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灵台县位于甘肃省东部,北靠泾川县,西连崇信县,东临陕西省长武县,南与陕西省麟游、千阳县接壤。 总面积2038平方公里,现有人口23万,属农业县。灵台县历史悠久,文化繁荣,因县城有古迹“灵台”而得名。1949年7月全县解放,各级政权组织相继建立。1950年6月灵台县人民检察署宣告成立,办公地址设在县城北街5号后院(原县法院院内)。1956年1月,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灵台县人民检察署更名为灵台县人民检察院。1958年12月灵台县制撤销,并入泾川县,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也随之撤销。1961年12月恢复灵台县制,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恢复成立。1967年3月县检察院被军事管制,合并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灵台县公安系统军事管制委员会,只留部分检察人员办理刑检业务。1968年5月县检察院干警被调离,检察业务停办。1975年1月,根据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规定,检察权改由公安机关行使,县检察院被正式撤销。1978年3月,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的《宪法》,决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10月6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10月13日开始办公至今。 x3.60U1-1ee1-6o
目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总数3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7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人员36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5名,工勤人员3名 事业干部1名,聘用制书记员7名。在现有人员中,男20名,女16名,中共党员28名。正副检察长4名,纪检组长1名。员额检察官9名,检察辅助人员9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政法编书记员3名,法警3名。干警中,年龄35岁以下的23人,占64%, 36-50岁的6人,占17%, 51岁以上的7人,占 19%. 大学本科以上33人,占87%.班子成员平均年龄53岁;副县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7人,科员9人;内设机构改革后,从原有9个优化为5个,设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办公办案用房2902㎡, 有门房、车库、职工灶等附属设施11间,公务用车3辆,先后建成了标准化办案工作区、检委会议室、赃证物保管室、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视频会议室、标准化机房、标准化档案室、电子阅览室、院史陈列馆等。 f31pF5+3DN9~7i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在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打击犯罪、惩治和预防腐败、强化诉讼监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灵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时代,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实现中华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将一如既往地昂扬奋发,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业绩,谱写出更加辉煌壮丽的篇章! O4=6LA44od5~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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