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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保健养生学会(南京健康产业商会、江苏省健康产业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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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南京保健养生学会(南京健康产业商会、江苏省健康产业研究会)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98号09栋3楼B座311室

南京保健养生学会(南京健康产业商会、江苏省健康产业研究会)网站详情

南京保健养生学会(南京健康产业商会、江苏省健康产业研究会)简介

【组织机构】 e1~3TP1!5Hg2=3H

秘 书 处: t9~,Sa4~8008!6V

为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全面落实理事长(会长)办公会的决议,各部门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W5;2SU1~9TQ3;7N

1.办 公 室: w4;3tL6!9Dv,-3p

负责日常办公的组织管理;对外联系、接待;有关文件的起草、印章管理;协调各部门间分工与合作;网站的管理、会刊的编辑与出版等对外宣传工作。 J5=2od8+9gp2!4V

2.会 员 部: b4+,y0,;2BU3:9K

负责会员(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会长)单位的年检、联络和管理工作,建立会员活动之家。负责各分支(代表)机构的申报、年检、管理和联络工作,负责联席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联络工作。 A7:5Re8.4be6!6R

3.财 务 部: x59kN8-8y09.6m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W9=6tR6;8yJ47v

4.事业发展部: b3?,ZJ9.,Bk4.4U

负责学术活动、咨询服务等业务工作的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搭建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发展平台,负责主办重大活动及分支机构活动的协调与联络。 A3+70D3-8ND8-1z

5.培 训 部: l,.5Bp1;6BV5?,w

负责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P,7Jb5?,uA6=7c

南京健康产业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S5;7RX5:3Fg1=9L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南京健康产业商会,英文名称:Nanjing Chamber of Commerce for Health Industry。缩写:NCCHI。 D4!1av6.3wy2.6G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本团体是由南京地区从事健康养生行业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以及健康养生领域的专家等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行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r4.7Lm4+1ws9.7E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南京地区健康养生行业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大力推动健康养生产业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促进南京地区健康养生产业的振兴和品牌战略的实施,为南京健康养生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v9-7Ed9!3WM5.9L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p6.8qv4~1Xa3=4W

第五条 本团体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22号和平大厦20层。 e7=7YN2~9NJ9!9Z

U1,Cr6.5Ad5=,C

第二章 业务范围 t6-5qt8+,0h5:2y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w6;6Re1!5hI2:5G

(一) 向会员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 E48sZ3-8rQ2:7p

(二) 代表行业整体利益,积极参政议政; Y9;,hO1?2rp,-6H

(三) 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生产、管理、融资、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 T,~5WL5~9Pd8,A

(四) 组织会员参观、考察或举办各类展销会、交易会等活动,增进会员与行业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健康养生产业的专业技术知识、专业技能、营销策划、职业技能等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教育;组织开展行业专业技术指导和专家咨询诊断等活动; 04.7rH,!1Xn62u

(五) 广泛联系国际与港澳台地区的同业商会、同业公会等组织和机构,组织会员开展交流、互访、考察活动,促进会员的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 L3;3nj1;7zN2?3U

(六)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困难、意见和要求,帮助会员排忧解难; w5,jk7:6EY9;1t

(七) 教育会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光彩事业; 03-5vL2:7vs9.1b

(八) 组织会员参加工商联开展的各项活动; O94ek8~,NA1!2e

(九) 承办南京市工商联及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交办的事项。 O7=4Ns5+1b03.,A

第三章 会员 D7+9NQ23mq3=3p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a9;5nO8;4lX8!6l

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本行业企业、团体和个人,均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H6?4QN8+1cA35h

(一)经营和生产本行业产品为主的企业入会申请经批准后,为本会企业会员。 l6?3ho9.2Xe7:7v

(二)本行业的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入会申请经批准后,为本会团体会员。 K7-9tT5-2ZK2?8t

(三)本行业工商企业的投资者、经营者、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入会申请经批准后,为本会个人会员;经济、理论、法律工作者及其他与本行业有关的人士,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中从事本行业的工商界人士,可以申请或被邀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A3~9kf,?8WM1;5o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C1-7zg6.9ie7:2S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J1~5Bq2;3rg4,D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a4=7GJ1:,Bh9+7A

(三)在本团体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U9=9fB,:3tz7;4r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i5.7Fr8.4DR,=8q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e,=4fr6+5nB3?8v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r6~2PL6:3BX28B

