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主要职责 i17Rs9:8Mq4+5H
(一)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r4?2tC56pG8-5g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X8-6sw3~3Wz21Q
(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F6?3yc1+9ii55j
(四)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U7!7Jr9+4HQ5~6h
(五)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z5:2tW2:2gq,~2M
(六)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e77fQ7!8nq8=5L
(七)对社区矫正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j9;8Wt1~6AJ2-9y
(八)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S4,NQ3!9DM7.4r
二、机构设置 j3?1Ww2+8yx7:4b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0家。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13个,包括:6个业务部门,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2个综合行政部门,即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另设立5个派驻检察室,即派驻丰荣街道检察室、派驻大连皮杨新城中心产业区检察室、派驻城子坦街道检察室、派驻安波街道检察室、派驻莲山街道检察室。 O7!50W68RK1;6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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