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于1984年2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正式成立。改制前,人、财、物隶属吉林省红石林业局。2009年10月开始改制,2012年2月吉林省编办下发《红石林业检察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3年5月省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决定:批准设立“吉林省长春林业检察院”,下辖“红石林业检察院”等基层院,2014年9月再次更名为“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 w3?4kZ6;7Cc3!7R
改制后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均发生了较大变化,设置为2个副科级机构和11个内设机构,政法专项编制为43人;工勤员额4人。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政治处下设干部科、警务科;职务犯罪侦查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 A1!1yF99lz,:6T
2019年5月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成立5个内设机构、2个直属机构,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党支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数32人,经费员额数4人。 c2=3uM6!6QI4: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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