(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D31JV4~90V6.5Q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07!,Kj9;,aQ9=9p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t9+1cR2.3TI9+1l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X1~8Eb2?5KD1-6t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w8;7EL2~7yI9+,o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O7-8qH4?3kD8:4O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i7:40q4.8wm3;6V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N3?8wL2;6Hz2;4U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s1+9kw8!5GX,=7G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及荣誉; Q,?8wj8.,GK1;4p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Y9-2Rr4!5PQ5+6P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l6:9iN9?1WR4+1k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H59OI,!7mS7:9a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k4=8ON74fJ5:9q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O95VP85pB2.9g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t7?3HG6-,jC5.3l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s7;4Ns57jn9~5y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U2+6py3+8Vk5~5Z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x4!3j08!7FJ8+7N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q1:7uk38TB3-1O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f49rT,:,ZE9:8T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a8~6PT9+1fU9-4L

(五)决定终止事宜; u3,or1.2ha74R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Y7!2wl5~4CA28A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E71wc1?,sK4;,c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Y1.7HQ6!9HE6:5W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M4-4TT,!6RE4.,H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u1:,Fm5-4xW2!3x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m9:4ZH9.6ND7!,E

(二)推荐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 c,.2KI4?1AX2:7o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t2=7tS,!7vP6!4B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p5!1ct2.3lP4;9v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O17oC2;7ES6!1l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X1-7px2.20M,~3z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v27oZ3!4yD6+4S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m6=8tw6:1Ra2.8x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k3+7CQ8?,0J2.5L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T5?50d9+6SF8+70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H48fv2?8yO7!2W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G7=9OA63F03?8p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M79ro9;7zY8.7a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A2.3qe7.4vx8+,j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V,+8Mt5,uY,:9O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g9,GI2=7xg,6P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T5+,PM6:8iq5?,c

(一)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K1+5iq9+8l04=4J

(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X7.1zv,?5NW6=2B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h7+1Fg1-4Ky9?7e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r,=3Dk,=7Px1:5W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7.6Cg,-9QE4+4e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b9!8VT7.3NH,.,C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G8!7gO6;7Ng6!3D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N4:5Tm8=9GN3.8l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D2:,HA,8BH5=8o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b4:,OM6.6fX8+8w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P9;8OL3~6DC6:9E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d1-6t09=,bp,.8b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F9~6hD3~8UH5~4M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j9.1Hb1.,qV1;,p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H5=,zX8~,MR7~3S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a1~9nD8=3qg5=3y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s6+9Dv5~5PK2+4L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M4;6bB1:6bh2~,l

(五)组织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k,,rb,:6yC2!2N

(六)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H1~3yh3:7Ck8!,f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H1+7rW8-9xd3+7S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v5~8LM8.2WR8!4g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R8;8fr91RI4=1y

(一)会费; J5?7jQ9!4Jg67z

(二)捐赠; M2.6BA8!4FP94a

(三)政府资助; z7.5fD1!9Wp3?1k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D9=2vD7+50k9?,k

(五)利息; o2;6HT8!9dK6?5t

(六)其他合法收入。 M6+4Xe1.,sq3+3T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 T1.6mx1~,NL5~3G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V46Mp,!4MY7=8g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K3+8KP3+2lA9!1F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I5~,oo,.9qR1=80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L5:6kl1;2ZP6?3r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南京市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u6~5if6:8wt5~6f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I2=4uG5~4rS6-1L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M87Im73Dl4;9f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e,?,Fv7=7uc2;,Q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o8:3lU8!7ho2!6J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南京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U1?5Td5=6Zs8?4A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n5,nD5.8Qg3!5r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o6;4rU8=3Hy,.5L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审查同意。 N5=6xl8!6JA,7f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p6?6Su1+5Tx9;8F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南京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F2~9BV7~5Nq8!3n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南京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G32rK6=,Bq5:8P

第八章 附 则 E9+8OH35aE7=10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3年8月3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m2?8qw9:5Ml,-3B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N6?,fv8~8aj85t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南京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q9!3Sf24Nr4=7U

江苏省健康产业研究会章程

(已于2020年12月8日江苏省健康产业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x4=2SR7?5aF8:3V

