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纪检监察网(中共南京市江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京市江宁区监察委员会)简介
组织机构 s8~80u5;9AY4;1Q
内设职能部门及职责简介 v7.2Jq3=4We43j
办公室:负责处理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区纪委全委会、常委会议、委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区纪委委员的联系。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区纪委全委会工作报告、综合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中央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区纪委全委会工作部署和区纪委常委会议、委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委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委贯彻落实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任务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区纪委监委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委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区纪委监委及区纪委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印章,负责委机关保密工作,协调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对外联络接洽、文秘、值班工作;负责委机关后勤管理、行政服务、外事接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审计主管部门对委机关财务进行审计;负责涉案款物、上交款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委机关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负责委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汇总、整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组织协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重大课题研究。负责提出区级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参与起草、修订区级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委机关有关室起草的制度草案进行审核和报送审议;负责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工作,编纂纪检监察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党内法规和地方法规草案提出意见。负责纪检监察制度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对纪检监察法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立法后评估,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法规工作。负责在委机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委机关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负责委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制定相关制度,督促委机关各室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负责机关妇女、共青团、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j3=3kO4:6TT6!3I
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委机关各室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配合机关党总支督促机关各室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负责承办区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承办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承办纪检监察干部赴国(境)外考察、进修、培训等事宜。扎口办理各单位上报各类表彰的审核、回复工作,组织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委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c2+7G09.6aS3-8L
宣传教育室: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G4.3Ut4?5HF9;,y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综合协调应由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区级各单位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履行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区级各单位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读职行为。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负责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中的惩防体系日常工作,起草工作规划、制定任务分解、组织检查考核,对接上级惩防体系工作,指导各单位惩防体系工作。做好与省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的工作对接,以及与巡视工作相关的综合协调、情况通报、督促整改等工作。协助办理各单位上报各类表彰的审核、回复工作,协助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5.4dL4.8Um8+3r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向纪检监察组织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协助办理各单位上报各类表彰的审核、回复工作,协助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l3?2oN78tW3.9k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区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在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报市纪委,统一受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国(境)内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国内协调机制。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谈话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查办上级机关领导和委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委谈话场所、办案经费、违纪暂扣款物进行统一管理。协助办理各单位上报各类表彰的审核、回复工作,协助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8-4ia9!9Uy7=8C
纪检监察一室至六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区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督促联系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联系单位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单位应由委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单位案件查处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配合上级纪委做好对联系单位的案件调查工作,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单位区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协助办理各单位上报各类表彰的审核、回复工作,协助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d,?7Rw,=,mo6!1v
案件审理室:审理委直接检查处理和区属党组织、区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区属党组织、区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收到的申诉信件。承办应当由区级以下党(工)委、纪(工)委批准但需要报上级纪委批准比照处理的案件。承办区属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机关有关室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条规,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K9:7Rl84ap4=8v
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h5+8QX8-6MJ6;6Y
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包括: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k6.1SF3?5Ih,~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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