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部门职能 q3~1rY8=1ys3-3V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是鄂托克前旗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对鄂托克前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 m12XD5:,RC3~7k
(二)部门主要职责 s6-3rE8-2HP9!2B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t2-2Lt,=9Qd7:7f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6:3gg6!7Ch9~9O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F5!2xW5;10E6+8w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F1.5oT1-3Tk7+5c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Y1.5uR1=2im7+,T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y2~4Yn9+9hM1.5O
二、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d2~1ic3+4BY4!4c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编办核定机构数6个,机构设置情况: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政治部、办公室以及司法警察大队。核定检察专项编制27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非在职1人,退休12人(经费由地方财政保障)。实有在职57人,其中检察专项编制在职25人,行政工勤编制8人,临聘1人,书记员12人。借调11人。 Y5:9QP8;5tG9: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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