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1954年6月,萍乡县人民检察署在萍成立,1955年1月更名为萍乡县人民检察院。1960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萍乡县,设立萍乡市,受宜春专区代管。萍乡县人民检察院改称萍乡市人民检察院。1979年3月,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同时成立城关、湘东、芦溪、上栗四个区人民检察院。 y1~2hX1!,jT7~7y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位于萍乡市经济开发区观丰路99号,现有内设机构14个,事业单位1个;在编干警70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8人。 z53Pk6!7vM3:8D
市检察院现使用的办公大楼,于2005年投入使用,占地26亩,建筑面积1025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8200平方米,包括1栋7层的主楼和5层的附属楼。 H5:4aN1-7vJ9+7a
萍乡市院先后被高检院、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全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星级创优”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X6!3wy,.5vN7?7o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