第一章 总 则 G7;,bN8:7sH9?2n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江苏省健康产业研究会。英文名 JHealthindustryresearchinstituteinjiangsuprovince(英文缩写:JSHIRA) x2!3zT4!,EB17t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从事健康产业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的科技工作者、企业家、管理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b3.6sX6-5wY7+8w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提倡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团结和组织健康产业科技工作者、企业家、管理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推动自主创新、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健康科技产业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p3+4Ih5+9eD8.9y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p9+4WX6.5Rg,-6m

第四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a79Jc8!6cr,-2c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M1~1do,.7WA5,e

第五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z9;9op8~6zt5:4Q

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 v1.3Rj1.3qQ8.4r

第二章 业务范围 F9-1LF,.8Me6?2K

第七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K4=,fc4?6Ts4-6s

(一) 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健康产业化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理论研究; M4:2MP8;7aS3+5M

(二) 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E9~2Pm4.5St1.5M

(三) 组织软科学研究与技术攻关研究,推动学科发展、人才成长和科技创新,促进健康产业技术进步和升级发展; D8+1QI6?6Fd7+2G

(四) 接受相关部门委托开展项目评估、论文评审、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科技文献和标准的编审等任务; S24kJ6=2VV8+7m

(五) 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科技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G2:8IF4~4qo9;6y

第三章 会 员 i1~2HU4:20T1!4B

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a8!9kU5=9pw3;2M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U6;,fu1?5QC8+5r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w71xG1~3FU2+6Z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D9+5rk6=1VG83e

(三)热心和积极支持本团体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科技工作者及企业家、管理工作者可申请成为本团体个人会员; Y9:90E8:1lf7.3M

(四)与本团体学科或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愿意参加本团体有关活动,支持本团体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社会团体可申请成为本团体单位会员。 p9-7nz6:4Fp,:8R

(五)大力发展学生会员,吸引从事健康产业方面的在校学生加入到研究会,接受学术上熏陶、交流和发展。 r7=9ye3?6GS4=,u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R,!3MH9.9UY9;4K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n3~1rl7-6qs2;6e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或授权秘书处讨论通过; n,!7IQ7!5vk7+,J

(三)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y6?8Xq7+3xT3!2t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T9!1iP52ad3+4w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G,+9RM8!1Je2+7g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j2=5Hr3;,Fl5~3U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y11th9-6ve8?20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Y,6Ik2.8Ee4=8c

(五)退会自由。 M8?3UJ3-4oO3+9o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X3!6TV,?6xR53z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w4;1Su5;7pc95N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b9-6Kc9!4ME1-4a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D2:,Zi7.1BN2?5x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u8?2sm5!20s8=4j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A6.9lV,.4RG9!5w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V1~2dP6-3fT5-6E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08!6S05;,gj4?20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D9;8sA,-,io7+8U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g4-,GO8:1SF4:7S

第四章 组织机构 D6-3Hy,:1Ew9+7l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x4?1Rt1.9GN2?9m

第十六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Q,.5gt8=6pm1+1D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f7=6Ec5+3iE2:8n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e1=2CH7-3Pf,~,K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 Y7:4qa85NF8!3k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E5:3Ri8-8Ik4.7k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m7:9cM1-4tL3?8P

(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V25RX5?3Em4-7s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r3=8VN3:4cn6.5T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每4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L3=,sE8:4VM4~9M

本团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q5=4YD4-1zm7+5R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6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x6-6LY5=4KU,9z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g1=,zf7=8nN7!8A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V7+,jy1-5wZ5!8O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等额选举不低于总票数的50%,差额选举不低于总票数的1/3; D6-1DB2-90j8+5u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D8:2DN6:1sz7-6Y

第二节 理事会 e5~4Jl,.2aT4;30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q,!,mf6-3Fm7!3l

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的1/3。 P9=2LO2!4im4:9O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Y4!5ug,-2Tc5.2p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Q1+3CK7~7Rh7+9w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E1-1MR5+9cK7=7O

(三)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 B1=2Xd1!7VD,+8l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d38Wa2-1Jy9+5j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T6+5Qh4!8tK7-,M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N,!4qU3.4Vz3-4E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 H2+8Kq4,eA1!3g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w1:4MP5+8id,9I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A1=5vy9;,BW6:6r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S8=8oU7!8Ld9+1N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F9+,xn2-2Mj53x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b,:4mX3:,vV3;,X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B2-4kg5-,sv,+4z

