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简介
吉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省的教育行政工作,设置28个职能处(室),21个厅直属单位。 S7-6Rf6?8gc99t
发展历史
组建 e6~3Pd,-5oT2.9S
吉林省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建于1945年末。1945年12月,中国共产党在永吉县岔路河召开了吉林省人民代表会议,宣布成立吉林省政府;省政府下设教育厅,其内设机构包括秘书科、中等教育科、国民教育科、民族教育科和社会教育科等,负责组织管理和开展全省解放区的教育工作。省教育厅成立后,制定了教育方针、学制和课程标准等重大政策,开办各种干部教育学校和短训班,培养了大批军政干部。 n,=3Po91xk3;,s
改革 O4:5XK5-9FF8.,J
1950年3月30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吉林省教育厅改为吉林省文教厅;1953年5月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撤消文教厅,分别设立省教育厅和省文化局。 l3;7Uq1:3tk5~6p
1965年1月13日,经省人委转国务院批复,成立吉林省高等教育局,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省高教局内设办公室、高等教育处、半工半读教育处,行政编制21人,直属单位为吉林省函授学院;省教育厅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普通教育处、半工半读教育处、工农业余教育处、计划财务处,另有直属单位《吉林教育》编辑部、吉林教育学院、教学仪器供应社等。 Z,:50D86QS3-1Z
1966年,“文化大革命”正式爆发,教育行政部门长期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1968年3月,吉林省成立革命委员会,下设教育组管理全省的教育工作,内设办事组、大学组、中小学组;1972年4月,成立吉林省教育局,设有领导小组,由军代表任组长,局内设有秘书处、政治工作处、高等教育处、普通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等。 q5+5vY5;9JQ5+9P
1980年9月,吉林省委、省政府决定撤销省教育局,决定成立省教育厅,厅内设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高等教育处、普通教育处、学生处、工农教育处、民族教育处、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办公室、纪检组。 c4+4Jn57Du8-5L
1985年,吉林省委、省政府撤销省教育厅和省高教局,决定设立吉林省教育委员会。新成立的省教委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含外事办公室、后勤办公室)、人事处(含评定职称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初等教育处、中等教育处、师范教育处、职业教育处、中专处、大学处、政教处、学生处、体育卫生处、工农教育处、成人教育处、民族教育处、督导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另有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的纪律检查组。为加强领导,1990年3月,省委决定成立中共吉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简称省高校工委)。省高校工委是省委的派出机构,其内设部门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建部、高校纪工委。 p1.3pS9:2tM5:6N
成熟 I2?6Gu7+2dj1?7k
2000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做出决定,将原吉林省教育委员会更名为吉林省教育厅,主管全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中共吉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新组建的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设置19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高校干部处(高校工委组织部)、财务审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族教育处、师范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高校工委宣传部)、高校学生处、科研产业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外事处、老干部处等,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更名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E,:7WZ32qz9:8a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U1+6Gq2-1zZ5=1w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A8:,oF2.9Fy1~7Q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省级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D2!,Dp7!1Rs2;2D
(四)指导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U7!1vH8!,nJ7.8T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B1;4jk6~8By3-8t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省属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意见。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Q8~8zo2~1ro83L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础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筹管理各项教育贷款及其他教育援助。 T8.,kE,+1xK6:3s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r6!5rM9;8Fb,+3r
(九)指导全省中小学和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本科院校副职和专科(高职)院校领导;代省委协助国家有关部委管理其在吉林省的直属高等学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和督导专员;指导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统一管理省、部属高校党组织关系及与省教育厅有业务指导关系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党组织关系;指导中小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学生德育、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 K7:9Lw6:3C07~90
(十)负责检查、监督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指导协调高校的统战、群团工作。 q2;4io6~8iu5,X
(十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稳定工作。主管全省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a4=3yW6~6aH31Q
(十二)主管全省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颁布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意见。 S3?4LW8=8Te59M
(十三)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z8;8da31JA1-4W
(十四)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q3+5un8+5Ti6=8U
(十五)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负责省内举办国际教育展览的审批工作。 a5.9Ao,;3VY8:9j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O1;7SK,.1BA9;2e
(十七)负责实施国家学位制度。承办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Z,:5qS9-8DR64R
(十八)负责协调我省有关部门开展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q4~6NE5?3Iz1;6e
(十九)贯彻落实省委有关统战工作的各项部署。 H3-4un5?4WN8=6z
(二十)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A5?7al9:9kS7-4F
教育概况
