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简介
江苏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JSIAM)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CSIAM)的团体会员,是依法登记的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工业、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应用数学工作者、工程与科学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x6;4PQ7=5nP7;2e
学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建 立应用数学界和工业界的联系渠道,使应用数学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紧密结合,在各方支持下解决工业生产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数学问题, 推动我国工业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发展,并积极开展与兄弟省市及国外工业与应用数学界的合作交流活动,进行学术上的自由讨论,依靠广大会员实行民主办会。 i8.9Gk21WV53w
现为第七届理事会,理事81人,其中,副理事长11人、常务理事27人等。现有81个团体会员,会员人数 2000 余人。支撑单位为东南大学。 d,!3Ux3.1Cv7.1q
专业委员会: N5-,cV9=2Ce4.3s
数学建模竞赛委员会、金融数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 r7-7sT7;8zf9-2w
工作委员会: u9.5tl24dl4=,V
教学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宣传组织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 n9+1ya9=6em5;9B
开展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含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V2,Bx8;3iz6+9S
学会将通过主办高水平的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在有影响力的国际学术期刊上设立专题、学会评奖、会员评级等活动切实为会员服务,提升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吸引更多优秀的工业界与学术界人士加入学会,成为个人会员。 C680s9;3Fi,1t
在社会服务、科技普及和创新创业方面,学会将继续与中国矿业大学共同主办“中国五一数学建模竞赛”,对于竞赛的宣传、组织、评奖等环节严格把关,不断扩大竞赛的影响力,把“中国五一数学建模竞赛”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继续参与丘成桐院士领导申报的南京江宁诺奖小镇智能研究院、南通成通智能计算研究院建设等工作。 o2~,HW5+9ih8=1s
学会章程
江苏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章程 I2!9QG1?6xA4~4s
(本章程经2018年12月8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H,!3EU5-2qA7!1a
第一章 总 则 Q3-6xK5?,Uh9.,S
第一条 本学会的名称是江苏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英文名称为Jiangsu Society for Industrial and Applied Mathematics,缩写为JSIAM)。 o8=,dG3,pc3!6g
第二条 本学会是由全省高等学校(含二级民办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科研院所和工业、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应用数学工作者、工程与科学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v6-,Nw9+5mv4:,H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本着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民主办会的原则,建立应用数学界和工业企业界稳定的联系渠道,共同解决工业生产、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数学问题,加强数学和应用数学青年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与兄弟省市及国际工业与应用数学界的合作交流,推动我国工业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发展。 T,+3Ub2=7Jy5:,h
本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e9!7FR3+3GK9+,q
本学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思想引领作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L4+9ec3!3cz9=1d
第四条 本学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x2=,Xq4+1Ir1!2R
本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k9=6rT9+1PD6.2i
本学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0,-6sn6?7qT2~2u
第五条 本学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学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学会承担。 d2.9PK4~8EF1+2E
第六条 本学会的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东南大学(南京市四牌楼2号)。 s7+8GP7=,TN9:5W
第二章 业务范围 u2-7Fa9!6ID,:,C
第七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 E6.3AN6.4Zp,!3V
(一)学术交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组织学术会议及科学考察等活动。 g1~1eA7.7GS4=3g
(二)沟通合作:促进工业界与高等学校及科研单位的合作,加强不同行业、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联系、协作攻关。 i9!8NI8:1HE8!,L
(三)咨询服务:对工业生产与管理、高技术、金融统计等领域中的技术问题从数学的角度发挥咨询、参谋作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U4;1GV8;,cG1+6X
(四)出版内部刊物:开展学术类内部刊物及相应电子内刊的出版活动,提供科技知识服务。 P76rr2.5qT7+,Y
(五)宣传普及:积极开展工业与应用数学的普及活动,开展会员内部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为培养各种类型的工业与应用数学人才、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做出贡献。 s7~2TW2:6Bb3-3p
(六)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呼声,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种事业和活动。 j26SI5.2xQ6;5C
(七)接受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C4~,jX,3xG2;3l
第三章 会 员 L6=,GZ2+5bC9.3n
第八条 本学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Z5;2aZ9=2Ro3+9C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S5?,SC9;5lV52c
(一)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k1.3US7;4zn6.1D
(二)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L3.,hK3;9Xg19V
申请成为单位会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i4+,pj3:4By4+2k
(三)热心支持本学会工作的科研、学校、企业、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可申请为单位会员。 z2+1Bp16rA8;1A
申请成为个人会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7!8wf7=5um,=1X
(四)在工业与应用数学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d6?3kt5.,VI51z
(五)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等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i5~9tv49eL3:2D
(六)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管理人员,或在读的数学、信息、计算机、管理等专业研究生; T3-3Tq3+1Kv1-2B
(七)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工作三年以上,并有一定学术水平者,或虽非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但已具备相当于以上规定人员的学术水平者; p1~5uX1;5NU2~1n
(八)热心和积极支持本学会工作的领导、企业家; q3+4Tm,!2hy6?8m
