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徽商会简介
江西省安徽商会是皖籍在江西地区长期奋斗创业的企业家、工商业者、中高级管理技术人才、优秀务工人员自愿组成,经江西省民政厅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2008年8月18日在共青城市宣告商会成立,商会在党建业务主管单位江西省商务厅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江西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 P6;5Hr6+1Rk1:9T
商会的宗旨是:遵循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团结广大会员和在赣皖籍人士为安徽籍来赣兴业办实体的投资者在政策咨询、信息交流等方面提供服务。开展以商招商,策应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促进江西经济发展,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j9+1Nt8+4FC9?6X
商会践行以“服务会员,构建和谐商会;整合资源,推动赣皖经济,回报社会,传承徽商文化”的办会理念,确立“携手发展、合作共赢、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方针。商会以党建引会建、会建促党建”“党建立会、党建兴会、党建稳会”理念为指导,坚持“党建商务一体化”。党建引领,不忘初心跟党走,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努力打造“品牌商会、和谐商会”为目标,促进赣皖两省经济和社会的共同发展。商会先后多次荣获“全国四好商会”“全国先进徽商商会”“全省先进社会组织”“ 全省社会组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工商联系统先进商会”等称号。成为赣皖两省屡获殊荣的异地安徽商会。同时,商会秘书处先后多次被授予“全国徽商商会先进秘书处”等荣誉。 M2+3xA,=1ug2=4f
商会已成为在赣“徽商之家”,成为会员征战商海的有力后盾。安徽籍人士在江西的有60万人,据不完全统计,徽商在赣总投资额超过600亿元,年上缴利税90多亿元,安置就业人口达70多万人。徽商在赣注册企业2万余家,其中上规模的企业1600余家,主要分布在服装、陶瓷、制药、冶炼、金融、矿产、纺织、食品、印刷、建材、广告、文体用品和贸易流通等各个行业。商会自成立以来,在全省如雨后春笋,不断地开花结果,目前已在抚州、宜春、景德镇、赣州、上饶、九江、萍乡、共青城工作委员会、德安办事处、上饶分会婺源商会;新余、吉安等地市分会筹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商会建立了《江西省安徽总商会》官方网站,《赣鄱徽商》等微信公众平台和微信工作群,创办会刊《江西徽商》杂志,作为商会内部信息交流平台和对外宣传的窗口。 m9!4Bt7;8Iv27Z
新时代,新目标,新征程。当前,商会在以张传厚会长为首的三届领导班子带领下,团结带领广大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弘扬徽商精神,不断提升徽商企业形象,推动商会和会员企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为赣皖两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贡献。 G6!,VS8=8Xo7=2g
商会宗旨
本会的宗旨是: T3.7TT2,XP6-9J
遵循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团结广大会员和在赣皖籍人士为安徽籍来赣兴业办实体的投资者在政策咨询、信息交流等方面提供服务。开展以商招商,策应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促进江西经济发展,发挥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k,!2ae9+7af4-8u
商会章程
江西省安徽商会章程 e7?4Hb97AG7?1U
(2022年9月 28日江西省安徽商会第三届会员大会通过) u7?40R5;8HL7=8b
第一章 总则 c9~7Fh2.2ID5.6Y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江西省安徽商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Jiangxi Anhui Chamber of Commerce,缩写:AHCOC。 R9.8rL,.2Az47N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安徽籍来赣经商兴办实体的投资者和皖籍有关人士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省。 r2!1Bz9+10g,:7V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循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团结广大会员和在赣皖籍人士为安徽籍来赣兴业办实体的投资者在政策咨询、信息交流等方面提供服务。开展以商招商,策应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促进江西经济发展,发挥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S9?1Ts9.5iP61y
第四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z,;3Rm2?4Ke9?5K
第五条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西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江西省商务厅行业综合党委;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P8-4hs5~1tM5;5w
第六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终身荣誉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0,;6ut6;6IW9:5J
第七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南昌市北京东路458号锦海东方银座写字楼11楼(暂定)。本会的网址:http://www.jxahsh.com。 S6-2er1:7MD6-6b
第二章 业务范围 W7~2sm9=9Kp,;1e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H6~3bB9+7Wd9:7k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a9=5cA4!1WZ2?,T
(二)积极为会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与援助,市场经济信息与经济活动等方面服务。 O58ao,:2iF1!1T
(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沟通会员与政府间关系,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 Y2=2wV52cG2?7B
(四)加强皖赣两省联系,组织各种招商活动,促进两地商贸、科技、文化、旅游的交流与发展。 R8.1BS4!2kg,-6y
(五)加强同港、澳、台和海外安徽商会的交流,加强与各省皖籍异地商会和其他异地商会的联络,争取更多的客商来赣投资。 v6+4Lq7=6c02~3z
(六)办好商会微信公众号、商会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商会动态、交流商会信息,传递国家政策等。 W1!70K,-4lq4=2R
(七)开展各种会员联谊和社会公益活动。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m9?8mP3;7RC3=2Q
第三章 会员 F2~4Dz7~7qw7-6K
第九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o,-7nE4!5Xp3-6h
第十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n2?8nx43Te,=2s
(一)有加入本会意愿; x8=7td7+6Yc6,m
(二)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d2+7gM3:1sM4:,h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w1.2pr5+1kZ3!8e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F5=,nL9-8sj,=6Y
(二)经1名以上会员介绍; n7=9Ab,?6Zy1.6l
(三)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g8+7FK,!8nL9;5w
1. 身份证复印件 ; v7?5mN4=1My6:5s
2. 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T4?7DP5?4nc,-4N
3. 填写的入会申请表格 ; b,.7jW9?6YX2?9r
(四)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N,.9fd8;8ve8.7n
(五)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I1~1yl3;1sI4!4C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b2=7SY4?9MA8?,s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O3:9Pq7:6XQ6:4G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r7?4mN8;3zi,.1X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X,?9Eo2!4Jm6!7y
(四)退会自由。 r2?6zK7?7Wv42h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R6?4JB1!9vQ2.5y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O5?1KS7=4vH4+8V
(二)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关心支持本会工作; E,9oX5=8ZS8!1y
(三)执行本会的决议; z51JW8?7Lp1.7k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g,.6fd2=,xs1!6h
(五)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b3=2DH8~4Rx7~9W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v,-5PR2=9EK1:5b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M,-3GR2;7dY86x
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G98OE5=,ct7?1t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Z4.9Du,+5ex36A
第十六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w4?4xn95ir8=2n
(一)两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n,;5OM71Ps3+4H