2019年,全省小学3740所,招生19.67万人,在校生118.57万人。初中1177所,招生21.01万人,在校生65.45万人。普通高中学校251所,招生14.95万人,在校生41.84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55所,招生4.38万人,在校生11.79万人,毕业生4.32万人,其中,获得职业技术证书的人数为1.76万人。幼儿园3605所,入园(班)幼儿15.52万人,在园(班)幼儿41.16万人。特殊教育学校49所,特殊教育学生11313人。 M6!2RX8;3rl6=3A
研究生培养单位21个,研究生招生数2.56万人,研究生在校生7.47万人。普通高校62所,其中,普通本科院校37所(包含5所独立学院),普通专科(高职)院校25所;普通本、专科招生数21.95万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70.01万人,比上年增加4.18万人。成人本、专科招生数7.00万人,在校生13.48万人。 S2;8dX8;,eT4-5g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3030所,在校生64.80万人。其中,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18所,在校生17.09万人;民办普通高中38所,在校生4.70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67所,在校生1.96万人;民办初中41所,在校生8.27万人;民办小学17所,在校生6.66万人;民办幼儿园2849所,在园幼儿26.11万人。 W5~6yj43eQ,!5y
独立设置少数民族幼儿园67所,学前教育少数民族在园幼儿3.48万人;少数民族小学165所,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11.98万人;少数民族初中70所,初中少数民族在校生6.08万人;少数民族普通高中23所,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在校生3.99万人。中等职业教育中少数民族在校生0.71万人。高等教育中少数民族在校生11.24万人。 Y3+3Df5~5xf,-3o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软环境、机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及省教育厅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文字综合等工作。 Y5;5bg7!5yT2;2o
(二)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教育事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m2=2qg2=3wq,~6P
(三)发展规划处。负责对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省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的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高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等意见;承担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和监测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的实施办法,承担省属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担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管理工作;拟订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承担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U4,gO7:9Kc8~1C
(四)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省属高校人事工作。 k7!6pe2,NC,+7V
(五)省委教育工委综合处。负责省委教育工委政务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对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省委教育工委重大政策性、指导性文件起草及重要文稿的文字综合工作。 x2+7VZ6~2CZ16x
(六)高校干部处(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高校领导班子;指导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承担重点处级干部岗位备案考察工作;负责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党委书记(督导专员)管理工作;负责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统一管理省属、部属高校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党组织关系;负责统筹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U9+8Gb3+,dz6?9K
(七)宣传处(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指导全省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理论武装、新闻宣传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A3-2pC5-,ND6=7R
(八)统战工作处(省委教育工委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推动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措施;督促检查高校统一战线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指导高校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广泛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指导高校加强民族、宗教、港澳台等工作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吉林省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职责,协调加强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高校渗透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统一战线工作。 J8=7Fi8?,Ib3=6z
(九)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指导处(省委教育工委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指导部)。联系协调各市(州)教育工委,对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指导中小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学生德育、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 h5=9mN5!8ok,?7z
(十)财务处。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负责全省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统计监测工作;负责指导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和各项教育援助及教育贷款管理。 G1?6nG5.2ea4~3L
(十一)审计处。指导与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受委托对省拨教育经费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承担省教育厅党组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责,对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巡察并督促整改;指导全省教育行风建设,督促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教育行风案件。 p7:5TP2=5oF,!4C
(十二)基础教育处。指导基础教育工作;重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基础教育教学基本文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读教育等项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和管理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工作;指导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工作。 U4!7PB7=6kg7:7G
(十三)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承担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指导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 y6+4Wt3~1fj7-6b
