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债协会简介
中国国债协会于1991年经财政部和民政部批准成立,是我国国债、地方债业务自律社团组织,隶属于财政部,由财政部国库司负责有关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中国国债协会会员涵盖承销和经营国债、地方债业务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国债、地方债交易服务机构、市场中介机构和各类国债、地方债投资机构等。 h11pO9=3dn3=8A
中国国债协会以服务政府部门、服务会员单位和广大投资者,维护国债、地方债业务平稳发展为己任,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组织会员单位参与国债、地方债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服务会员单位,组织会员单位进行国债、地方债调研与考察,组织国内外业务交流,对会员单位进行国债、地方债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形势及债券业务培训,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会员单位传递政策信息、市场研究成果与市场动态,及时向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反映会员机构情况和市场情况,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实施国家债券行业自律管理,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国债、地方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国债、地方债信誉与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诚信建设。 X6~20a89oJ4-4R
目前,国债协会共有机构会员173家。 B7.7IF2-1kv2.5A
协会章程
中国国债协会章程 m6~6lv3.5EU1=5t
第一章 总 则 A9~6HQ7~6YJ1.5H
第一条 协会名称 e,8yf1=5YU5~7h
国债投资项目:北良粮库 A6:,op5!6NG6?9c
国债投资项目:北良粮库 o9!6Fy5!9Gt7?6w
团体名称:中国国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译名:National Debt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NDAC。 d4;9Jg,:5Uc1-3l
第二条 协会性质 O4-7II7;8Kt9:,P
协会是依法注册的国家债券业自律性社会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P2-9x06;2Bn,+1m
第三条 协会宗旨 v7;7wm5:9jN6=7y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府统一监管的前提下,进行债券业的自律管理,维护债券市场秩序;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发挥政府和会员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员和政府部门服务,促进中国债券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 M,?4NV75rn9=7Y
第四条 协会接受财政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V58Rr6+2vB4!7w
第五条 协会住所:中国北京 u79Tz5!9VK18U
第二章 协会业务范围 W9-9qc5+6G05~6G
第六条 根据协会的性质和宗旨,协会开展以下业务: w17ia9?2cp2~7q
(一)实施国家债券业自律管理,组织监督会员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律约束,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对违章会员提出处罚建议; c8:3In,+7Wn4.7R
(二)组织债券、金融等相关理论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和市场调研,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政策建议; h6=5dL2~4kv,?7P
(三)宣传债券、金融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映债券市场动态,搜集、整理、发布国内外债券行业信息,为会员和广大投资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b8~1qg6:8wt4+7Y
(四)组织从业人员国内外业务培训,培养专业人才队伍,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M4;3qa6.5hB81f
(五)促进会员之间的团结、协作,组织会员与国内外同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j2.4xm6+3W08~9R
(六)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听取、反应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G5.2AD6!4yz6-5t
(七)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国债发行、交易、兑付和国债承销团的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国债和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咨询服务; D5.3ua8?7OY3?1u
(八)其他自律、服务、协调职能。 Y6.7JP,:8xG7~5s
第三章 协会会员 w4-9YG,?2pY6!4z
第七条 协会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 D83IO,.8jM1?,l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2;7HF7!3UQ99D
(一)拥护协会章程; o4:8Gr5;,Bq3.7i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07;9Yr89Xk3-7T
(三)从事债券业务,并是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金融机构和国债中介机构。 M7~2kQ85lI3+1T
第九条 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 o3?5FN9;6ri8:6L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B9+10J2-4nw2~9C
(二)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c5-7SE3+9fT4;8n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受权机构颁发会员证。 k,:4Gs7.4oE1=6N
第十条 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 d,?2oE1?2xD3;5O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N8.9mh8.4dx,=30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S3!2PX87lJ1=3X
(二)参加协会活动并享有优先权; m7:5b09-2lD2?1o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Y6?8bA1:5ca9=9x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J3!5ou9~4uN7?4p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Q7~5PQ3~1qy1+5D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M4=2HB5.2up94B
(一)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e7.4Hl1;1L03,C
(二)执行协会决议; W2?4gH7.9EM3-7e
(三)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t2;,LK1.2JO21k
(四)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O8=6NG2?6iT6?9S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M5.5jx2=5Rg4!7D
(六)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w6~9Nd,.1BB4=,j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C2!,fd340o8-,M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F6+8tl9+3je5=20
第四章 协会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x5-5xs1:8Gn1?3c
第十五条 协会的组织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u9!6tw6=3lv4!3N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F5.,Nu6~7SE7~3v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J7,ZJ2?7Iu3:7m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A1?1NR1!1ad2=4W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s9;6Nw9=4LX8~1V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收缴标准; i2~6PO3?7Au9-7b
(五)决定终止事宜; k2:9zT7+3Ei3:6p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c2~5bW8.1pv4?7Q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07,nd6!1ik9-7u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财政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D7~2PH7+6xJ7=5E
第十九条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财政部委派。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C,?3SZ88Km,;2T
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p2+5yV7-60c,~9i
