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喀左县人民检察院全称“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位于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大城子镇,是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的7个县(区)级检察院之一。其前身为“喀喇沁左旗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5月,隶属喀喇沁左旗旗委和热河省人民检察院。同年8月,由于热河省撤销,旗检察院划归旗委和热河省人民检察院。同年8月,由于热河省撤销,旗检察院划归旗委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锦州分院领导。1958年4月1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成立后,旗检察院改称为“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隶属县委和朝阳市人民检察院。1968年1月,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军事管制领导小组对公、检、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同年7月,检察业务由军事管制领导小组接管,检察机关解体。1978年6月,根据《宪法》规定和中共中央(1978)21号文件关于重建检察机关的精神,县委决定重建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同年10月1日县检察院正式办公。 喀左县人民检察院现有院领导班子成员3人,其中包括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 喀左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Y2.1KZ4+5GN5: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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