(十四)高等教育处。承担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教学的宏观管理,指导普通本科高校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双一流”和“双特色”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规划、指导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指导改进普通本科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指导普通本科高校学科建设与专业设置工作;指导全省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实验室、图书馆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拟定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文件。 X2!7BW3-8OY7?5T
(十五)民族教育处。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族的“双语”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实施中小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协调落实教育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指导协调内地民族班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g3=2pD3?4is7;3B
(十六)民办教育管理处。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民办高校相关监管工作;指导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实施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G9-6sD8~8cg,-4F
(十七)教师工作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拟订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指导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指导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W35rv,:9GE5~2i
(十八)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地方教育督导的相关制度和督导指标体系,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发布省政府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T3?9bi2+5Pk5.,T
(十九)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省委教育工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部)。指导高校学生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师资培训及学科建设;指导高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指导高校群团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e9!,Be9~2jQ3?1U
(二十)高校学生处。负责全省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全省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指导省以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K1~8CN6?6mN8!2k
(二十一)学校安全处(省委教育工委安全稳定工作部)。负责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指导高校维护稳定和政治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I3=,qT3:7SY8:40
(二十二)科研产业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参与拟订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高校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指导高校参与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校科研平台、智库和大学科技园建设;指导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拟订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学位授权审核和学位授予的管理工作;指导研究生教育教学和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承担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j27jM,:3nM4?4a
(二十三)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大中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z4+9Az25Id,!6t
(二十四)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指导全省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国家留学基金和地方派出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协调、监管来华留学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协调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n9:5Xc3:8OU2;2n
老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省属高校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D1.6FS97GG8=7v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领导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青、妇等群众组织。 B7!4AN8=3XB9+4A
人员编制
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机关行政编制108名,其中:厅长(省高校工委书记)1名、副厅长4名,省高校工委专职副书记(兼副厅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44名(含督学2名、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组织员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2名。 n68lV32DD,!3X
其他事项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 O,;7wd8;8an6-8q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X4!2lT6!2sO,=5K
直属单位
吉林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 W,+8oa6?7WY1!9Z
主要承担为机关政务,行政生活等方面服务的职责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各项劳务和技术服务。 q7?2vx6.9Cj6;5R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T1:2pG,-5go3;2W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部门委托,研究制定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实施办法,汇编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协调组织实施; g9?3XU6:1Ax6?6E
(二)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学历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部门承担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 p6;7uj4!3Li8;7e
(三)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u6=5KN6;4YA6:9U
(四)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按国家要求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流程和评估方案,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政策研究。 c,?5DR6?1MV2:2R
长春外国语学校 R5+7pM2.5Fj1-1w
外国语学校和普通中小学校一样,都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u2=2fH5.3St1?7P
吉林省实验中学 R9+3lw8;4zf3;7v