(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i4;9Oc9.7ek2+4s

(七)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 X8-,ib4=40V6,X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x32PY5?3SB1!5B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s7=70t6=5wB7!6B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O9;1IB4.3xH,=9K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u32NZ1-9mm,?7h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X8+2fS4?7yc2-3d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 o9;7Qy2+2Rq7~,y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v,!9jF,!9mm,-,K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等额选举不低于总票数的2/3,差额选举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v86iP3+6oM2;2e

第二十七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e6;4KV8-3TR1!3g

第二十八条 经理事长或者60%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x,;50P3=3Dj2?30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t3~5dP7?6AR8;6y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g49Im7+1cz,.8Z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 B6!,Gh4~4da5-80

第三十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X9!1TW8.1rb6?1p

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q9!1Qd8:,Ua4.1D

第三十二条 经理事长或者60%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M9.9rW27xy5=6q

第四节 负责人 n1-5nU2=2wG5-5m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J5~8WY8~1fN7=,R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y5?3nz,.5XW8?7p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g8-,jK8-7We9;6e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05~5Pr4.1iQ1-8S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J,:3hF74xr3.5J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B2!1Gr1~6qi,2C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p5+1TX6.2yp2=1b

第三十四条 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t2+4ce4~1uv,?3s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q,?2Md6~1YP2:6s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f2:1LN8!7Rv3!70

(一)领导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 Z4~9EM2?,De6!7k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N5;6Jb1;2mx3!1y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t4+2Er2?3YR5.6j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重要文件; c2-3Zi1;4zM1.1g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R5?8Kc1!2WV1.5R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t3+2EU8=1FO9=8e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B2?8hO8~8bB2=2l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x6~6Hs8!5Ia1?9X

(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d2+2YH6~9BU5:2j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y9?4Sv8;9PB1+3m

(五)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O4:6yl,.,pP5+2r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c73IP960b9;,S

(七)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y7=5RT39SU9+7Q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v7-6VD,~3NV7-4v

第三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z91IX7-2qS8?1b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向会员公开。 g8?5sd1?,cc9~1Q

第五节 监事会 T,+6SK3:5Jv9=4h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 T7+7bX,=7yJ2=5V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j5!,XD,8Oa3?5n

第四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h1?2hJ1:3NV4:6f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r7;8xG4!7sO9?5v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i4!9SF1?7Kq4=8y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C3?9Sl2,jm,;8E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r1=6Sn,.7dT5;,K

(五)向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t1?8SM55hp4.9T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G2-60g9~2AW9:,s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03+5JF5;1ld2.9n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h,.3IR8?1AD5.,0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的收入来源于: z6!4Wl6?6eN,+8m

(一)会费; I8:5ki7+8dS3?6W

(二)捐赠; T3.7ZR,-6LB3~7A

(三)政府资助; G7!8vY1.1fn92K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Z4~7LT7!8ec9=2R

(五)利息; I5-7PR5!1EM9~7L

(六)其他合法收入。 e28DT43kO7+7Q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t3.2ZI7.1cQ5:5U

本团体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n3-7fy29bi42M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经费主要用于: w5-,Li6;8Dh5?1p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P6;4O04?2jL8?,v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h9!1xJ1~7nW99T

(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w9~8gn9+2is9-2N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B2~5qg2?1Jb8+8t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R6.8Dz9?7Dn7:1L

本团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M8.1Rw,!7nV9=5k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s4+4Hp7?2EU2=4x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f2!8yE3?1Am6=2r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Z3:7ny9!8Kk1+9k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h5:4Ws4~5FC4;4o

第四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g9:6ne7;5lS7+9z

第五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R8-3ej4~7YP,+1z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n2~,Jf2=5bT9;2n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R4.2xv4.5kV,.5J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x48vb6!9Sh85R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E3.2DL8-,GP3:3d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y6:7Fx7=5pP,=2V

(四)自行解散的。 I2~8uX,+6fi1~1Q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L7?,Iz3,jN8~3G

第五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机构,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B5~,gI2~5FK9.,D

第五十四条 本团体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T1;8Ud3?6No9~5L

第五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S2+1hv9?6Lc9:4Q

第八章 附 则 n73RO7-6xd5?,d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6年6月1日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r2-6RO4~1Bz8!,D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理事会。 T8=6iu9;7PZ,;2a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A1:1bj5~2nY4.9n

