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重建,2015年搬迁到位于城关镇新区北环北的新办公办案大楼。检察院共占地30亩,主楼高五层,建筑面积4960平米,楼后建有附属设施,楼前进行了景观绿化,楼内布局合理,设备先进,文化氛围浓厚。 I5:7tm2-70a9~2R
多年来,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和各级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打击犯罪,促进公平正义,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县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也获得了不少的荣誉。 V8:10j68ff4:9X
1992年,兴和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1995年,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集体一等功”;2000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2001年,被评为全区“人民满意检察院”;2002年,被评为全区“先进检察院”; 2006年、2008年度分别被评为“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 2009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全区精神文明单位”。2004年—2013年连续被乌兰察布市检察院评为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2003年起至今院领导班子连续被县委、政府评为“工作实绩突出”领导班子,机关党支部连续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多名个人和多个科室被上级院记功和嘉奖。 X3:4ct4!5eS3;4N
2017年,兴和县院持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体检察人员实行了分类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2月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预防职务犯罪局三部门人员和编制转隶到县监察委员会。 H9:,jJ5!80n7.6I
2019年5月,院党组准确把握中央、最高检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完成了部门整合重组和人员调配。将原有的1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内设机构: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1个下设机构:司法警察大队;1个事业机构: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下设3个乡镇检察室,张皋镇检察室、大库联乡检察室和鄂尔栋镇检察室。 Q5;3rZ6:4rm5;7U
截止2019年底,现有在职人员50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2人,司法辅助及行政人员14人,法警5人,事业编制人员7人,聘用制书记员12人。班子成员5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政治部主任1人,党支部书记1人。 q6=4kK7+8LA1?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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