(九)单位会员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和研究生。 i5!4Zw6:1Zc9:9F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M29FY2!7qU4+4P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v2?,PA4-8jW2?1o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D61MT8;8mp9-5M
(三)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h2?5sR51JG3=1o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s7+8JE9~1dt,:5s
(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o9;5lD64cv7=3R
(二)参加本学会的活动; c3=1TY,?8dC94U
(三)优先获得本学会服务; y3;3cg6.,P07-1v
(四)对本学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H1=7RY4+8OI4-5r
(五)退会自由; Q9;4tr,~3qc37D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o67Dd6-,RH,?4a
(一)遵守本学会的章程; h6=9Ei9.2Fz6.7P
(二)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n3.5WP2:,mT4.7T
(三)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 p2+5mt79Kx8+9l
(四)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 a82Wy4:2LW39B
(五)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H,,jF8!4is3;80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e99Wv4+90j3~8k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p9!4Kd8~5gL9.5C
会员(单位会员)如果一年(二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N7=3Tg4;9WX6!7h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r4!3qT9~4QS1;6T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学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W2!8yf1=3FM,~5O
第四章 组织机构 x7!80u7?6fJ3=9Q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g4;7iS37qW71q
第十六条 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m9+5uL6!4ib1+3M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L9~9UT6!9xt,+5m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Z9,PM,~2JG8=3j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监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 o1-,g07?2kQ,3b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S,+6rK6!3AB1-6d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k8?4ny7:,xD5~5R
(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B6+7Bn7=3Kj1?7g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u7+7Uv2+2OX7-4X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 年,每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X7+8WY2+,lC,~1t
本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r6;1Qq42KF7-6l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学会5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D9-8Dt74fs1~6p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h93lE7=5KD9!4d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Y4=7Jb,=7qo,-6L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 %; g8=7Iv6~6nY,2b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y,!4dp18nG5+5D
第二节 理事会 w8.5OR1.6HA2.4L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z4=2zx9;6Wb79v
理事人数为会员代表的 33 %. Y6~5jr9-6TB5-6W
第二十一条 本学会理事和单位理事代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u7+7iC3=,Dz5~1z
(一)在工业与应用数学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t5.7Rl6:,qT9~4q
(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等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L5-4oU84LY,;,Z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学术骨干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学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G95ga8=3yt8=,R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K2~5gz7:5Uk4!9Z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x8=2oH4?2kH9+8b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v,=2Eo3;2Fw2+3B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g3;4Oy7?2lN8?7t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O3-5Kb,+7ca9.7r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K1~8jD38UP2;9H
(六)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m,:1RV9;5tS6;2G
(七)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 d,!1xY6+2ZZ,.2s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o3;8sS6:2yl9.4c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T59VJ1,hy5~5b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U,+1zx5?6le5?,V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Z5!9aq56KI2~8P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 h4~,sm2.2EY1~2E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R2?5qh35wm,?5R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o7+2qF9=1GC3;5n
第二十七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v3;4oD2;,oO1!4f
第二十八条 经理事长或者50%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z29zF4:,gt4-,X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J2?3Xv1.9kg2-6J
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理事的 3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F8-2FG6!3Of92d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n5;1KE97Bp4?7C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y6-1hs3+1bs5!6G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O9;2vA44XT3-8I
第三十二条 经理事长或者50%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Z8;6nR5+3r07=2R
第四节 负责人 h3+9YC3-9Nw3.1p
第三十三条 本学会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z,-5yM7-9LS6+7U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g5~5SY,=1cn92c
