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农业农村局简介
主要职能 Z9!,gT8.,in7.8e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下同)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组织、指导农业执法工作。 Y8?3fB2-4wO32L
(二)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调研,提出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U6.,Ly7;8rI76e
(三)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参与拟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管理工作;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村民筹资筹劳、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 E8~,MP5;4Kd2-7C
(四)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组织落实专项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协助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管;协调开展行业和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o9.2iR3+5us,+5Z
(五)统筹指导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基层建设和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指导实施新农村建设、农村小康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 t,!5UO8~6gK6:5F
(六)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按规定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组织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申报、农业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管理和监督检查。 E8-7GX7:3by4;90
(七)牵头研究起草和指导实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专项建设;拟订并指导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龙头企业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食品产业的组织实施和项目服务;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农业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 k2.4Pg4?9H03.2f
(八)指导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农业产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指导渔业船舶作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救援等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D9-4KM8+4NI9-6r
(九)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承担农业标准化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监督管理。 Y9?9vX8+9YI7?,b
(十)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种苗和花卉)、食用菌菌种、草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管工作。 I3=6Xp3~8Lj7+,c
(十一)拟订动植物疫病防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动物)境内的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善医、乡村兽医管理相关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兽用疫苗、消毒剂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Q7!7IG1:5Lv5=2s
(十二)拟订农业科技示范、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村级农民技术员、动物防疫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与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系统劳模的评选和组织指导农民体育健身活动。 W5?9rs84uN4;6G
(十三)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地、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组织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改良政策,依法管理、培肥地力。 p1=2s05=1Ix7+7P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依法对农业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 q6+3rG3~8nE6~8H
(十五)研究拟订农垦发展政策,指导农垦系统深化改革;组织和指导国有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利用工作。 a2!9fY3!7Es5!3x
(十六)负责渔业管理工作,指导水产养殖业发展;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工作;依法承担生产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参与品牌培育和市场体系建设;依法管理与保护渔业环境与渔业资源;组织重要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工作。 u4-,md7.,su7=8T
(十七)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经济、技术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我市与台湾农业合作及农业合作实验园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农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山海协作战略,研究拟定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农业外经和创汇农业工作,组织协调农业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亚行贷款项目申报和监管工作。 c42fI8+5kO2.2A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I,.6p05;3pT,;2Q
机构设置
综合科(市委农办秘书科)。组织起草涉农工作综合性文件和材料。 h6-6rS2!1oi7!9e
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效能、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L4?2dw2+4BY1:,u
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a3;,TW6?5Yo8-8n
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N3:,xF1?,Oj3=3K
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本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r330i4~9GS6?1F
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及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工作。承担省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W9!,lI2+,0y1:7v
计划财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机关内部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Z1=7EB,=2Bz4+9A
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合作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福建农民创业园、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专项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s1:3CN7.3xv2-3b
承办农业涉外和涉台港澳事务。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承办农业利用外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业对外援助和接受援助工作,协调管理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指导农业系统外事外经工作。牵头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闽台农业合作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协调和服务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举办重要涉台农业经贸活动。组织闽台农业合作宣传工作。 e9:9cy8~6eS5=5O
乡村振兴发展指导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貎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六大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v,-6cI9+,QZ2~9k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O1-4QQ8!9HZ8:,k
农业信息化与农垦科。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发展动态。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L4+80d7~7an5~8G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垦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指导垦区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政治、经济任务。负责农垦系统经济与社会状况的统计等工作,指导农垦系统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农垦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南亚热带地区作物发展规划,指导其农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o8?5uR5~4qt4~3P
农业科技教育与机械化管理科。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技推广体系等相关体系建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五新”推广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组织实施农民科技培训与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农民培育。 a3=9SU4-7ds7-2g
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和花卉)。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Q9~9AY1-,L04=8O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t8:3JJ8+4Hd8;,o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参与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修订,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依法实施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x4-3jw5:40g3+8W
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起草种植业(包括粮食、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K6:5ws6;8fX9~5g
畜牧兽医科。起草并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 g2=4iF6!9zJ8!8x
农田建设站。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E7~2tg8~8hc,?,F
乡村振兴综合协调科。承担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具体工作。协调办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乡村振兴相关文字综合工作和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文件、重点工作、会议议定事项落实。牵头组织实施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产业帮扶、稳岗就业、金融服务等专项工作。 c6!1cO9+5DY6-5Y
乡村振兴督导评估科。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考核、评估和督查工作。组织指导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易致贫返贫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落实。承担乡村振兴工作相关的统计及信息化工作。指导区域间经济社会协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牵头组织实施省内山海协作。指导协调省直有关单位、沿海发达县(市、区)与经济欠发达县的挂钩帮扶和对口协作工作。具体承担我省东西部协作 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的社会帮扶工作。 G1.9zK2;2Vc6+,t
乡村振兴发展指导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宣传、表彰工作。指导推进乡村振兴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v3;1KE1.,ik18h
农业综合执法。承担农业综合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m3=3Az,.6z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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