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人民法院简介
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连平县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保护人民民主权力,保护国家、集体、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改革和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对连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F1~6Lz5=,pB1-,Z
(一)审判法律规定管辖,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c8~2rf7~,yd1?4L
(二)审判由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J2;3WN4:4IB7;5q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N4-,Fy83LZ14G
(四)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g7;2DE18ke5+8a
(五)主管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和查处控告、检举、申诉干警违纪案件。 b,+1Az6;3nl7?5B
(六)负责本院干警的政治思想、业务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本院其他部门及人员工作: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干警福利待遇工作;领导院直属单位和社团工作。 F4=3Xg72jS2~9E
(七)领导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工作。 d9?,ip8:6Hd7~3o
(八)管理所属人民法庭工作。 j6-8xM9+7RA9:2C
(九)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K5:2Ti3.8ks1~9Z
(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Z2?8fh9=5Li5-1V
连平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共计10个,设置如下: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隆街人民法庭、忠信人民法庭。 W6=7kK,?4dm7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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