(二)在本学会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R5-5kv5+8cM12S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r8:4gk4:3yj3,x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y1:5mH5;3M09.3V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学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l1.7cz3?4bE5~4s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c,-8zt6!7wQ,+5n
第三十四条 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 u4-9sj,:7gC,.3x
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z8+7lA4.3ZD3!4T
第三十五条 本学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i4=2oJ1.2M0,:1D
(一)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C1+2ZD3;6xb,?2Z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x7=1gt8!7PV4!5H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O5.2Rj,.7eW9.1z
(四)代表本学会签署重要文件; H5.2yc7+3Jw7?4D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b9:90c3-1bU1:8X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W7!1uK84NJ9!,F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Q2?7kJ24rf4-3o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H7-2Ge8.,qC6?8S
(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d1=7wq3:1id,;8A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T,?7ar6~8AK2;8q
(五)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w7+,rI7~9Nm9~4p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j2+9TM7!7cu3~8z
(七)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04.8so8~1iD1+7t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P5?6MD4?2ga4!2x
第三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H4!8Na5+4IL7!7b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V5:8Ps8!,NG9=,o
第五节 监事会 04-2Aj36qv7-4F
第三十八条 本学会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m7-8ka1.2Qm8:8s
第三十九条 本学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H6;7Pk2+2Lw9.9S
第四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x3:1xS,-8cu5.9Q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e5.7xA6.10v83u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学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学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C54Sp86QD3~7R
(三)检查本学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a2+2BK8:6xs3~9f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学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C,~2mU8-5bP8?2g
(五)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学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O3!7eE1.2up2?,f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y5-8vW6~9zM3?4M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H1:70w6=1jQ,=6d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a2;1BX8.5Mx9=7c
第四十一条 本学会的收入来源于: H8.1vH4.7fr,?6g
(一)会费; a6~3yF,-2uH9~6k
(二)捐赠; K7:,lA1=3nm6+6t
(三)政府资助; G9+8Mg3?3pP8:9c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H9:8ak9!2lT4+,G
(五)利息; g96fw8~1Wm1-1F
(六)其他合法收入。 T5!,gt6~5WN1!2c
第四十二条 本学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u3~2BH8!8to3.9E
本学会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h2!7YM5!1Ip41A
第四十三条 本学会经费主要用于: b5:8Ka1:7kQ3=9R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J4-,uH8;4Ox4+1y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S1!1uo8~9qR5!1O
(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W2+6NJ25QD2=3S
第四十四条 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f6!,Qr4!2wH8~5L
第四十五条 本学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P3~5OY4.3RN9;8m
本学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g2;8Bz,?,Fq9:1L
第四十六条 本学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F,!9wS1-8yp9!3v
第四十七条 本学会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S7+1YY57Fb5-,p
第四十八条 本学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L2!6un7=4pZ9.1g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S,-8JQ56yp3.8H
第四十九条 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C2.7rP66od96q
第五十条 本学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N2:1fo2-4zo,:1m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y2~9qR8-9lI7:6n
第五十一条 本学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K5+4Ht6!1OZ1=1N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S7+1ja9.5Ze4+2r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t7!1eH4!4mJ5;3K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N1~1Nl9+8rD3!3v
(四)自行解散的。 r2~8gP7!3Br5.9Z
第五十二条 本学会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N9+5QH39DC3;1M
第五十三条 本学会终止前,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Q1~3HY8-4zQ1:2o
第五十四条 本学会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R5-5TL5!5UC6;4R
第五十五条 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g2;4qT1-3TA7+6q
第八章 附则 E2-7RJ2.,rD5-6t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8年12月8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U2;4OR7+9rc4-1u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学会理事会。 m5:3Ix6!6sn1+,0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L15zk9~4GU7?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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