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简介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M,~5kP8+4nY85S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北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2号)和《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F5;2tm4,Li2?8a
第二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j2!80Y7~6PH3+3Y
第三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D3.,wX2~8wc3-6i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u1.7pp2-8PU5?3d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定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6;7SG4~,pT,?5v
(三)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u3:2DE4?3mR,+,i
(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对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备案,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和督查。 Z1.9QC7:1hD3?6G
(五)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动产学研联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J,!9ZD2~4mz58f
(六)拟订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推进绿色制造。 A9~3hP5?8ga4:3e
(七)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 Z8=3Tc,=2DU8.,j
(八)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 e,.2QM7.80Q2.8W
(九)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研究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重大问题。负责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 n1!7VB6-3sp4-6J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g4:9TY,~1bN4~4V
(十一)关于建材、墙材企业(砖瓦窑厂)污染防治职责分工。 O3=2uK61Us8;2C
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管职能,协调处理建材、墙材企业(砖瓦窑厂)污染纠纷,协调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建材、墙材企业(砖瓦窑厂)污染防治整治力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推进建材、墙材企业(砖瓦窑厂)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监督指导建材、墙材企业(砖瓦窑厂)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建材、墙材企业(砖瓦窑厂)开展污染源治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指导按权限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依法查处建材、墙材企业(砖瓦窑厂)非法取土和违规用地行为,清理整顿粘土砖瓦生产企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对建材、墙材企业(砖瓦窑厂)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日常核查与监管,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h2;4Hh,!4tz3;3h
第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X6.,vJ7-6RM4+3C
(一)办公室(行政许可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重要综合性事务的组织协调。负责督办重点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信息、政务公开、综合治理、文明创建、扶贫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反馈与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部门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z6?3R0,;5rd5;9I
(二)综合法规科。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法律事务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等制度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等战略研究,综合分析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材料起草等工作。 A7:4iG8-1CI4:60
(三)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调整及外事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干部考察、任免、调配工作,组织实施干部职工各类考核工作。拟订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V6-9kX,+,wK16r
(四)督导审计科。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资金等评估督导制度,提出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拟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指导安全产业发展。指导安全生产管理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重点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落实工作。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综合协调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管理、专用线(专用码头)共用工作。承担履行《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 M5+3Ur2~3jt53F
(五)经济运行办公室。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日常运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发布相关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协调工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组织拟定工业生产重点物资运输应急预案,组织生产中有关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承担原材料工业行业管理工作。 O2.2HU48pC9:8e
(六)规划发展科。组织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行业有关政策建议,监督产业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促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的起草、衔接等工作。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推动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统筹制造强市建设,承担市推进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r7~6bf1!6Ea7;,V
(七)投资与技术改造科。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对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备案。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引导工业企业、社会资金投向。负责编制重点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承担装备工业和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x4+9XN7+6Rb5.9U
(八)科技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工业、信息化发展的科技规划、政策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指导工业、信息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应用、有关科技重大项目和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 p2!4Ur5~4nY1:,p
(九)节能与综合利用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工业污染控制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指导和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绿色发展。 I4=8NQ7-7DV1=1A
(十)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中小企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民营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促进和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负责研究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承担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z,!6WD7=5uo2.9D
(十一)企业发展服务科(民企和央企合作办公室)。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本部门“四送一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统筹做好信息收集、分类转办和协调服务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创业扶持、技术创新支持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交流和合作。组织与中央企业和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对接活动,承担合作发展项目的调度、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 i1+7yN1;8Fl6+4F
(十二)消费品工业科。承担轻工、纺织、家电、食品、盐业和医药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负责管理食盐专营工作。组织推动食盐储备体系建设,承担政府食盐储备责任,监督企业食盐储备。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时协调、保障食盐供应等。负责工业用盐等非食用盐的管理,防止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 w21YU,+6Of7?7H
(十三)电子信息科。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有关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以及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指导安全可靠信息系统集成能力建设,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中国声谷”建设。 t1~7mU9+7RY,-4P
(十四)产业信息化发展科。研究拟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工业经济深度融合。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指导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拟定工业互联网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 T1=8aa3-6Vo6:6A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I2:9Yu6:2Rj4!7A
离退休工作科。负责市属改制工业企业离休干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X5:8dQ1=6RW5-2x
第五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35名。设局长1 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 名;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 名)。 z4!3hI8=3qh4+6s
第六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b2;9bj3.6hw68E
第七条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7qr3~9GR9~6J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6月15日起施行。 G5;,Cc1!6aD,:2G
局属二级机构3个:淮北市工业行业办公室、淮北市节能监察中心、淮北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v7;3Tu8=2gE3=3n
办公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 v6-5xw3:,gi6=2i
办公时间:8:00-12:00 2:30-5:30 F2+5FD8-4mz5: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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