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协会)简介
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协会)成立于2018年2月,是由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院校,科研、设计、咨询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个人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E3.1dy9?8b01+3L
学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建设发展,开展行业发展研究、科技创新研究、科技普及与服务、学术交流与推广、科技评估、技术咨询、资质论证、内部教育培训、企业管理研究和经验交流等,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及参谋助手作用,把学会建成省委省政府发展我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业的智库,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应有贡献。 X5?6RB4=1Dc4=6z
学会接受主管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接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的行业指导,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g2+8oH8?6nL6=20
学会本届理事会理事共383人,常务理事共141人。学会(协会)领导机构由9人组成,学会理事长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史和平担任,学会(协会)其他领导分别是游庆仲、江里程、刘广忠、蔡任杰、钱凯法、李先友、王昌保、王永安、常青、葛平,学会秘书长由副理事长江里程兼任。 A4,fW1-3WS56u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年召开1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r2?,OG,!2Io8-,D
学会设秘书处,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联络培训部、学术交流部、科技咨询部和宣传编辑部等5个部门。学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包括公路分会、铁路分会、民航分会、港航分会、航海分会、运输分会、专家咨询委员会、青年专家人才委员会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等。 N3?,0y6;3Qb6:,i
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协会与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同时成立,是由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骨干企业、市县交通运输协会等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O1~2JX1~4Sg3~,J
协会接受行业主管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的业务指导,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目前,协会理事70人,常务理事39人,监事5人。 F5=2JJ4=3OE2?7a
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围绕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建设发展,开展行业发展研究、技术咨询、企业交流合作、内部教育培训、决策参考等服务,在政府与企业、社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z,~2sj4=7Nn4-3k
根据专业需要,学会、协会吸纳了一批行业内领先、有影响力的专家和骨干加入。目前,学会共有个人会员4200多名,单位会员800多个;协会共有单位会员165家。 V1!1KT6=3Nw9-4L
学会、协会共同成立一个党组织,学会、协会秘书处合署办公,从而形成学会、协会内部统一管理,精干高效的一体化协同运行模式。 d4.7du4;,Df8~7U
作为全国首个省级综合交通运输类社团组织,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协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更高站位和更宽视野,加强系统研究、深化交流合作、创新会员服务,着力打造有影响力的学会品牌智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智库作用,为江苏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构建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深刻把握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特点,面向人民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围绕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这个重点,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交通运输部的指导下,在中国铁道学会、中国公路学会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协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勇攀高峰,共同推进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协会的各项工作,为推进江苏“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应有的力量。 g2~7Ok,-4JX6-4y
学会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7-2 m1.6Dg9~,Z0,;1U
学会(协会)章程
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章程 Z9;8Bn3!7oS7=7g
第一章 总则 V4:6QJ5~4xO3?1W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英文名称为:Jiangsu Provincial Comprehensive Transportation Society,缩写为:JPCTS。 D5,qI7-3jG,+6O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相关院校,科研、设计、咨询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以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D92Jf81SA6~9U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建设发展,开展行业发展研究、科技创新研究、科技普及与服务、学术交流与推广、科技评估、技术咨询、资质论证、内部教育培训、企业管理研究和经验交流等,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及参谋助手作用,把学会建成省委省政府发展我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业的智库,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应有贡献。 v7;6LV88kY,-3t
第四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F52ZS2-2OU2!4V
第五条 本团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包括公路分会、铁路分会、民航分会、港航分会、航海分会、运输分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本团体的分支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另行制订章程,在本团体的统一管理和授权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p9;2pp6.2yc3=3I
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南京市虎踞关1号宇田大厦。 K3!3Tu7.,pX5.4w
第二章 业务范围 H5!3Pa6-,Fn8?5i
第七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O2~,OL,.7bg7~3k
(一)组织会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支持和助推会员的事业发展,反映会员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建设会员之家; f3-1Bf6;4sc3~6p
(二)围绕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业发展,开展行业发展调查研究、专题论证、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等工作,助力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N6:,IT81Gk,;3E
(三)围绕省委省政府聚力创新要求,组织会员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参与科技论证和咨询服务,承接科技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助推行业技术进步; t2-2bs74Ft1!5L
(四)积极开展行业科技普及,宣传推广行业新的科技成果和改革管理经验,促进行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升科技水平; M8:9cp6+3pW7;3J
(五)组织会员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学习国内外、省内外行业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广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共同研究探讨行业发展的技术难题,积极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促成海外科技人才来苏创新创业,促进行业的科学发展; s82Uu5=3kq5~4h
