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济宁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a6!6Wa8;5od3=6m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保卫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R3+5EN4!7gK24L
(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工作相关职责。负责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W5:2BN6?5cN4?4Q
(三)规划财务科。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09~2wG2~,ly8.1i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X1!9nj6=4qN3;3z
(五)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社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制定建筑业技术装备规划,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发、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Q8;1oj,?9IP7.1e
(六)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科。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工作。拟订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中介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 f,-8uL9=4mX2+3b
(七)城建开发与房屋征收科。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07:1Cv6=6eM8;9g
(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组织和指导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工作。负责建筑材料使用环节的监督工作。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工作。 i,!,vq2:3hz9-1s
(九)建筑市场监管科(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行业统计工作。指导企业对外市场开拓,组织协调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进市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 F5.6YI6+3aQ,=7R
(十)勘察设计科。组织拟订全市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市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作。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 l3~4MF9+6CD3;8p
(十一)城市建设科。参与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负责市政府确定的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e4!5DT85MH2!6O
(十二)村镇建设科。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市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S8,Yf5!,gl1.3d
(十三)城镇化发展科(挂济宁市城镇化工作办公室牌子)。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县(市、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承担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I4=2AZ8;,Li8~2h
(十四)物业管理科。参与拟订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f,+4FQ9.2QA2=3L
(十五)燃气热力管理科。参与拟订全市燃气、热力行业政策、标准、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燃气、热力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燃气、热力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县(市、区)燃气、热力工作。组织或参与燃气、热力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c7!9bq7:5gf5?,b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K96vT3!1Ar3+,w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