(二)两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s4.3fY3!8bF9=4n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y2.1LM8=1AF1.3o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r1?4fz2+9hC7-,E
第十七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S,;3yO7=10z6=6D
第十八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R3:2UM8.,yP6:6a
第四章 组织机构 z6.3PC7?7yh9+2e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07!7pE,:5ou19K
第十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权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J56WF8?2BL7+6j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B,?4OO4-6Lu1-3Q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b8;8NR4!6iq4!2U
(三)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a3-1oR8?3As6:,q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k5-7eH9:8MW8+4U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X77RA6!8Zm3.,k
(六)决定终止事宜; v7;6Ll7~2Ci8-,R
(七)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h3+4eW8;2cD,!1A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Q3:,EX2+,EH8!5J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每一年召开1次。 A8;1xg,!3Kd7=8t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每一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z7+,Rq6!6CR87G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X7-4IT8?8Qm4?5l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C,?5rF9=2Mb5!3P
第二十一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会6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J3=2iJ67Kz6;,e
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长(会长)主持。理事长(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会员(代表)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Y11OE8:10k5?2u
第二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s2:3dF7.5aD4+8e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f6;5is9!,QO7-9l
(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适用于等额选举】 O3~9df5~4zf5~3s
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 K43dF2~6qa8-4z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t2-7uQ1:3BR4;5A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P4;5Ve6:5px3-4A
第二节 理事会 L7=2Cq5.8AB2:30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C66Ow7;1Pa,=8N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代表的1/3 人,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Y6-2NX1~8Rg42o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m4=7AC2=4GS6-2r
(一)热爱商会,遵守商会章程; b8:1SO7:1YW,=6H
(二)理事由本行业中具有规模和特色的企业领导担任; y56GQ7;3Ab3.5e
(三)企业资产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 q6=1BJ6:,GQ2?9e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W3;9JD,?8pu,~7B
(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提名,报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O4.1VH64ef41B
(二)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 d1!6cf1;2TW89h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b9?2Pt,+,Bl4;5Z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 u6.1CJ3~4as6.7n
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h6.4KS,!6iF5-2y
(三)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 I8!2Ls2~2wo2=1X
第二十五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P1?7zx86qf,+9o
第二十六条 理事的权利: L,80S8;4IW6-60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H1:1Dq4:6vr,:9Y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j,:4sj,.9pU3-8T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A6=5Sb5;2mj1!,H
(四)向理事长(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K1+4Xo7!4mp4.6F
第二十七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M9;1kz4.8od74h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T4+9WC2?7as8-,L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N7?6Om2-3nD,7k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08:6iG7?4xV1!8t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O540I2?,Yq,:2U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p9:6Uk23JO5;1X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s1;5Fn1;9vn8;3Q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l9-8RW3?4HD9-6h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t7;2PR,~7Qz,:2Y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g7:,zH1?2Ud3:1H
(二)选举和罢免选举和罢免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决定聘请终身荣誉会长、顾问; m53yW34iA8~,Y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e1?7dd1~,iW8?3D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y2~9OY1=,gH1=5H
(五)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T6~9cK7.,rQ4-5b
(六)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S1+2ef7.2ED,=8H
(七)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s5=7ky3?2iq5-4C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k7!1tz4;5XO1~8Z
(九)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c2?,bj5-4Dp4+9g
(十)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j7:6Pg9+2v05-6R
(十一)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Z6!8gQ7.,xn7;6k
(十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a3!1yM9-5fp8+2r
(十三)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L,~,yp7!1Tg6~5M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T46vq1.4el4;2j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Z1~1us2.3xw4!2g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C52Ub2~2HR6~1p
第三十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e,?,bF5.8MN5.6i
理事三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A2-2PL7=9oh7~3v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a3;3DL2-6Nl42M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T2;7LH3!1VT1!9V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L9~2tj3!2FI8?,v
负责人由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F9.9mM74Ku6!6T
负责人由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该负责人同时为常务理事。 U4=8Xa,8TH9+9c
