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简介
普陀法院是一个有着六十多年历史的基层法院。1953年8月22日,随着普陀县的成立,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普陀县人民法院。1987年普陀县改置普陀区,普陀县人民法院也相应更名为普陀区人民法院。 R4=7Rg,:3pX2-7L
从1953年成立至今,普陀法院已从建院初的5人,年收结案几十件,发展到如今全院有在编干警110人(其中员额法官41人),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审判保障中心以及六横、桃花、朱家尖、虾峙四个基层法庭和一个巡回法庭,年收结案件7000件左右。 V6=6Ys8;8ay,!9A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多年来,普陀法院积极贯彻党的各项方针路线,结合普陀区域特点和各个历史时期对审判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尤其是近年来,普陀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其中诉源治理“普陀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打响品牌。2021年获评全省突出贡献法院,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R5;7ac7:5VM8=3u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院不懈奋斗的目标。今后,我院将一如既往地在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的领导下,在普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砥砺前行,不断开拓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创造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V7:6rO2:1ed9!5y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 f3=3fC7~2YV5-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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