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学院科技与产教合作处、服务地方办公室简介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职责 y4!5UD4?7va9.4V
一、负责制(修)订学校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 X9.5iJ4-7nb3~7D
二、负责制订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部门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 a4!4fS5~8YZ1!8m
三、负责科研队伍培养和科技团队、教授博士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 t7;2oV6~2QA7;6D
四、负责科研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基地等,下同)规划制定、建设工作,协助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科研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G2;3As8-6YW,!8A
五、负责学校科研机构的服务与业务管理。 L9=4lR3.6LS2+1W
六、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的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D2:6KS44ZG4+7Z
七、负责组织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与保护工作。 M9~3Lx1?,nF71W
八、负责科研成果管理,成果鉴定、成果奖申报及管理工作。 d3~,WS7.3Xw3;6j
九、负责校内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大学生科研基金的管理工作;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的管理工作。 c2;3Il7:,wa2.1g
十、负责学校年度科研工作统计和科研经费的监审及管理工作。 N4?,KM6;1BH3:6X
十一、负责全校教职工教科研工作量的考核与认定工作。 e5.3NF4:8SE9+,K
十二、负责科研资料的汇总与归档工作。 q2+1PE3+2oi6+,b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m7-70E44Ql38t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