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慈善总会简介
辽宁省慈善总会(英文名称Liao Ning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LNCF)成立于1994年,总会是由热心和从事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辽宁省民政厅,受辽宁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获得辽宁省民政厅慈善组织认定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 b8~3zN1:4vc3-30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筹募慈善资金,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和进步。 c6:8ou7.7rM98H
为了适应现代慈善发展的新形势,总会提出了“做大、做强、做规范、做出品牌”的奋斗目标,实施了由传统救助型慈善向普惠制公益慈善转变,由做一般的慈善项目向打造品牌慈善项目转变,由输血型慈善向输血与造血相结合转变,由单赢模式向多赢模式转变。经过4年多的努力,总会打造了12个品牌慈善项目,举办了3家慈善养老院,1家慈善医院、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中心,增强了自身造血功能,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支撑。 e5=4cF9;1ze8+4t
总会章程
辽宁省慈善总会章程 l2;6jN6~5Ru4+,e
第一章 总 则 J2:8pv2~4UL8!5L
第一条 辽宁省慈善总会(英文译名Liao Ning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LNCF),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p7-7jA,+4PJ6-3J
第二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辽宁省民政厅,受辽宁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R4;,HI7-2Kb4!,f
第三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筹募慈善款物,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救助活动及救助项目,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促进辽宁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u68Bq8-6NC8.,g
第四条 本会会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 f,!1Tn2;2Kp6.4A
第二章 业务范围 G9:3SH4;8ss8=2e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A,;4pl5:6lO8;9G
(一)筹募款物。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慈善基金和各类专项基金;接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依法开展各类社会募捐活动。 y7!5nA,:9HN9?7P
(二)扶贫济困。组织开展助困、助老、助孤(孤儿)、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政府资助的精准扶贫的民生工程,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资帮助和精神抚慰。 E4-2Gj9~7xg1+4L
(三)应急救助。协助或受政府委托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赈灾活动,接收、分配通过本会捐赠的救助款物。 i47qC3.5VI4~9T
(四)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环保等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援助活动。 I3;,Vt4;8p06.5H
(五)慈善宣传。开展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进行慈善理论与发展研究;开展慈善业务培训,普及慈善知识;开展慈善典型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 J8-3yY2:1EW9~30
(六)交流合作。总结交流经验,展示工作成就;加强与国内外公益慈善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为在我省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参与跨省和国际慈善援助活动。 s,~8VV2?7DW8.8S
(七)兴办实业。举办符合本会宗旨的养老、医疗、家政服务等非营利性慈善实业机构,筹措慈善资金,以慈善实业支撑慈善事业发展,同时,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g5?3VA9~,IJ4:,t
(八)会员服务。对本会的单位会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举办会员联谊活动,促进全省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借鉴。 K4?8KC6:3qd5.8m
(九)其他工作。管理慈善基金,采取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管理及兴办慈善实业等方式,实现慈善基金增值。依法开展慈善信托业务。 z7-6ok3+9U042L
第三章 会 员 J,;6MV62jZ2=2V
第六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M8;5lh3~5Ah,:9E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P1~5SI36sX180
(一)拥护本会章程; T2!8if9+90c2+5x
(二)热爱慈善公益事业,对慈善事业有一定贡献; 07.,jk3~5ym8+8w
(三)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O8?,0Y8~9mg5+6H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 s4~1JO4-5kA5.6Q
(一)提交入会申请; i9~,ZV5!7RS2;2g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x3.9FJ8:8qp9=4t
(三)发给会员证。 L1:7Yy1?6KE2+6K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B,6EW79Ne6:6s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N,=7jq4-3Eh3+5D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y1+6ie22qL1:4d
(三)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A8+6ci4-1JN9+1B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c2?6Ra5~4bN1~3S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y3?1Xw7.9wz,-4m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I1,YZ2;9RE4?8F
(一)执行本会决议; p,!5WJ3;5Qs47N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v3-3Uf5?3jf6=8N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 j9.8vH2-9Kg85Q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r4.,oc84ck6!6h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有关资料。 y3?8Tt7+4qx5;1S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没有正当理由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L6:6zi3~1PD41I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J,:8ou1+8EK3.20
第四章 组织机构 O1+4vT3?6ej6?1B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C8+8Us1:6fD2+4p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c8:1CE7~6dp6-3v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i17XB6-5fu9~7o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l1~4mp3~7dh6;9l
(四)决定终止事宜; 085Ss8:5Ym8-6Y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t2.1cd36nQ9:4S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z6?5qQ8:9bE1~8J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并经辽宁省民政厅同意。 v7!,Vx2-9ii6;3k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开展工作,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V2!5tE2!,RU2?7y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u7~4Id5;2da1~8K
(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a5=7CR,-8sF1?4V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o,.8Sj32du1;80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D36kp44hJ8.4J
(四)提出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人选方案。 G8.1FV1;6KK3?4T
(五)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选举和罢免会长或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授予荣誉会长、副会长称号。 t2.8gQ2+2QK5.9a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聘请顾问、授予荣誉理事称号。 k2!7Ya,;9eh5-4n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R,=5kY4?3oy8~1j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0,5Go8=8Ha,;5d