罢免常务理事、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Q3~5Ak9=3mU9.3x
第三十二条 选举常务理事、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E1-4oI7?8WS,?7F
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以下事项:(一)负责人的调整;(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h4.3md8;2Tm85n
第三十四条 经理事长(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o8?9um7+1kN4;4f
理事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k4.4xn5:1gV,-3Q
第三节 负责人 Q3-9WZ2~6XJ2!1k
第三十五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负责人总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 D5-,hA2-2jI3:8X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6Uu,?5M0,~9E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J6.10M1.6Dw5!6C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g7=1Rn6~7hN7;9U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r9!5WR5-2bL3-3c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R6=1fH6.8WR,!3V
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为专职; P7:7iH4;6aK2+1G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y7~7LR,:2wf9:5u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i7;7pL6-4CO8+4q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U6?8Ze3+9qX9!6o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f7-7KF6:1Rx2=8Y
第三十六条 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 I9+9BF4?2sV3~7l
第三十七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c5?1Ad44Aj8-7e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j5-4xu1,Mb1;4P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A7-9oa1;3yc3!2Y
第三十八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q3-1eX3+3eQ3.3L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C,.9oj2=3LR1+8g
第三十九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u2.4HB4.7qo,;7s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 m43qb1.,AE3=6n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h2=8am4?7Kk2+6s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Q9!1lB5~3nL8?9a
第四十条 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c3+50y4-,PM6+5I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U2!9ot8?2Vc9.3g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g,?7ZW7=,VJ7+9g
(三)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和会员(代表)大会; s9:10J1:6xt8+,j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o7+,aq91he3-7A
(五)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会员(代表)大会会审议; N3:2mt9~2PZ5:1M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会员(代表)大会会审议; w,~3iU9;5BN7-8c
(七)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会员(代表)大会批准。 K2;5Ov7:,Pe7?9k
第四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出席会议成员核签。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10年。 u,?6zk3?8QL1=8F
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B98lt9:8Vq1?1E
第四节 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n8~7S07-5Hq4!2p
第四十二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代表选举办法》《会费管理办法》《理事会选举规程》《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规程》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R5~,Cx7;3Ug7~4l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R,=7HT5,kQ9-5J
第四十三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R,.2ei78fS3-6O
第四十四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Y1:,sB74um2.9O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J,,po1?6BA1:1t
第四十五条 本会收入来源: a6;4jV9-4vy6=4U
(一)会费; c6!,fq2~6Ch5:,K
(二)捐赠; y1=5lL6=7aC2~3L
(三)利息; I8?4yl,;5RH5=8e
(四)其他合法收入。 g,5fC,;7Ir56g
第四十六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e9!7ss3:7DN1!4A
本会开展评比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 C3-8XU,?4Bc2-6Z
第四十七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S5:6xy3!6lw6-9A
第四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s9=7mB3~1tx2.1f
第四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T3?1NP21zi4;2T
第五十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y,?9uh5!4tk7=9l
第五十一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社会团体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 T7;9Ki8~3yf5=2f
第五十二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W,.,Yu3-5xH7!7A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社团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社会团体发生违法行为或社会团体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a6.1FO7+8es6;1A
第五十三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x5;1va6,jP4-7T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07+2aR37oz6+9w
第五十四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c7=8oP9-9pq4+1M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任命或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o9!4bk2-1QN2+,0
第五十五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l1=3bp2:,iF6.90
第五十六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d6.5Xb8~5lN6~,i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A7-7mk3.5DF5:4O
第五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E8;40X1-,Db9!9Q
第五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B5?8OH,-1Pb71V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d,!7vw6?9bj9;6l
第五十九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D1?9FT2~7mp23J
第六十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Z7~5vD,;8gn9:6R
第六十一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z3~8Nj5=4SR14U
第六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h1+5Ja,=6006!7Y
第九章 附则 A9-9hM,~3oC8?3M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经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G3~6dX2-2zU,.10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n6=7Fg2=5ka5=7x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i3;2u0,;4wi9?5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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