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法院简介
一、基础建设 X2;3pv8-2ZN4+2q
平湖市地处浙江省东北部,南濒杭州湾,东临上海市。平湖市人民法院于1950年建院,于2014年9月底从旧址城北路135号搬迁至新址胜利路222号。法院新审判大楼占地面积32.1亩,建筑面积17510.47平方米。主楼共10层,审判区共3层,审判区有大、中、小和独任审判法庭15个。乍浦法庭新建审判用房于2008年6月投入使用,位于乍浦雅山东路,占地面积8亩,建筑面积2688.78平方米。新埭法庭新建审判用房于2010年1月投入使用,位于新埭镇政府西侧,占地面积6亩,建筑面积2418平方米。 r,.,vU3=7Xi2=1q
二、机构设置 e5?2Du1=9wR8-2f
平湖市人民法院现有11个内设机构、3个派出人民法庭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巡回人民法庭、乍浦人民法庭、新埭人民法庭;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W1-9Bj8?,SG5?8C
三、管辖范围 n6~9ys5=6AS4?9M
管辖案件辖区户籍人口49.4万,常住人口68.6万;管辖平湖市、嘉兴港区范围内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商事案件、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等。 C9=2VF4+4bv9~3f
四、工作业绩 T6~5bo32jI8;,T
近年来,平湖市人民法院在平湖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平湖、平安平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v7+3vG1-3nw9+3v
2002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被浙江省高院评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被浙江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司法)为民”先进集体;2005年被浙江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规范执法先进单位”;2006年被浙江省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2016年被浙江省高院评为“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被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浙江省文明单位”。2012年以来获得嘉兴市级以上集体荣誉52项,个人荣誉106人次,其中院集体2014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18人被最高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1名干警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R7.1UT,!8Af9!1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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