(六)受委托开展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开发,抓好交通运输人才培训工作,开展多种类型的内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交通运输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助推行业职业能力建设; R,!5AT7!,Rt77c
(七)对优秀科技工作者进行宣传,举荐科技人才,发现和培育杰出青年科技专家和创新团队; P7?7it3!4Yf7:6e
(八)办好江苏综合交通刊物和学报,为行业科技人员和企业家提供学术思想和工作经验交流平台; E9:9DQ1~7VU8+3S
(九)承担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J,.9kM2+6vY2,H
第三章 会员 N8!2wt8~2ez2-3w
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J,+2lP6;80a3!3P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c3+9Od9+,Ve8!5C
(一)团体会员: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事业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及市县(区)交通运输行业学会、协会等,拥护本团体章程,自觉履行本团体义务。 V7!9ls8+6nE54r
(二)个人会员:在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从事管理、工程建设、科研等工作,在所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拥护本团体章程,自觉履行本团体义务。 F4:3JE2.8Kw84V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M2?7is,-7Ov5;6Z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P5?6gh8=1MT6:9S
(二)秘书处资格审查; N4?3kG2-3Nx2=5s
(三)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j,?2wn2-,tc3!9H
(三)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u16kv9+6uK,4g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X6?7rW1?6Xg7:,m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J7-7lu3?,XV65v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c1-3Cx,:3Rw5:3D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W3+9nm5:9gZ8+6Q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l4-2YE1.8BR5:6C
(五)退会自由。 F6:1cz9~1nj,?6j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z2?1jS3;4qh4?9X
(一)遵守本团体章程,执行本团体决议; U7-6YL1;,mA6!6A
(二)诚信自律,自觉维护本团体权威,尊重共同意愿,尊重其他会员; C2.,bZ3:2uw5~1Q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X4~5Lk,?9Vu1-,E
(四)完成本团体委托、交办的工作; A5-9mD58PA6?9R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g88BS2:7jx3-2J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d4,Ag4!5yz5-3a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j9-9Ax3.8RD4!7i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07-7Jr9!8ml7:8a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J9?5uq1-1fX3~1y
第四章 组织机构 Y5-1HH8:5wn9~9e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N3:4bo,-6Bi9~9v
第十六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q4!3OQ3~6kF5=4w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09!5RB9~6Te,5w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y3!2rg2~6Xy,=1G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监事产生办法; W2~,lt5=,Bn,=5E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E59kr2+9eH7:6a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n8?1DZ4?7ug4:4T
(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o8=4eO6.4sQ1;4M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K,=,Mv9+7we8:8B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M9=7qH1~5TM6+,Y
本团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c7!4VQ91Jg9;8R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1/3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S9?8Cu8:1PP8~5v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l6-2FV4=7GS4-6s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g1.8Ra8!,xX7:,W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等额选举得票数不低于1/2,差额选举得票数不低于1/3; i4!2vo,:4lX8.,f
(三)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s1!8UB2~3oI7+9V
第二节 理事会 F5+,LD5;9DU7=4u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W4+90M1.3Fq7+10
理事会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一。 e1;9ea2=8eI3!6C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v3:2DG5;4Ku76Y
(一)团体会员作为理事的应是省内交通重点企事业单位; u2;5um6?3VW4~2D
(二)个人会员作为理事的要具备在行业内有重大影响力,具有较高的管理或学术研究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e4!2qA9+2gM4-7Z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报常务理事会审核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h9.1rU8~1UC,3G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D3+1gp,:1fZ79v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X4+9Id9~4dF1:5u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I8?6Jo6.3ng2=5V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H6=9zI3:2pK,=1B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07?6WJ6;1cF1~9Y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i2=7Hg4=2cX9.1E
(六)决定聘任或解聘名誉理事长、顾问; K5!5Ut7=,HC9!,K
(七)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a3:4jP7+5Ie,?7L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u7~,DC7-,kk6!5v
(九)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 I9-1Ic3!7PC1:2b
(十)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A7~4wm4:5DC5;9N
(十一)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t4?8WK7!4rW,;2q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A2;2GQ36Lk7!8M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 A7!,IZ1=5mW6.1P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z5;,rH6?2qW24J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等额选举的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差额选举的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1/3。 a7;7NP9~,Ea9~5F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j8-7ey,;,jH9-8t
