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简介
一、机构概况 o8=1ha15Px67O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设置海南省民政厅。 r6;2Xd7+1jv4=3L
海南省民政厅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02;2pV4!4bB2?6N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2楼 z,5ey,?,Zr9;4H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T3+4fH9-7OC8!5z
二、机构职能 x58Oe5:4LG4~1e
海南省民政厅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p1;7do7:4yi28h
(一)拟订本省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民政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推进民政改革的政策建议。 B6;5kZ4?7yb2.5Y
(二)拟订本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Z,-8ub8=5Wy6.3L
(三)拟订本省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M2;6t06=6TR98a
(四)拟订本省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p3!,cI,-1Tb8:7c
(五)拟订本省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I1+1kS2!4fM7=3T
(六)拟订本省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p,-6Zu,~2LG8~8N
(七)拟订本省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P3!9EJ3:4xi6~5D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省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N6:3ea3-6EY1-6C
(九)拟订本省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S8;3jK6=5Hb8;8s
(十)拟订本省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指导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n3;2xc1?3gQ7.6l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本省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联系海南省慈善总会工作。 N6?1hv6.9TF48I
(十二)拟订本省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F2!3DF,~2er94O
(十三)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U2?2Dg8.3qO5!5a
三、内设机构 x24Bu6=7xL4.8Q
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 v3+8Ya2:7zy46C
儿童福利处 t4.8tJ1-1kI8?6D
养老服务处 n8.,NK52Pw,-2t
社会事务处 B37o05.7jX4~,L
区划地名处 06?3JF3-3Ak3?8a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q2~5eq9?5Gp11Z
省社会救助局 b2;6aI3~90H51w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G,~,iW8.8bS7.6F
规划财务处 N6.2AV8~9KX,~2L
人事处(审计处) w7:6SD1-9jm6.2F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g7~2To2:4YZ3.7m
四、下属机构 b,.4sd6~5eu1+1C
海南省托老院 V1?1yz1,JN,~6O
海南省社会福利中心 S8:5PE4~1ZL4:8H
海南省慈善总会办公室 j8?2Vf8-9fY4~2K
海南省救助管理站 r39Iw2+,wP4~6N
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D4.3UW1~8QQ5;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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