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简介
教师教育学院(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成立大会(以下简称“学院(中心)”)。 o9.,PR8~2LT8:6p
学院(中心)三项职能:一是发挥传统研训优势,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围绕全省大局积极协同配合,继续为辽宁基础教育服务,努力打造教研培训方面工作的品牌。二是发挥教育学科优势,聚焦基础教育改革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为政府部门提供优质教育决策咨询建议。三是融汇职前职后教师围绕教师教育学科专业,构建全校师范生培养、职业技能训练、教育教学实践的严密工作体系,打造一流教师教育品牌。 a,:3aZ2~1kY4+4f
学院(中心)四点要求:一是要实现顺利过渡。学院(中心)组建方案既遵循相关政策要求,也有很强的操作性,需要各部门和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二是要明确工作任务。新组建的领导班子,全体干部教师要深入学习思考和调查研究,集思广益,统一认识,拓展思路,明确努力方向和工作任务。三要实现有机融合。各个单位、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党委决定,从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大局出发,互相尊重,精诚团结,密切合作,发挥优长。四是要做到精准衔接。学院(中心)组建后要围绕师范生培养新要求,尤其是最近师范专业认证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与学校教务部门和14个学院17个师范专业做好工作衔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努力破解,切实发挥作用,持续优化自身工作。 q7;9mA3.7wc7-8e
学院(中心)全体干部教师要认真贯彻落实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强化奋斗精神,强化教育情怀,强化纪律观念,团结一致,勤勉开拓,努力开创服务全省基础教育和学校内涵发展工作的新局面。 B5-5fD4-2WK6!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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