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成立于1956年,是直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指导全区各盟市群众艺术馆、旗县级文化馆、苏木乡镇文化站、嘎查村文化室的业务建设;辅导培训全区群众文艺骨干和业余文艺团队、文化志愿者;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全区公共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的基础理论及应用理论的研究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刊物,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文化交流,展示民族民间文化风彩;负责全区数字服务网路和数字文化馆建设推广任务;开展免费开放活动,普及科学文化艺术知识。 z3-8kC8.4cW6;9G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现有编制49人,处级指数1正2副,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数的75%,行政工勤人员占25%。目前在编44人,内设机构:综合科、党务办公室(人事科)、研究部、《鸿嘎鲁》编辑部、群众文化活动部、美术书法摄影部、培训部。馆内设党总支(馆长兼总支书记),下设2个支部,有党员20名。在职人员平均年龄45岁,其中50岁以上占45%。 c1-1Br6-9by4!7q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与乌兰牧骑的诞生息息相关,从这里走出了众多文艺精英;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出台《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给内蒙古文化馆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R2!4cC1.2DY8.6H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能 R6.4Rt9=7iQ5?7Y
群众文化活动部工作职责 I3;3pz8=,YS1~9Q
指导全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组织策划全区导向性、示范性的大型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国内外、区内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对基层群艺馆、文化馆进行业务辅导。组织群众艺术创作活动,对本专业理论进行研究。 h1;,yf4!,hY4-5p
美术书法摄影部工作职责 i,:7Fp2=6vk1?4R
组织和实施全区大型美术、摄影、书法活动,指导全区群众性书画摄影创作活动,开展社会美术、摄影、书法教育。对基层群艺馆、文化馆以及业余美术、摄影骨干进行辅导,对本专业理论进行研究,开展国内外、区内外群众性美术摄影书法交流活动。 n8=4sK21Ak4.9r
培训部工作职责 c9:5Vd7~9ME,8u
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文化、各艺术门类等专业培训活动。面向基层群艺馆、文化馆业务干部、业余文艺骨干开展培训辅导,举办社会艺术培训,以及各类阵地培训。 c9+7Fg6=1Xm7?4n
研究部工作职责 O1~6gd1=6jW7?8o
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工作,编辑出版理论刊物,群文专著,编发群文信息,开展全区信息交流活动。完成群文理论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 c,=,kv6~4dI5?,q
《鸿嘎鲁》编辑部工作职责 U,.,OK1.2NY9;4c
编辑出版、发行蒙古文群众文化期刊,组织培训蒙古文作者队伍。为基层提供蒙古文材料,举办文学、曲艺创作活动,开展区内外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创作交流活动。 v2:6wQ8.7Ke6:,o
综合科工作职责 m1.5AG3=4eP2-9n
负责全馆财务、档案、行政、保卫、消防、后勤保障工作,协调馆领导班子、部室之间的工作,负责对外联络与宣传,管理固定资产、设施维护工作。 v,+7HP5:4fq9!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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