南京保健养生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k2+8cZ7~4WS8-7u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南京保健养生学会。 B2.9dR,~3oj57u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南京地区从事保健、养生相关专业的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I4;1FZ1:9Pl,;,A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提倡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团结和组织健康产业科技工作者、企业家、管理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推动自主创新、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健康科技产业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健康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U6~8eS9~9nP5?7O

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09?4nK,+4YD8=9l

第四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南京市民政局。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r8!3hc5+9Bj5?9j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z7?3jA6=3BF6:1i

第五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k7;3tK5!2Nq3=4G

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22号。 u9!1pu28Ah3;9W

第二章业务范围 m,=8AL3-4wJ,:5N

第七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L,:9fe1:1iT1-2E

(一)开展国内外有关健康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l8+5ZV6-,iu9-9W

(二)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I5-7vS1=2RI61E

(三)编辑出版有关健康的的科普读物; t2;1Or,~8HU4.,g

(四)弘扬推广中华传统养生文化; x4-,IF7~4vW,;7t

(五)推广有关健康的实用技术和研究成果; n1~3SW4~7fw5+4X

(六)面向会员开展有关健康的技能培训; J5=9dm6.4Iw7;4N

(七)开展有关健康的咨询和服务; a4:8tf2?2JW2+2m

(八)举办有关健康的论坛和展览; R9!1FJ,.4MA6~,x

(九)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Z74bq8-2UU,?3j

(十)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等。 P1-8Mj5:6PD6?4c

第三章会员 X7+6Ol1-4b09?2L

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J7:9cL,;3bB3.,j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F3:3Ma3:8ew2?7a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u7?6yt1=4ko3;7I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h4.3fn9=4ns2+4L

(三) 热心和积极支持本团体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科技工作者及企业家、管理工作者可申请成为本团体个人会员; u8;5WO7!7Tu5?6V

(四)与本团体学科或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愿意参加本团体有关活动,支持本团体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社会团体可申请成为本团体单位会员。 Z88KP7!8zb3.2a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o1!3xr6=9SR2?3t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d3-2li5:7Wv69E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g3!1Yq,+4ii1.1b

(三)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D9.3oV3;1Tu5=8g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h5.4gV3?2WK3~7g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E5?8sh2:2Kl4.9O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x49an,~2pO2+8I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b2:6SE4+8OT5=3a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l1:,f08+,Lj7;2b

(五)退会自由。 K3+5Oh1~8Ke2+9J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01~6Na2.9QT,-9d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e3?3kQ8-5mb5!5E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j2=6LM1;1Sh9-7a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F4~1BM9;9rr,;8B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o5?6om,=2jq1?8L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c7?5yY3-3qT6!7i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K3?4xf1+3EQ66Z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b4!3No9~1cj6.1t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C,!50U,:8Hl7.8Y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l6:,TR85Ph8!2q

第四章组织机构 W4+9fU3,XX6;60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w,:7Kt5:9xK6;4x

第十六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G7;8Yl8~3Zg7:2M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N5~8LF8.1Be9+9d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Z,?3lZ8;5Qb8!6d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 D9=3mJ9?,tY4=4P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U1:1th1?4Fd1-5Z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E83Sx12Pr,;4j

(六)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 U,!4lr3-6yT4+7Y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r2;4nb4;2fA5!6I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由理事会表决通过,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I9.3Nf3!4Ui9:5I

本团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 a9!6Bb9?6KS7:,E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60 %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E1?5xk,7hN8.5q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05~2wG5:3f08?3p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E5~1CZ5+40a2?,z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等额选举不低于1/2;差额选举不低于1/3。; c7:9nR3!4nv2?7m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C9-7ty5-6Hk7-9N

第二节 理事会 N49hG,-5OT4+6R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p1?8Zg,~1gf2?5G

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的1/3。 f9+1XF81If31Q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N3:1pC4:8tI9-7i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F3+1xK7=,PD,:7x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o4?8nv5!2mi8:5g

(三)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 r6-4WG5.4Ds7?9u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m5:8GL2.2LJ8.4w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w,3NJ5!8xW1:6B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p,!6fC4.1xN6-6X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报理事会备案。 n6:,LQ1~7Qr5;1C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J,-2VY8.5Go1=6a

