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成立于1956年,是直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指导全区各盟市群众艺术馆、旗县级文化馆、苏木乡镇文化站、嘎查村文化室的业务建设;辅导培训全区群众文艺骨干和业余文艺团队、文化志愿者;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全区公共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的基础理论及应用理论的研究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刊物,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文化交流,展示民族民间文化风彩;负责全区数字服务网路和数字文化馆建设推广任务;开展免费开放活动,普及科学文化艺术知识。 n6.1oH6:8ZG6-3h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现有编制49人,处级指数1正2副,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数的75%,行政工勤人员占25%。目前在编44人,内设机构:综合科、党务办公室(人事科)、研究部、《鸿嘎鲁》编辑部、群众文化活动部、美术书法摄影部、培训部。馆内设党总支(馆长兼总支书记),下设2个支部,有党员20名。在职人员平均年龄45岁,其中50岁以上占45%。 w2+6ZQ3+1rK3;3P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与乌兰牧骑的诞生息息相关,从这里走出了众多文艺精英;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出台《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给内蒙古文化馆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V3-,Bt4!4Xr1+3w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能 D7;5UJ2-9tw,1D
群众文化活动部工作职责 W,-6lf81Cd6=1u
指导全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组织策划全区导向性、示范性的大型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国内外、区内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对基层群艺馆、文化馆进行业务辅导。组织群众艺术创作活动,对本专业理论进行研究。 h2?5ZA4:6B03!5t
美术书法摄影部工作职责 S13jo1.1eX2!8W
组织和实施全区大型美术、摄影、书法活动,指导全区群众性书画摄影创作活动,开展社会美术、摄影、书法教育。对基层群艺馆、文化馆以及业余美术、摄影骨干进行辅导,对本专业理论进行研究,开展国内外、区内外群众性美术摄影书法交流活动。 O4=7Gf8;3WB8+9Z
培训部工作职责 n5=8qt46WJ6+9e
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文化、各艺术门类等专业培训活动。面向基层群艺馆、文化馆业务干部、业余文艺骨干开展培训辅导,举办社会艺术培训,以及各类阵地培训。 L,+9od1-1NV9=4d
研究部工作职责 t2;3CT3.,sq8-4V
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工作,编辑出版理论刊物,群文专著,编发群文信息,开展全区信息交流活动。完成群文理论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 T2+5sP7.3gN46c
《鸿嘎鲁》编辑部工作职责 H8.3WW4!4ZW,.9C
编辑出版、发行蒙古文群众文化期刊,组织培训蒙古文作者队伍。为基层提供蒙古文材料,举办文学、曲艺创作活动,开展区内外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创作交流活动。 I5:9IF9;20f9-1A
综合科工作职责 p9!2Rr5=4GO4.1r
负责全馆财务、档案、行政、保卫、消防、后勤保障工作,协调馆领导班子、部室之间的工作,负责对外联络与宣传,管理固定资产、设施维护工作。 X9?8An,;8UA7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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