(九)负责本会终止项目的清算和善后工作。 L3.1Dc26ED1=7a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T4+70o9=,JP6,Z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经辽宁省民政厅同意,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X,;5a0,4DZ8!4j
第十九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章程第十七条之第一、三、六、七、八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u5+1dA7=7Fc15a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者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D9~7kn7:6eU4;5f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重要工作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会长办公会的职权是: Z,=,qV7+6jD5=2x
(一)贯彻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 Q5=2UF6:3NN5-2H
(二)制定本会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慈善资金使用计划; D4:3kF5-4fW1.4g
(三)决定副秘书长和各部门正、副主任及专兼职工作人员的聘任事宜; m19lq5!7Tl,:2V
(四)研究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x8!4Ze8;2vi7-7u
第二十二条 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由会长或由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主持。领导机构实行会长负责制。 k27Y0,?,LS5!5a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副会长若干名;荣誉会长、副会长若干名;领导机构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u,!5qs4~8So4~1v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r14pV7-1jk37D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J9+9AY3?5OY7!3u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a1+4zX3?,Ia5+5p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u5;7aD2+3ks96G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O2!20a,;2wz,=8V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的。 f1=2VI4-1EG7-4J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辽宁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D,=,yk,-5wh7?2R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由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通过,并报辽宁省民政厅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 P9:3Go1=6Lk7?3O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也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r1:9UH9.4GU,9b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r8=7rt,+5fX3.3m
(一)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d3~4pU9;6lv9?2b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c2~8Zv2+2VW6;6o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x6~7bE,6ZN5=,G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s4.1Jy9!1Dl6!3x
第二十八条 本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常务副会长受会长委托主持全面工作。 t7,zh,-8Ho6;8O
第二十九条 秘书长在会长、常务副会长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A2=4oW3;3oe43x
(一)主持协调本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C,=5Gq4+7NH7~5d
(二)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准备工作; h4+9zG8:9OF2;,V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出席有关活动; E7:3fZ9;,NP8+5s
(四)完成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交办的其它事务。 E5!6iQ4~4FP4+2N
第三十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5名单数监事组成。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人选由本会会员推荐,也可以由业务主管单位推荐 V31SJ,~3Ry7-6m
监事会职权是: s4+2hY6.7XR,6C
(一)监督本会的业务及财务管理; E6!,Ez4!8ag,~2Q
(二)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A6.1UJ7+6YA8:5G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B,~7Im9.7Ec8.1U
监事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监事不得兼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不得与上述人员有近亲属关系。 O9-6Mv6~8fk3.4A
第五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z2;3KK4;1On5;7g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 f8;8yO3.9ma63K
(一)会费; E4=5zN2=6ds9;3u
(二)捐赠; Y9.2kn2?,TK8;4n
(三)政府资助; f5+7LJ3~9Aj1.3H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h6?5pm9!4vZ,?4h
(五)利息收入; u95Vz7:,Wt7?1m
(六)其他合法收入。 s2;5uU3.1Uh4?5v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Q2:1dX3-2aG4-1K
第三十三条 本会行政经费主要来源是政府资助和捐赠款利息收入、行政经费、专项捐款、兴办实业收入、会费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本会可以从捐赠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A,.8ZV2.3jF4!3l
第三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y38fq5!3Ez7,y
第三十五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V7=5DA1:5cX1~9Q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监督制度,并接受本会监事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的,必须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机关的监督,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适当方式,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向捐赠人反馈相关信息。 y6:3ds3-9aY9=3d
第三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按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c72zw49sZ1+3o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属于社会公益慈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X3;8XH1~6wg3+6z
第三十九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保险、福利待遇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会实际执行。 t3~7Sc,2Nk6?,U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K1,hn5?9om4?6K
第四十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M8=7Xp47HX5;9h
第四十一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k8.8PB1.5EU2~8h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p8?2Bo9.4aE7-1f
第四十二条 本会需要注销,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t8.8oR2.8AH6-30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L4=,xK2!3pA9;1g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应在民政部门公告其业务活动终止后三十日内,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N59AC,~4pP7?2A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h3:7MX8?3HK9?4H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X8:7Xe4=,cr28Q
第八章 附 则 r4?4Gs8!1JG7=9f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于2017年6月1日经辽宁省慈善总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X6;1cs8;6VQ5;,q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m9;5jQ,~,ij4~,P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l2=7wT5;3p0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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