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简介
江西警察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02-2013年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江西警察学院,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R,!4PD,2zt3.5p
2011年11月公安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江西警察学院协议书,在学院建立全国经济犯罪侦查教育训练基地,成为全国第一所部省共建地方公安本科院校。2013年4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学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学院被省教育厅列入江西省“十三五”硕士授予权规划建设单位。2018年教育厅批准我院与华东交通大学联合培养法律专业学位警务方向硕士研究生。2019年9月正式招收首届联合培养非全日制法律专业警务方向硕士研究生。 r1;6br9=8qu49S
基本办学条件。学院校园占地1932.69亩(1288459.7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4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0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931.83万元。图书馆藏书82.72万册,电子图书近600万种。校内实验实训场所60个,校外实习基地35个。 P,-4Ux8~8Ne8+5O
学科与专业。学院设11个教学系部,经批准设置15个本科专业,在校生4449人。现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公安管理学、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等9个公安专业,法学、信息安全、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4个普通专业,覆盖法学、工学、教育学、文学等学科门类。侦查学、治安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个学科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2015年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被评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2019年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被评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被评为江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E,!8la9!4KB3~4q
师资队伍。教职工总数429人,具有正高级职称52人,副高级职称104人,博硕士学位258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享受省政府津贴3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省教学名师8人、公安部教学名师3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4人;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聘请的硕士研究生导师25人;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人;有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专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顾问、省政府立法项目论证专家。 w8=7WU,;2Yu,!,B
教学质量工程。学院有《侦查措施与策略》、《公安实用法学概论》、《经济犯罪侦查》3门国家精品课程,省部级精品类、示范类课程33门。有江西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4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个,2013年经济犯罪侦查研究团队获批为第一批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创新团队。 j5.6Uf2~1SS8+2S
科学研究平台。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分别被江西省教育厅批准为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被江西省科技厅批准为省级重点实验室。2015年6月,学院经济犯罪侦查与防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第四批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得建设经费2000万元。2012年开始与公安部经侦局合办《经济犯罪侦查研究》刊物。学院建有8个院级研究中心。2017年4月学院物证鉴定所获得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p8+6nJ5~8PD,=,z
教学科研成果。2010-2019年,学院教师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344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307篇;获得各级教学、科研成果奖833项,其中省部级奖41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立项课题817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1项、省部级359项;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材208部,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公安部优秀培训教材1部,江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1部、二等奖2部。12项研究成果得到公安部、江西省领导批示肯定。 X5!40w9:2TL7!70
合作办学。学院先后与湖南警察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开展教师、本科生互派、学分互认、考试等教学合作;与省内外公安机关、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学院先后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美国纽海文大学、加拿大哥伦比亚省司法学院、英国林肯大学、伦敦警务学院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为师生拓宽了学习进修渠道。近年来,我院共计派出92名教师前往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新西兰、法国等国家进行短期培训、访学或进修。 D5!5NW3~6lO4:7K
人才培养。自1978年恢复学历教育以来,学院为省内外公安政法部门输送毕业生3万余人,其中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本科毕业生1096人,升本后培养本科毕业生5950人。他们中涌现了以程永林为代表的全国公安系统一、二级英雄模范14人。为柬埔寨、坦桑尼亚、玻利维亚、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培训高级教官和警务技术人员。培训省内外在职民警10万余人。 b5~2Fz1?7Jl3+,S
历史沿革
1951年江西省公安学校创立,负责全省公安机关股、所、科、局级在职干部的轮训,校址设在南昌市系马桩罗家塘。 l2+8aN5.2mm4=2H
1958年,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江西省公安学校改建为江西政法学院(江西行政学院一部划归该院)为省属普通高校,副省长王卓超兼任院长和党委书记,校址迁至南昌市文教路。学院设立马列、公安和政法3个教研室,开设政法专业,学制两年。当年招收普通大专生两个班146人。同时,举办一年制非学历教育,轮训公、检、法、民政机关科、局级在职干部。 u2?7lc6?3Nl5:4N
1961年贯彻执行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江西政法学院改为江西政法干部学校,轮训公安机关的在职干部,教学内容视教学对象而定,有时偏重政治理论、有时偏重业务知识,轮训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J8=5mg7:9oq5:9B
1968年“文革”动乱,学校被迫停办,校舍改作工厂,教职工绝大多数下放到农村参加劳动。 u1+5kF3?9mo8=4O
1972年10月省委决定恢复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教职工陆续调回。由于原校址被其他单位占用,1973年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在南昌市青云谱岱山重建。 i5!70u,3HO1.8k
1978年1月,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江西省政法学校,与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合署办学,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公安、司法两个专业,学制两年,面向社会招生,原定规模160人。同年4月,国家计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各级公安学校增设中专班培训新干警的联合通知》,分配给我省每年招生150人,当年实际招生235人,其中公安专业194人,司法专业41人。招收普通中专生后,由于经费短缺,校舍紧张,在职干部轮训工作暂时停止。1979年,江西省政法学校增设检察专业,当年招生51人。1980年根据国家计委、教育部、粮食部、财政部《关于设立各省、市、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的联合通知》,省人民政府决定,江西省政法学校同时挂“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校牌,同年10月,省政府同意将江西省政法学校公安班改为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1981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增设劳改工作专业,学制两年,当年招生100人,由省劳改干部学校负责组织教学。 Y6+1Ub9+1rr,~4O
1981年以后,学校同时挂三块牌子,即: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江西省政法学校和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共设公安、检察、司法和劳改工作四个专业,这是中专办学的鼎盛时期。 n2:8Sp8;7Tq5+8g
1983年,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江西省政法学校(后由省司法厅成立省司法学校)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划归省司法厅领导,另择地址新建。省人民警察学校中的劳改工作专业划归后成立的江西省劳改工作警察学校。成立江西省公安干部学校,与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合署办学,担负训干和招收普通中专生的双重任务,归省公安厅领导。 z6-8sc6+2tS9-9W
1984年9月,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江西省公安干部学校改建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归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委员会领导,由省公安厅主管,厅党组成员张景和任党委书记,粱立栋任校长,校址设在南昌市青云谱路79号。开刑事侦察、治安管理3个专业,设刑事侦察学、治安管理学和公安管理学3个系。1985年首届招生191人(其中干部专修科86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的成立,标志着适应省公安事业发展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公安教育体系的形成,为培养输送公安高级专门人才开辟了一条重要途径,开创了江西公安教育的新局面。 n7.5zj7-5lw,.8j
1998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停止招生;2007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UWE)合作办学,开设刑事技术专业(法庭科学方向),联合培养司法鉴定专业人才。 n3-4BQ6+7zc1!4R
2010年3月18日,撤销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建制,在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江西警察学院。 t7~7mH7!2yR7~8N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66号 K3!6rI2=1ga7!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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