(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 M,+3aJ4?3ln2~1Z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Q,+10T8;2Pz9?,u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Z37Yo,.6XT5.4m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o1:9Jb7+6cu5.6Q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M99Uk850J1;7d

(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R2?5Xn2-2B07;4T

(七)选举和罢免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a5;1Yz97xG4;4d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s19iI7;,SC8.2L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S6.4II1?4hh7~,b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z3+5Xz82Kj3!4c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Z9!1Sm3+2qH45t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 q9~2LB9;8se9.5Q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S6:6UD9?9Fp8+3L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等额选举不低于2/3,差额选举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A5-3ns39bn3?4l

第二十七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o8~9Fr3.3vq8!2u

第二十八条 经会长或者60%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M2~3Oa8!8LF5;7S

第三节负责人 j3=1Ft3=8AA2?1d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Y1~,ZA7?3pb9!6Y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x8+9Kz,+5bu7?3y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x,:8OC2+8cc2-2J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W,,Vp4=1MU3-8M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F4;7eP3!4Lq7=5Z

(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u5!,TV1?9Fg3?7C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m,+6Or1=,WG3+9r

第三十条 秘书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i2=2SV43v06-9S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T,?,Hq6.8Ql56q

(一)领导理事会工作; u5?,PQ84IQ7;3N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h8-4hT9.5xs1?4z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l3+1xq1:1On5:8u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重要文件; y3=2hx2~4Ic7.7W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Q7?,Qf2:3xT5=5Q

第三十二条 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E62pr5;3gY3:8w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g8:4KD2:7bd4=9r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v3=8Qn9.7LL22r

(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决定; G2.,XC4.2TS1+3v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W8~9ap6:1JF5.1q

(五)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批准; Z3~6op9-6jG9-9n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w1;3hB9?7lB29q

(七)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z6+2ph3=8dw,:4d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C6:,pF5?,WQ6.3w

第三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k3.9TJ8.6mh5=7c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L,!1Xp9.5Ho,?7O

第四节 监事 o8;8FK5:3rw32K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 l6!9rj7=7cP6:5o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S3!5dK5;6qI9?10

第三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G2-7Yq8.3we9;5j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x3+2zd6!9N08~3K

(二)对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w4~2fN7~,qi4!5L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h9:3pb1!5ai2.7l

(四)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K9~8pJ8!3BL5;3F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b66Uv8?3NR,!6Z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审议的事项。 U4=5yf8;2Sj7;1n

第五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z310Y2;,mB8-1j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收入来源于: s1:9jt9=4EJ2~3A

(一)会费; V7~5WC6=7vW6-,N

(二)捐赠; M6!1gG7,HE58V

(三)政府资助; M,.7q08~2GU2+7F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j9=8SJ9;6IF4~3M

(五)利息; p1-2zk9!4pZ7;1i

(六)其他合法收入。 j83iH6.4ym6;7N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J,?2gD8-3FM8~9F

本团体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W8.9Kf7+3Ua6;4C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经费主要用于: u3!6ol66ml2+6G

(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Y3:6Hf3!8we4~1n

(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o5.1MD,~3zq9=5g

(三)其他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a8-7Zn27Um2+8o

第四十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F7=5Ka2+2iK,;6M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a7?9OJ6~,Ih6:1l

本团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i9~1nX1:5mS3=4w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02;1wV4?9VO7+,h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07:9LJ3+6gs1=8E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k7+5SF3+80B7-5g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T5?3IS9-8wm4.4b

第四十五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E6;,iT5~5ub,=2J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期为章程的生效日期。 c9~,sK7;8IZ8!7Q

第七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S7+7qR4+6YK2:1k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i2!1HS7=2kH46G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l,~4kn,-7Ky2.4i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h8.4Hv3-4Mt2!7A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a5-6yx2,Ls4:1g

(四)自行解散的。 F3+9JN6;5ag450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须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p8.2sh6?4vx7:2m

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前,在经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i6!9Xa7!9Yx1.5k

第五十条 本团体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d8;2lS8;4vq1-7h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共同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T7!6jo13ls8-6E

第八章附则 B7~6eB1!4Ye61P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经2022年9月28日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X26Jo,-3Xk,=8u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理事会。 B45GX9;5iL6:7F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k3:9Cn4~2iM1!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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