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民政局简介
朝阳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o9=7Md,~5ul6.7j
第一条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朝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g2-4BJ,.2EQ9~9b
第二条 朝阳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h6:6wc8~2XU,~5z
第三条 朝阳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z5?1ZE5-1Yj4?4Y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w2=1mV93SV5.2A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p,:2Kx6?8Tm7.4d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X1+,qL1;8qo,=2G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S8;7J01.1zp1:2k
(五)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M,~1KH8~8TO1.1F
(六)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收养工作。 j8?7jA,~,VG1:2L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涉外婚姻登记。 D5;1Ot5.3Te7!,X
(八)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A2=3ad4.3RK9.8W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N3-5SM,+9JN3!7k
(十)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市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及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R3?2GT9?9hi4~4C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T,2cc,~3RD,-6R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l52wP3-9pz4!3v
2.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W8-8gt3~6Ka81K
第四条 朝阳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G6+9HD37DW4:80
(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和民政内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 h3!7oW5.9hg3;5A
办公室与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合署办公。 b1;,My3!4mu12Z
(二)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市以下相关审批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的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市以下相关业务的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市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工作,承担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K7.3FF5!6XH1:6X
(三)社会救助科。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取暖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人员管理,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o3?2fO9;6RQ4?2H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协助省厅做好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o4=3mS2-2Ud3?3B
(五)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科(养老慈善社工科)。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并指导落实,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拟订全市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拟订残障人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指导落实,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依法承担养老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残障康复等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慈善事业、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殡葬、残障人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辖区内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外国人的婚姻登记管理,负责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残障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管理。依法承担经营性公墓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02.8yb1!3jo8-2W
第五条 略。 M3:,wC8;9yO8=9b
第六条 社会组织管理局对外可称朝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d,!5jo8;5hq7+2p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朝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朝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y5=1jY4?6mo1=,D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8年12月24日起施行。 w31TJ7!2HM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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