的规定。 a,;1AI4?8vE13W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门有关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系列决定,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时代性和吸引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树立全员育人观,将德育全方位融入学校各方面工作。努力创造一流的育人环境,建设具有职教特色的校园文化。 x7=,rh5~,kC,!,d
第二十九条 健全和完善德育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围绕学校培养目标,坚持以责任教育为抓手,全员育人、活动育人,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X4=4fB7;7jY6=2p
第三十条 建立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以适应学生个性化发展,按照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基本要求,使学生能够找到适合于自己学习和发展的空间。 P2+5OR4:9Gg7!7u
第三十一条 坚持以学生能力发展为中心,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的变化为依据,注重学以致用,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t,!7gE1=5ED7-1K
第三十二条 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平台,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V9?1Nt6!,IG,;9J
第三十三条 改革校内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学分制管理办法,积极推行以证代考、考证结合。 j9~2lv1=6Wt5?3I
第三十四条 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T4=9Ev8?,RK9?6v
第三十五条 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学校档案由专人负责,各处室、部门认真做好各类文字、音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C8;8yq57gI8!,K
第七章 教职工队伍建设 Q1?1uC3+,iq6+,d
第三十六条 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下列权利: R5.1bL,=2KP3!3w
(一)进行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s2=7tB4-6GN1~4o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p9~,QC,-1Hd6.2C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确定学生的品德和学业成绩。 j1.5hm,:2si6+6b
(四)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H8:3fR3+5vI6!,h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p1.3bE8;1av5=5L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N5+3MW,!8Ri7-6l
第三十七条 教师应当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下列义务: h2+1lQ4+1HK4,M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v2;9yK6~7Vg4~9X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j7+6o015Oi8+3X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A1+,KW,+6OI6.3m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N1;8EF6+,pa4?3f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n8!,Vm7;9bw7!3A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N5:7In6=1bd6.,o
第三十八条 学校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南京市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的暂行规定》聘用教职工,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和绩效岗位津贴分配制。 G4+1vw9?1LM9~3h
第三十九条 教职工要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服务观、质量观、人才观、竞争观和创新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p2?3AU4+60F1-8t
第四十条 学校鼓励、资助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创新和实验。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专业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 V2.2vv,=7um4?8r
第四十一条 学校保护教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a2;1CI5+1Fn3.6I
第四十二条 学校制定《教职工考核奖惩条例》,按年度或学期对教职工进行工作考核,对教育教学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个人专业技能提高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教师,以及在学校各项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不良后果或教学事故的教职工,学校依照有关条例予以处罚。 A2~2Gu7:7qx2:,a
第八章 学生管理 M7;6ts2-9KJ7!7c
第四十三条 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r8=3CU4!7SX8+,f
(一)接受平等教育。学生对学校领导和教师作出的奖励或处分决定,认为不公正的,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向学校提出申诉。 T4?5dT9=2cv5~2f
(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工作。 V3.3ne1.9JH4;9Y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施设备。 O3+4Fx2-9Dz3:,X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上,获得教师的公正评价。 b4-8hj3=2kl4;1E
(五)在完成学业后,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技能合格证书。具备一定条件、愿意继续学习的,可参加培训和报名高一级学校入学考试。在完成毕业实习后,获得学校的就业推荐和用人单位的录用。 N6=7dg5~5gS1;9q
(六)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D5+8MY1!3gQ,~6z
第四十四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t8;1Iw73Xx1:6W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生守则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r1:1jP2.1JE4~8C
(二)尊重国旗国歌,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升国旗时脱帽肃立,唱国歌时声音宏亮。 n9.5FA1=5Pp3=4j
(三)认真上好每堂课,独立完成课外作业,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良好道德,提高自身素质。 N3!5KF8!4vD1=9y
(四)努力争取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提高自己的创业能力,培养钻研精神、务实精神和创新精神。并力争在有关专业的各项技能上达标。 M5-4PC2;6aa8?4J
(五)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班级,热爱学校,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自立自强,立志成才,以实际行动为学校争光彩,为社会作贡献。 z,+8UA1.5qN3.1v
第四十五条 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范》、《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制度,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培养目标,依法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k8=5Xd2.8lM1:70
第四十六条 学校对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对学习成绩优秀和在重大活动、特别是在重大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校规校纪的学生,依据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批评和处分。 b51TK6=9iQ7~8e
第四十七条 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开展逃生、救护演练等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实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保障教学活动、文体活动及其他经由学校组织或批准的校外活动中的学生安全。 N1-7nR4!5RG,-,F
