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1968年撤销,1978年恢复重建。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共设立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6个内设机构。 04.5Ds13ZV3!5t
我院行使下列职权: R7-5SA6!,fj9!7A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F61bQ1.8HR4~,a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K9.,WP8~8Fz5-2s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n9-1kK21xg1?5u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I9!8Oc6~7mC79Q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X3~,tK6.8JP5.6b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t7~4uY6!6vs4;9V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b,=1rK7=9aN6;5j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Q6;3yG3?6rl6;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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