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审计处简介
审计处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和所属部门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y5:3Hx6;7rG,;6R
审计处依法对学校和所属单位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N7.9wQ,,uk9:5v
(一)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L5+1Xp6+1OT3:9A
(二)预算内外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M3+1Ig6.4U05-1L
(三)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A1+4zp,-1mj8;9s
(四)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报废; a8:6OY2=1Dp1!3z
(五)基建、修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 c9+,Tf7?4df96w
(六)企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a6.1Ax8;6WM6.3n
(七)办学效益、经济效益; P9!6TT,9ts,:6T
(八)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以及学院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 t8.2Mw79wn3!,o
(九)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N3+8pV4=9vJ2.,h
(十)有关行政负责人和所属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Y,!7qb4-1Ck,!5A
(十一)学校领导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D2~7jj2;4qG2+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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