第四十八条 学校实行助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不让任何学生因贫失学。 u7.8iW1=5rf9~7o
第九章 后勤保障 T92bx5~4MB6~7Q
第四十九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后勤管理规范》规定,坚持后勤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工作原则,逐步推进后勤管理社会化,不断改善和提高后勤管理与服务质量。 E65HW5-4bg3=7h
第五十条 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做好绿化、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 V9+3HR3!,Db2~7B
尽力避免校园伤害事故,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 N,=3qx4+6MT3+5W
第五十一条 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预防、日常安全管理、应急处理和报告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r,.8XQ8+,gV6-7x
第五十二条 根据《南京市容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卫生长效管理,健全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制度和卫生监督制度,创建卫生整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n2+6Fz8.3vl1;2N
第五十三条 做好校园建设远景规划,逐步实现校园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文明校园和无烟校园。 a,!3NJ3-8Na8;3D
第十章 经费管理 p9.1EO2!7Fc2~2Y
第五十四条 学校办学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自筹为辅。经费使用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和办法,坚持勤俭节约、立足长远、兼顾福利、统筹计划、量力而行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t4!3yX2:7bs6-3J
第五十五条 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接受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管理。 Z5-3la7!2Cz7!,q
第五十六条 学校实行统一的预决算管理制度,对专业系、处室进行经费切块管理。 w5!1ue1=3Xf,;4M
第五十七条 学校财务部门全面负责学校的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及分配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财务清算等。财务部门要定期向校长做出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f6:9mE95CK1~5R
第五十八条 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收费纪律,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依法向学生收费。不乱收费,不设小金库。 x6;20U4:5eP7-,N
第五十九条 全面落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及时做好资产清理核查、登记和维修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校舍、设施和设备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努力提高其使用率。 t,-3GX7:,TM6-5r
第十一章 举办者与学校 L7-6eU2+7YQ9-1k
第六十条 学校的举办者是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是秦淮区教育局。 C2-1XP1.2yW2-7f
第六十一条 秦淮区人民政府作为学校的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 j1~,Jc9=9cG6:50
(一) 按照干部管理范围和聘任程序,考核并任免学校副校长以上干部; t3:2RM9!5ce7+1K
(二) 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宗旨以及办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X1+5qp7+9gp2;6e
(三) 对学校的经费使用及校产管理进行审计检查; o5;2Zh2!4sT2!8i
(四) 确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变更称呼、类别,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n,,hG3!,Zr5=1Y
第六十二条 秦淮区人民政府承担以下义务: Z,-1Sj4:,0k4-7U
(一) 应当保证学校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按标准拨给年度教育经费; x4~7SI74kq6.9D
(二) 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X8!,Rh6;3cs61i
(三) 协助学校进行校外教学、实训基地的建设; n2-3OC9!4Pu7?4O
(四)核定人员编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进行所必需的师资和职工队伍; n5~1Jp2+4kx5-9i
(五)在学校办学终止时,依法妥善安排师生员工的工作和学习,处理好学校的善后事宜; V1;2Kp4:7ap8;,j
第六十三条 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z4~3WZ8=3wv47v
(一)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等学校资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b1:,Zc1~1Cl9~2U
(二)按照章程管理学校,组织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o8:7oS2=2O07?,O
(三)依法行使相关法律规定的学校各项办学自主权; f7?5eG7=8Ko1?3d
(四)拟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方案,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聘任和解聘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依规实施奖惩; e9-,SU5-7Cl77H
(五)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惩,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t5?2RS5+1ks6~,i
(六) 依法保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a1+8tv,+7Mf6:4m
(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D2+9YO3+9HU3.5F
第六十四条 学校应履行下列义务: M9.5P08~5qX8,l
(一) 遵守国家的教育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依法办学; z6?8yr,.3lg7~,Y
(二) 保护学校的资产不被侵占、破坏和流失; u6=6gO1;1GX35x
(三) 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办学效益不断提高; I2+8eE3!,uc1;3l
(四) 确保学校章程及发展规划中目标的实现; K41WQ7+1pU84m
(五) 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技术贡献。 I6:5Fi6~6Ka6.4z
第十二章 行业指导与社会监督 Y7~4iL1;7lN4?6Q
第六十五条 学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与合作企业和行业进行广泛沟通,主动接受他们对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指导,使学校的教育教学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L1-2eV6:4ro2~2l
第六十六条 学校通过校园网、校务委员会、社区和新闻舆论等多种途径,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j8=1Ln6~8WV3?,r
第十三章 附则 j,:9MH4~,vv6:6V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并报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核准后生效,由校长负责组织实施,并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施情况。 S2+1jE,:1cr,-2B
第六十八条 学校章程需要修改时,由校长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修改意见,并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h,!8dN3:5qX1.3T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校长办公会。 C86ta2~6Ps,:8p
(二0一八年十一月) u2+6GC8.2xg6+1t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25号(光华路校区)、南京市秦淮区路子铺20号(双桥门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建康路205号(建康路校区) V,.2BE7~8rp1.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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