(一)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01~6WN,;8zt4!3F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g66k05-,xF8?,j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k7+5Cy6!7jq3~7N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L7-6X02;9SX9:2A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 P4=7sN4~4Yr24E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l7~4Wz7~8hR7?7B
(七)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k24vz9-2GQ8+5Q
(八)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o2;1kq6+9Fl5!8r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r18Yv5+8vC99q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F5!9qM,;6xX2!1b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o6-5gz7?8aX6;,b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一)、(三)、(五)、(六)、(七)、(八)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u4-6bC9~2Qb46X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e2-3cx1!2Vo9.2P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N6!2Ey6~6ob3=8g
第二十六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 Q6=8hR5+5is6.5Q
第二十七条 协会设秘书处。秘书处为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G,:6bF,.5Wv,-4v
第二十八条 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财政部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h3-7Zk8.7Oe3-4R
第二十九条 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I,-3OM1!7cO4~8C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s6:2Ud8-6Tf3=7J
(二)在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x3?7Ll9:70J4.5e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W4?2Mo6;8os3-,f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b9;,Uq97db7:,0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s2-3jC1!8nN1-,Q
(六)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U4:8cB,=5la8-2J
第三十条 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财政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Q7!7fi4:8FY5+7U
第三十一条 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且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需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财政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q75dX1+6ot6?3z
第三十二条 协会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由常务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法定代表人。协会法定代表人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u,7ru2;4sQ14w
第三十三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a7=2VO2~8Pz8~30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d7.5NT7;4WG37F
(二)主持召开会长办公会(由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参加); f27Sp1:1dg,;3d
(三)监督、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和会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s,?6aJ7;,l02=7W
第三十四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F6+4Tl5.20L9~1h
(一)主持秘书处工作; M96ZU7+,Xv4.4X
(二)主持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计划; I,~9hH8.8yt5~5S
(三)组织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计划,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s94AI4.,Im5!1b
(四)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工作; r5=7oK8!1py3:6V
(五)完成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 l,~1kN8.4bG5=2S
(六)提名协会副秘书长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签署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聘用人员聘用合同; w7:2ZG4!9rB,.5e
(七)完成会长、常务副会长交办的协会其他工作; O1~1Ac1?6Dq,?7A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Z9;7av8~3Rp7:6v
第五章 协会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o8?,Wk,+5Ax2=6R
第三十五条 协会经费来源: f3~4zg96XR7?7H
(一)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 c1.6Nq,:9eZ8?3N
(二)政府资助; i7+4fa5-3UX,=6W
(三)捐赠; f3;9Uz6:6UV2?7M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Y2?1eE67oT8.,e
(五)利息收入; b7;9eg1?4Rm2.4Z
(六)其他合法收入。 P3?3Ae6;3py9.8n
第三十六条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q5!8IJ,-8eZ1~,A
第三十七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K3-5GM9:1pB5;,M
第三十八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Y8=9yF1:6os8-8F
第三十九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进行离职审计,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P5-6Fs14Fx6:7P
第四十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M7~2tY7=4pc,9s
第四十一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或财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A2~8GK5,Mm3=2F
第四十二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b4+6mx2+,kQ,?6r
第四十三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x3~6ew8~9eS3;9U
第六章 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 F5-4ce2.,uI2+,r
第四十四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H5!9fP,.9pi,-8m
第四十五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财政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T5;,FM6:9mo86j
第七章 协会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L4.3gR,.4We1:9V
第四十六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i8~6Jj2~2xf2;8H
第四十七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财政部审查同意。 U,.,tw3.6Sw3~8v
第四十八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财政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G,=4DI,;9Kx9!2o
第四十九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R6:2GZ3=5o08=3F
第五十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财政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w4=3ZG7:,aq7~7i
第八章 附 则 R1:9qS1?1Md1:,e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2008年4月22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Y3!2Go4!7fW6!,X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d,~,o05;5Nu,.2a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r54go6!7dn,-7b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