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部门职能 z6~1cj3=1KP4=5R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e,=1kQ2~6Bv5!3B
(二)部门主要职责 s2:,oZ8!6NP7~5z
1、依法对达茂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达茂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服从中共达茂旗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G6;7aW,?2Ej2?1Z
2、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制定检察工作规划。 S6!5OV7!3L097F
3、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n3.7JU3.8MI4?6m
4、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f3-,kV,?8qh1:4z
5、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h8!9ne8.2Kl8.6v
6、对地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起(请)抗诉。 u8:8TL44pf2:3V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J7?7Li8~5Bg,~,F
8、负责检察技术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E8:6Oj7!9AT76t
9、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参与全旗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c5;3TV2=2Vt4?6n
10、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 i1+5fb9~8Dw9!4l
11、向达茂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本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任免。 b9!4Ix,!8hE1!5M
12、规划和管理好本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j,-2pq4=7gg2!2H
13、办理上级检察机关和旗委、旗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及应由本院承办的其他工作。 I4;6yB1-8Hm59A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c8+8Sd5!5qj5.4K
(一)部门机构 D2;5kE4!1Mg6=2A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现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共六个部门。 h6=1ov7!3oy5?3E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现有行政编制28人,全部为政法专项编制。在职人员情况:在编人员28人,聘用制书记员7人,地方政府统一招聘人员3人,共计38人。其他情况:退休人员16人。 N,;2XQ9.7rM5!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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