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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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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部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的负责全院全日制本科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学院教学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等日常办公机构。教务管理部现有14名工作人员,按管理岗位实施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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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简介

一、基本情况 E2=4dY9+7zU5!3J

教务管理部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的负责全院全日制本科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学院教学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等日常办公机构。教务管理部现有14名工作人员,按管理岗位实施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i8.1Hh4-6Xz9~5d

1.负责制订校教学工作规范及各类教学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其实施情况,并组织对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2.制订全校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建设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控和管理。 3.制定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则,协调、指导和审查各二级学院拟订的全校各年级专业培养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控。 4.组织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校一类课程、重点教材等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和评估。 5.组织新专业增设(调整)的申报以及新办专业的建设与评估。 6.组织全校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学创新等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结题,组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管理。 7.建设与管理全校课程库,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8.制订全校教学质量标准,负责对全校教学质量的专题调查、监控和研讨;组织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开展课堂教学比赛、教学技能比赛、教学观摩等活动。 9.收集并宣传全校教学工作信息,掌握全校教学动态,编辑教学工作简报。 10.组织对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的检查与评估。 11.制定实践教学体系相关的实践教学规范及管理制度。 12.对论文(含设计)环节的教学工作进行探索、协调、检查和评估。 13.对实习环节及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进行探索、协调、检查和评估。 14.对实验教学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检查和评估。 15.对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工作进行宏观组织、协调和检查。 16.负责编排公共课课程表,负责教室调度、选课管理、重修安排等工作。 17.负责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组织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及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结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18.负责考试管理,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和检查,全国或全省性统考的组织安排及证书发放工作。 19.负责学生校外课程的学分认定、转换工作。 20.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21.负责全校各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信息收集、反馈、评估及监控工作,组织全校性的教学检查工作。 22. 定期组织对教务处工作人员、二级学院(部)教学院长(主任)及教学秘书的教学管理业务培训。配合人事处做好有关师资教学规范的培训工作。 23.负责校级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及各种教学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24.负责全校教学工作量及教学业绩津贴的统计、汇总。 x3;9UN6+8FR8;2Y

三、我们的承诺 O,-9Av1!8Ch5!5B

在学校党政班子的领导下,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把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成材放在首位;加强本部门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为师生服务的意识,通过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C4~4SL9;6he2:7O

【教务管理部主要工作职责】 E7-1BE9:9qV53i

1.负责制订校教学工作规范及各类教学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其实施情况,并组织对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2.制订全校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建设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控和管理。 3.制定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则,协调、指导和审查各系拟订的全校各年级专业培养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控。 4.组织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校一类课程、重点教材等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和评估。 5.组织新专业增设(调整)的申报以及新办专业的建设与评估。 6.组织全校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学创新等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结题,组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管理。 7.建设与管理全校课程库,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8.制订全校教学质量标准,负责对全校教学质量的专题调查、监控和研讨;组织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开展课堂教学比赛、教学技能比赛、教学观摩等活动。 9.收集并宣传全校教学工作信息,掌握全校教学动态,编辑教学工作简报。 10.组织对各系(部)教学工作的检查与评估。 11.制定实践教学体系相关的实践教学规范及管理制度。 12.对论文(含设计)环节的教学工作进行探索、协调、检查和评估。 13.对实习环节及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进行探索、协调、检查和评估。 14.对实验教学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检查和评估。 15.对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工作进行宏观组织、协调和检查。 16.负责编排公共课课程表,负责教室调度、选课管理、重修安排等工作。 17.负责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组织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及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结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18.负责考试管理,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和检查,全国或全省性统考的组织安排及证书发放工作。 19.负责学生校外课程的学分认定、转换工作。 20.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21.负责全校各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信息收集、反馈、评估及监控工作,组织全校性的教学检查工作。 22. 定期组织对教务管理部工作人员、系(部)教学院长(主任)及教学秘书的教学管理业务培训。配合人事处做好有关师资教学规范的培训工作。 23.负责校级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及各种教学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24.负责全校教学工作量及教学业绩津贴的统计、汇总。 H17AP8+7hh5~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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