实施高中学历教育和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高中学历教育、初中学历教育。 P1+9XH2?6HW3=1P
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 v1;5Ry3:1BP43M
实施小学及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初中学历教育。 L1=,lD1+8Br7;8v
吉林省教育信息中心 O5=1lX6!3hV7?4M
为全省教育信息化资源规划整合服务。授权负责拟定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和管理工作规划。提出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专项经费使用建议。协调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全省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校校通"工程、校园网建设及教育软件资源配置等工作。 G4-5vk5!70G6+3N
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m7.1BQ7;8qz7:6M
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就指导等服务。1、宣传国家及省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2、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开发、建设及组织管理;3、全省高校大学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就业信息管理工作;4、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和理论研究;5、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课程体系建设,组织编写大学生生就业创业指导教材;6、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组织推广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7、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手续办理、政策咨询、心理咨询、人才测评、就业指导及就业代理等服务;8、开等教育学历查询、认证工作。 M8+2aW2;9My7+6e
吉林省教育科学院 j1.1UH5!1lt,=3p
(一)负责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推动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p23hK,;4XX,.2n
(二)负责全省教育科研课题有关工作,开展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评价。 l11LO5-9mN5?5v
(三)负责组织国际、国内教育科学学术交流活动。 y6?5Hr3.2zu9-1A
(四)负责研究开发少年儿童智力,为少年儿童素质教育提供咨询服务。 T59Dz8~3GH4-6K
吉林省学校后勤管理指导中心 b7-1pV8?,TP3-6y
负责全省学校后勤管理的指导服务工作。 S4.9TN,!2up9~7A
东北三省中小学朝鲜文教材编译出版协作小组办公室 Q1+1mV8~8id8=5I
协调东北三省朝鲜文教材及相关业务。商定中小学(含幼儿园、中师)朝文教材(含视听教材)编译、出版、发行、印刷等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学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根据需要协调与朝鲜族教育有关的师资培训、教育科研、教学研究事宜。负责组织审查全国朝鲜族中小学部分学科课程标准、朝鲜文版教材及教学辅助资料。 D3:8ie5.6lR7;5F
吉林省电化教育馆 j3~5Nc1+9Zf5.6f
(一)负责指导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的实验研究和教学应用,开展教育技术培训和服务。 t3+6dL5:5LJ2.3C
(二)负责数字教育资源的征集、管理、应用和交流推广。 O1~5jk4~2Vt2:1w
(三)负责指导全省电教机构及中小学校信息化教学环境的建设 023ru6=3Yw7+8f
吉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 Z24xE5=5Dp22C
1、贯彻实施国家中小学德育纲要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校外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德育、校外教育的理论研究;协调全省中小学的德育、校外教育工作。2、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指导下,研究和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协助基础教育处安排中小学生的寒暑假活动,并配合教研部门指导各地开展中小学的课外活动指导社区教育和中小学生的家庭教育,协调教育系统外部的青少年教育工作;负责校外辅导员的培训和提高工作;负责总结、推荐对外教育领域典型经验等。 E3;2ks9?9eN9;6d
吉林教育电视台 r1~7sU9.4Km8:9F
播映与教育科学类相关的电视节目,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类新闻资讯等节目报道、制作和播出,提供与教育相关的咨讯、培训服务等。 n8+5qP7;3xE2.4w
吉林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z2:9rg56LB62I
1、负责制定全省中小学三室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三室建设、仪器装备、实验教学、仪器生产开发等方面的业务研究工作。2、制定中小学三室用房、建筑设施及有关设备配置的规范。3、负责组织教学仪器、电教器材、卫生室器械、图书等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x3+4yF2-4Pw69o
吉林教育杂志社 h99fR,-7zR,?6f
主要承担教育政策调研、宣传工作,负责编辑出版《吉林教育》和《现代中学生》杂志等。 q8:6zE6+,rT,.4h
吉林省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C97la8=4ZA4?8a
筹措资金发展教育事业。承担省教育基金会日常工作,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为发展我省教育事来自愿捐资;分配、使用及管理教育基金;配合有关部门评选优秀教师、制定奖励条例、宣传优秀教师事迹、组织尊师重教的各种活动。收取省属重点中小学择校生择校费。同外省教育基金会团体沟通信息、加强联系、密切合作;指导、协调市、县(区)教育基金会工作。 j6-1fj53Yx4!50
吉林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m3?,r04?4So1;8m
为我省教育事业提供国际交流服务。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拟出国留学人员和来我省留学人员提供涉外知识培训、咨询服务等。对留学回省人员的外国文凭进行审核认定。对来我省留学的外国留学生发放签证用表(JW202表)。 R3?8bU5;1xL9?8n
吉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s5!,TG3~4FB4+6t
负责省本级普通话测试业务,对全省普通话测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普通话测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开展普通话测试科学研究和业务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语言文字工作。 c3.6qP6;4wQ28n
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 l5=7KL6!5eR8?7a
负责国家政策性教育项目贷款管理和省属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 i2?2Oy9;2Jk8:6B
吉林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 l7-,tX5~,Ck9+3M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为吉林经济服务。推动高校与企业合作,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 E6+7LA5~7hZ7+6F
吉林省对外汉语教学培训中心 J,=2eu,4zU82f
承担国家汉办部署给我省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发挥我省地缘优势,大力开展对俄罗斯、朝鲜、韩国等周边国家的汉语推广工作;承办汉语教学研讨工作等。 L8-7Mu8?9nK6?8r
单位荣誉
在第十二届全球孔子学院大会上,吉林省教育厅被授予“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奖。 p2=4ij2!6SI6;,G
2020年3月,吉林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获得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 W,.2eV9.5H0,.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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