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审计处简介
审计处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和所属部门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D3?9AJ2.2UU6+3b
审计处依法对学校和所属单位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B,!,iy69hX4-3l
(一)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z9!7xF61jF5:5j
(二)预算内外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h2=4Gt5!1mK3~6O
(三)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y7.,bd8?2HU5!8T
(四)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报废; a4;6RL4=1WT4;5X
(五)基建、修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 e4;9yb4.,ek3+1F
(六)企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h,=,Xj8?7Rl9-,p
(七)办学效益、经济效益; f7!7sa2.3XI8+8v
(八)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以及学院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 f7;8ov9?7Ka8!4W
(九)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N5-2Wa6-8ie4?3n
(十)有关行政负责人和所属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B6=1am5+5Wf2+4x
(十一)学校领导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K2=9Dd8-7Jb2~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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