第二十八条 经理事长或1/3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S7!6fQ5:7p05.8A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02~9Zw8=4Pl9+5h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七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w5?7XS7!1Ce2~7c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m9!7gH1~5pe5.1W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K8-8OS5-7wO9!8v
第三十二条 经理事长或1/3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n4=4Yc84ap3?7W
第四节 负责人 M9~2Lz2;7ZT9?7C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f3.8HG7?5qH,+5T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Y,!3xM3;90j,=1R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u9.,Ac4=3Zt5+1P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w9?9yl8:9hS,:8v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R7~3Wv1?2sr8?5g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y1?2li5!6qF67Y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n9~2vI2.1lz5?5U
第三十四条 副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l7=7zw7+9pJ,?3L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U9?,Ng5.5su7+8d
(一)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V1;6Fo4;6zW9!8S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O2+2Bc7;8gY6?6Z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u9?,Cz83tJ3;9C
(四)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z,=6vH9?2OB7=4J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Q6=6OT,-1fn,?3Q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q,+1pI,~2ur6=7r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定; v7;3bx2;6uc2+2j
(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D4!2py45Yl8.2m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j9?1Hg7:6rQ9=9M
(五)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批准; F2,CW9=7zG5=8q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c1:9pq2~3LD8?4l
(七)协调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L,.,iM,;9Vt5+1D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L39or9;6lH,?,n
第三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a4-4BW2=1cQ,!8A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r2+8QY1:2oq,:2s
第五节 监事会 05=1eU9!4Km1+7I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 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l4=1JA8:,Yi4;9c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k7;5py9?3Wj21C
第四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n2;9nJ1.5ly1;2B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Z7=9UZ6=6Au2?4i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H8+3Ka,~8pE,=6k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o3.,Pe8?3Gg8~2Q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g8?9dN8;5Go9?9k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j7!5yC8-4bB6;5y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F1+,Mu,-6BM2:2X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w3+5ah53uv9?,Y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k5=5PF,.6Nv8!6A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的收入来源于: H,;4vK1;3TH2~5c
(一)会费; S63tK4!7Xh8?,o
(二)捐赠; X5.,kn4?6aM7?7A
(三)政府资助; q63yB6.,Tr3=,C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N2.6pQ49OU,=7B
(五)利息; E3~5pn9-3I09!9X
(六)其他合法收入。 n3:6qz,.9Fg4:4A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本团体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n9;1EX8:7ty77A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经费主要用于: q,-9SU3!7wB5!3X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f,.4xc9!3QG6.4b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H4!6Le4.,oK1;,X
(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i3=8yL2!1mw8-1D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R8-4De4?1vG3!4i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H7.6Wp3.9vp1~2R
本团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l5.7yW69Wn11x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q43su5;9jB9~6o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e3~2dZ5~1AZ13y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l1?8Sz5=5pX8+4f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n5-,Lb9;5yS2!2M
第四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c8!1fv3:,GO4;,Y
第五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e9~9Ns4!4oB2~,m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X,:7OQ2?1ko3.7A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e5.,LV2!8Px3?3n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y7!5iW4;4xv5.9h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T4?,CS7=3gV7=6H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E7.7OX8-2Ls2+4N
(四)自行解散的。 z1.5Bt9=1fM9~2a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H7-8GT2:9Oi,;2V
第五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理事会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确定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m4=6zm7!1VH4-1E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k6?6ir6;8Xm8~6L
第五十四条 本团体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y,-6uU9-6cD9-9g
第五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共同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T6?5fj9!7NH3:9h
第八章 附则 K,;7Kv3!2VL,-1A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8年2月27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H5-2Dm1+7FD5?8j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理事会。 W1?8Gf,3Gt3?9I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T3:7rI5:60B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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